一标段:春堆乡春堆村(巴杂组)工程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一标段:春堆乡春堆村(巴杂组)工程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3-04-12 12:08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99,000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963,100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林周县小型农田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国正聚源 (略) )代理的林周县小型农田建设项目(招标编号:GZJYXZ-LS-*)公开招标,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业绩总分与具体描述中所设总分不一致,为:
现更改为:
各投标人须持续关注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如未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各投标人在有效期内若对此公告有异议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先生0891-*,*(工作时间拨) 其他内容不做更改,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最新下载的招标文件为准。 注:此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林周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国正聚源 (略) 时间:2023年4月12日 | ||||||
递交时间 |
递交时间:2023-04-12 12:08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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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99,000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963,100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林周县小型农田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国正聚源 (略) )代理的林周县小型农田建设项目(招标编号:GZJYXZ-LS-*)公开招标,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业绩总分与具体描述中所设总分不一致,为:
现更改为:
各投标人须持续关注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如未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各投标人在有效期内若对此公告有异议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先生0891-*,*(工作时间拨) 其他内容不做更改,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最新下载的招标文件为准。 注:此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林周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国正聚源 (略) 时间:2023年4月1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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