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01202303130250801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500001202303130250801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3-04-12 14:17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5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675,608.8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无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水投集团2023-2024年大宗物资集中采购项目(不锈钢钢管、药剂(聚合氯化铝))供应商入围招标(九、十标段)质疑回复及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质疑回复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质疑回复 (一)九标段: 1、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部分评分标准-企业认证中,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①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②GB/T29490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③节水认证证书。 对本条质疑:节水认证由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授权北京新华 (略) 实施认证工作。节水认证管理范围涉及以下七大领域:1、塑料管材管件产品 2、水处理设备与材料 3、节水灌溉设备 4、卫浴产品 5、水泵阀门 6、冷却塔及塔芯部件 7、其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材料、水计量仪器设备等)。本次招标产品不锈钢钢管及管件尚未纳入节水认证管理范围,建议修改为获得绿色工厂认定。 答:本条符合招标质量要求,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2、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材质中,(3)法兰盘必须采取绝缘处理,以避免引起电化学腐蚀。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及承诺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质疑:不锈钢法兰盘本身就具有防腐性,无需进行绝缘处理,不明白招标人此项要求在实际工程使用中的意义。若该条款需要检测报告,请招标人明确相关检测依据(国家标准号)和要达到的检测结果。 答: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企业实力 (2)拥有CNAS/CMA资质的检测或性能试验室(含材料、机械强度、测量、压力、化学等),企业级得0.5分,行业(省)级得0.8分,国家级得1分。提供级别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分) 质疑:投标中所有检测报告均需具有CMA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自有实验室只是自检,建议修改为具有相关实验设备即可。 答:本条符合招标质量要求,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挂网附件没有见到九标段中的不锈钢钢管的供货清单 答:随本补遗答疑和限价一起挂出。 (二)十标段质疑回复 1、评分办法中,“十标段(药剂())”的“企业认证”分值中,要求“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根据我司查询和了解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种类和范围均没有聚合氯化铝,故招标文件中设置该评分条款不合理,是否改成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答:本条已变更,详见补遗。 2、第三章评标办法企业认证(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①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②GB/T29490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以上两项齐全;得2分,缺一项得0分。(2分) (3)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提问:生产聚氯化铝的企业都是一般化工企业,目前标准化只有危化生产企业和工贸企业的标准化评定细则,没有一般化工企业的评定细则,因此一般化工企业不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是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取消该证书呢?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均与本次招标产品无关联,是否可以取消这两个认证呢? 答:本两条已变更,详见补遗。 3、质疑一:十标段 第三章评标办法 2.2.4 (1)十标段(药剂(聚合氯化铝))产品成熟度 (2)投标产品生产能力:固体≥1万吨/年、液体≥0.5万吨/年,得0.5分;固体≥2万吨/年、液体≥1万吨/年,得1分;固体≥3万吨/年、液体≥1.5万吨/年,得1.5分,最高得1.5分。(1.5分)(提供原料采购及产品销售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承诺书原件)。 原料采购证明以及销售证明涉及到投标人的工艺配方以及商业机密,若投标人提供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制的具有投标产品产能数据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复印件,能否证明其产能。 答:可以,需提供2019年至2022年间的任一年产能数据。 4、质疑一:十标段 第三章评标办法 2.2.4 (1)十标段(药剂(聚合氯化铝))服务保障 获得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含二供设备星级证书,高于等于5级得0.5分。提供证 (略) 场监管总局官网(中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的截图,并加盖单位鲜公章。(0.5分) 请问投标人:该投标产品是聚合氯化铝,与二供设备无任何联系。若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含聚氯化铝。提供证 (略) 场监管总局官网(中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的截图,并加盖单位鲜公章。能否得分。 答:此处为笔误,已更正;见补遗。 5、质疑一:十标段 第三章评标办法 2.2.4 (1)十标段(药剂(聚合氯化铝)) 材质 投标产品的原材料必须是符合GB/T320规定的工业用合成盐酸和符合GB/T 4294规定的氢氧化铝,不得使用工业废料或副产物,提供具有CANS/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料检测报告,同时提供投标单位与原材料供应商的采购合同。 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料检测报告是需要同时具备CNAS认证和CMA认证还是说提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料检测报告取得CNAS认证或者CMA认证其中之一就可以。 答:其中之一就可以。 6、质疑一:水投集团生产经营大宗物资 技术标准 9 聚合氯化铝技术规范要求 6、具有国家标准,环境、质量、健康认证体系,及省级卫生部门或疾控中心批准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国家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检验报告,且在有效期内。 请问招标人: (略) 疾病控制中心未取得GB 15892-2020聚氯化铝的检验资质,故无法取得该中心的检验报告,能否将疾控中心批准的检验报告修改为第三方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2019年1月1日及以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以及CNAS/CMA认证单位出具的2019年1月1日及以后检测的卫生检测报告。 答:本条已变更,详见补遗。 7、质疑一:水投集团生产经营大宗物资 技术标准 9 聚合氯化铝技术规范要求 6、具有国家标准,环境、质量、健康认证体系,及省级卫生部门或疾控中心批准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国家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检验报告,且在有效期内。 请问招标人: (略) 疾病控制中心未取得GB 15892-2020聚氯化铝的检验资质,故无法取得该中心的检验报告,能否将疾控中心批准的检验报告修改为第三方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2019年1月1日及以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答:本条已随投标人资格变更,详见补遗。 8、质疑一:十标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3.1 招标范围 药剂(聚合氯化铝) (略) 水投集团集采建议性目录中的物资,不属于集采强制性目录中的物资,按水投集团相关规定,采购单位可以不使用中标入围供应商的产品,自行购买其它厂商的产品。 请问招标人:请招标人明确什么情况下采购单位可以不使用中标入围供应商的产品,自行购买其它厂商的产品。 答:采购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9、质疑一:十标段 3.2 十标段(药剂(聚合氯化铝)),投标单位需满足下列条件:投标单位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间以来,每年与供水企业(供水相关的设备终端用户或满足条件的经销商)签订并完成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的年度供货合同金额和发票金额,每年累计均达300万元及以上。 请问招标人:投标人与供水企业在合同履行期间,供水企业变更了企业名称,投标人提供与供水企业签订的300万元及以上合同,相应数量的发票复印件,国家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结果截图以及供水 (略) 场监督管理局《准许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可否认可该业绩有效。 答:可以。须提供采购企业名称前后变更证明。 10、质疑一:十标段 3.2 十标段(药剂(聚合氯化铝)),投标单位需满足下列条件:(2)投标 (略) 级( (略) 或自治区)及以上卫生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省级( (略) 或自治区)及以上疾控中心或获得CNAS/CMA认证单位出具的2019年1月1日及以后检测的卫生检测报告;省级( (略) 或自治区)及以上第三方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2019年1月1日及以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型号具体详见挂网附件中供货清单)。 请问招标人,: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日及以后检测的卫生检测报告是需要同时具备CNAS认证和CMA认证还是说提供的2019年1月1日及以后检测的卫生检测报告取得CNAS认证或者CMA认证其中之一就可以。 答:其中之一就可以。 11、质疑一:十标段 第一章 3.2 十标段(药剂(聚合氯化铝)),投标单位需满足下列条件:(1)投标单位需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聚合氯化铝的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聚合氯化铝生产、销售经营许可范围。 请问招标人:招标人采购的药剂需要符合《GB 15892-2020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标准要求,该标准名称为聚氯化铝和投标产品聚合氯化铝名字不一致,在实际生产和使用中,两者确实为同一种产品,请问招标人,投标人在提供的投标文件中,聚合氯化铝和聚氯化铝两者是否可以通用。 答:两个名称可以通用。 12、 (略) 水投集团2023-2024年大宗物资集中采购项目(不锈钢钢管、药剂(聚合氯化铝))供应商入围招标(九、十标段)不锈钢钢管标段样品疑问:DN150是否需要沟槽,是一端沟槽式还是两端都进行沟槽;2.分水器主管及支管的壁厚要求?3.U型管卡是否需要覆塑? 答:本条已变更,详见补遗。 13、 (略) 水投集团2023-2024年大宗物资集中采购项目(不锈钢钢管、药剂(聚合氯化铝))供应商入围招标(九、十标段)不锈钢钢管标段样品疑问:DN150是否需要沟槽,是一端沟槽式还是两端都进行沟槽;2.分水器主管及支管的壁厚要求? 答:本条已变更,详见补遗。 14、招标文件中无数量,请问报价是报单价吗? 答:物资采购清单及限价表同本答疑补遗一道发出。 15、 (略) 水投集团2023-2024年大宗物资集中采购项目(不锈钢钢管、药剂(聚合氯化铝))供应商入围招标(九、十标段)的样品是否进行、酸洗、抛光处理。 答:需要。请见技术要求。 16、聚合氯化铝技术规范要求中6、具有国家标准,环境、质量、健康认证体系,及省级卫生部门或疾控中心批准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国家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检验报告,且在有效期内。关于要求提供的卫生部门或疾控中心批准的检测报告能否提供满足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报告呢? 答:可以。本条已随投标人资格一并变更,详见补遗。 17、评分办法中,“十标段(药剂(聚合氯化铝))”的“服务保障”分值中,要求“获得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含二供设备星级证书,高于等于5级得0.5分。提供证 (略) 场监管总局官网(中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的截图,并加盖单位鲜公章。(0.5分)”,本标段招标的产品是药剂(聚合氯化铝)并非设备产品,为什么要求提供设备类的星级证书,与招标产品不符。该条款是不是为某些投标人特定的?建议招标人取消该加分条款。谢谢。 答:此处为笔误,已更正;见补遗。 18、评分办法中,“十标段(药剂(聚合氯化铝))”的“企业认证”分值中,要求“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根据我司查询和了解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种类和范围均没有聚合氯化铝,故招标文件中设置该评分条款不合理,建议取消。 答:“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更正为“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详见补遗。 19、问题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间以来,每年与供水企业(供水相关的设备终端用户或满足条件的经销商)签订并完成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的年度供货合同金额和发票金额,每年累计均达300万元及以上。(请问:要求提供的产品业绩是提供聚氯化铝(固体)还是聚氯化铝(液体)呢?)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3)投标人须提供保证产品使用寿命10年以上以及保证5年内不得停产同型号的《产品质量与交付承诺书》。聚氯化铝产品不同于设备管件类,其质保期最长为1年,对于使用寿命10年的要求不符合聚铝产品,是否能根据聚铝产品的实际应用承诺? 3、第三章评标办法:产品成熟度:提供原料采购及产品销售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承诺书原件(请问:原料采购及产品销售证明材料有时间要求吗?) 4、第三章评标办法:材质投标产品的原材料必须是符合GB/T320规定的工业用合成盐酸和符合GB/T 4294规定的氢氧化铝,不得使用工业废料或副产物,提供具有CANS/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料检测报告,同时提供投标单位与原材料供应商的采购合同。(请问:原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提供上年度任意一批次的吗?) 答:1、聚氯化铝(固体),聚氯化铝(液体)均可; 2、本条已变更,详见补遗。 3、2019年至2022年间任一年的原料采购及对应产品销售证明。 4、新国标CB15892-2020实施后任一年的原材料采购合同及期间任一批次检测报告。 二、补充通知 (一)共有部分 1、本项目采购清单及限价已随本补充通知一并发出,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详见附件。 2、本项目九标段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767.*万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零*元*角*分),十标段总报价最高限价为1294.17666万元(大写:*仟*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其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销售额审计报表要求原文为“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须包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附注]”修改为“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须包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附注;三张表须有编制人、审核人和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4、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一、资质要求(5)“[注:投标人与经销商之间的业绩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才被认可(提供相应资料):投标人为合资或进口企业;投标人与经销商已合作3年及以上。(需提供投标人与经销商所签订具体项目的销售合同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发票额;经销商与供水终端用户签订的对应同一具体项目的采供合同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发票额;经销商与供水终端用户的该项目的结算书或结算清单;以及投标人与经销商合作历史证明。)]”变更为“投标人销售给经销商的合同和发票不予认可” 5、评分办法产品成熟度及技术实力“注:投标人可用其母/总公司检测、研发、专利、标准参编等技术实力及生产历史;但投标人必是其母/ (略) ,且一直具有投标产品生产经营范围。 (略) 检测、研发、专利、标准参编等技术实力及生产历史,其子公司一直须具有投标产品生产经营范围。均须提供证明资料。”变更为“注:投标人可用其母/总公司检测、研发、专利、标准参编等技术实力及生产历史;但投标人必是其母/ (略) ,且一直具有投标产品生产经营范围。母公司可用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检测、研发、专利、标准参编等技术实力及生产历史,其子公司一直须具有投标产品生产经营范围。均须提供证明资料。” 6、第一章招标公告2.1项目概况:本项目集中采购入围共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九标段:不锈钢钢管及管件,约810万元;十标段:药剂(聚合氯化铝,符合GB15892-2020),约1300万元;”变更为“九标段:不锈钢钢管及管件,约770万元;十标段:药剂(聚合氯化铝,符合GB15892-2020),约1300万元;” 7、样品清单以本次发布版本为准。 (二)九标段 1、九标段(不锈钢钢管及管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原文为:“投标单位需满足下列条件:(2)投标 (略) 级(直 辖市或自治区)及以上卫生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包括管材、管件、密封圈);省级( (略) 或自治区)及以上疾控中心或获得CNAS/CMA认证单位出具的2019年1月1日及以后检测的卫生检测报告;省级( (略) 或自治区)及以上第三方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2019年1月1日及以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型号具体详见挂网附件中供货清单)(3)投标人须具备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4)提供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2020、2021年财务报表,每年销售额均达到1亿元以上,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5)投标单位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间每年与供水企业(供水相关的设备终端用户或满足条件的经销商)签订并完成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的年度供货合同和发票金额,每年累计金额均达180万元及以上。” 修改为“投标单位需满足下列条件:(原资格要求(1)保持不变。)(2)投标产品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卫生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②省级( (略) 或自治区)及以上疾控中心或获得CNAS/CMA认证的单位出具的投标产品任一型号2019年1月1日及以后检测的卫生检测报告;③省级( (略) 或自治区)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或第三方具有CMA/CNAS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2019年1月1日及以后样品清单所列产品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3)投标人须具备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4)提供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至今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每年销售额均达到1亿元以上,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5)投标单位须提供与上款相同年份的, (略) 签订并完成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供货的年度供货合同和发票;发票金额每年累计金额均达180万元及以上。” 2、九标段:不锈钢管样品提供目录变更为下表
(三)十标段 1、十标段(药剂(聚合氯化铝)),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原文为:“投标单位需满足下列条件:(2)投标 (略) 级( (略) 或自治区)及以上卫生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省级( (略) 或自治区)及以上疾控中心或获得CNAS/CMA认证单位出具的2019年1月1日及以后检测的卫生检测报告;省级( (略) 或自治区)及以上第三方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2019年1月1日及以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型号具体详见挂网附件中供货清单)。(4)提供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2020、2021年财务报表,每年销售额均达到1000万元以上,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5)投标单位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间以来,每年与供水企业(供水相关的设备终端用户或满足条件的经销商)签订并完成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的年度供货合同金额和发票金额,每年累计均达300万元及以上。” 修改为“投标单位需满足下列条件:(原资格要求(1)、(3)保持不变。) (2)投标产品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卫生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②省级( (略) 或自治区)及以上疾控中心或获得CNAS/CMA认证的单位出具的投标产品任一型号2019年1月1日及以后检测的卫生检测报告;③省级( (略) 或自治区)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或第三方具有CMA/CNAS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2019年1月1日及以后样品清单所列产品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4)提供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至今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每年销售额均达到0.1亿元以上,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5)投标单位须提供与上款相同年份的, (略) 签订并完成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供货的年度供货合同和发票;发票金额每年累计金额均达300万元及以上。” 2、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原文为:“2.2.4 (1)十标段(药剂(聚合氯化铝))服务保障 获得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含二供设备星级证书,高于等于5级得0.5分。提供证 (略) 场监管总局官网(中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的截图,并加盖单位鲜公章。(0.5分)”更正为“ 2.2.4 (1)十标段(药剂(聚合氯化铝))服务保障 获得含投标产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星级证书,高于等于5级得0.5分。提供证 (略) 场监管总局官网(中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的截图,并加盖单位鲜公章。(0.5分)” 3、十标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中原文为:“(3)投标人须提供保证产品使用寿命10年以上以及保证5年内不得停产同型号的《产品质量与交付承诺书》”。修改为“(3)投标人须提供保证产品质量的《产品质量与交付承诺书》。” 4、第三章评分办法中“十标段(药剂(聚合氯化铝))”的“企业认证”分值中,要求“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修改为“获得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 5、十标段第三章评标办法企业认证原文为:“(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①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②GB/T29490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以上两项齐全;得2分,缺一项得0分。(2分)”修改为“(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①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②投标产品专利证书;以上两项齐全;得2分,缺一项得0分。(2分)” (四)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5月8日11时00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以上补遗涉及相关对应文件表述之处一并按质疑回复及补充通知进行更正,不再一一更正说明。以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本回复及补充通知内容为准。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 标 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 (略) 2023年4月12日 | ||||||||||||||||||||||||
递交时间 |
递交时间:2023-04-12 14:17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5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675,608.8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无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水投集团2023-2024年大宗物资集中采购项目(不锈钢钢管、药剂(聚合氯化铝))供应商入围招标(九、十标段)质疑回复及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质疑回复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质疑回复 (一)九标段: 1、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部分评分标准-企业认证中,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①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②GB/T29490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③节水认证证书。 对本条质疑:节水认证由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授权北京新华 (略) 实施认证工作。节水认证管理范围涉及以下七大领域:1、塑料管材管件产品 2、水处理设备与材料 3、节水灌溉设备 4、卫浴产品 5、水泵阀门 6、冷却塔及塔芯部件 7、其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材料、水计量仪器设备等)。本次招标产品不锈钢钢管及管件尚未纳入节水认证管理范围,建议修改为获得绿色工厂认定。 答:本条符合招标质量要求,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2、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材质中,(3)法兰盘必须采取绝缘处理,以避免引起电化学腐蚀。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及承诺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质疑:不锈钢法兰盘本身就具有防腐性,无需进行绝缘处理,不明白招标人此项要求在实际工程使用中的意义。若该条款需要检测报告,请招标人明确相关检测依据(国家标准号)和要达到的检测结果。 答: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企业实力 (2)拥有CNAS/CMA资质的检测或性能试验室(含材料、机械强度、测量、压力、化学等),企业级得0.5分,行业(省)级得0.8分,国家级得1分。提供级别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分) 质疑:投标中所有检测报告均需具有CMA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自有实验室只是自检,建议修改为具有相关实验设备即可。 答:本条符合招标质量要求,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挂网附件没有见到九标段中的不锈钢钢管的供货清单 答:随本补遗答疑和限价一起挂出。 (二)十标段质疑回复 1、评分办法中,“十标段(药剂())”的“企业认证”分值中,要求“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根据我司查询和了解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种类和范围均没有聚合氯化铝,故招标文件中设置该评分条款不合理,是否改成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答:本条已变更,详见补遗。 2、第三章评标办法企业认证(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①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②GB/T29490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以上两项齐全;得2分,缺一项得0分。(2分) (3)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提问:生产聚氯化铝的企业都是一般化工企业,目前标准化只有危化生产企业和工贸企业的标准化评定细则,没有一般化工企业的评定细则,因此一般化工企业不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是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取消该证书呢?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均与本次招标产品无关联,是否可以取消这两个认证呢? 答:本两条已变更,详见补遗。 3、质疑一:十标段 第三章评标办法 2.2.4 (1)十标段(药剂(聚合氯化铝))产品成熟度 (2)投标产品生产能力:固体≥1万吨/年、液体≥0.5万吨/年,得0.5分;固体≥2万吨/年、液体≥1万吨/年,得1分;固体≥3万吨/年、液体≥1.5万吨/年,得1.5分,最高得1.5分。(1.5分)(提供原料采购及产品销售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承诺书原件)。 原料采购证明以及销售证明涉及到投标人的工艺配方以及商业机密,若投标人提供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制的具有投标产品产能数据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复印件,能否证明其产能。 答:可以,需提供2019年至2022年间的任一年产能数据。 4、质疑一:十标段 第三章评标办法 2.2.4 (1)十标段(药剂(聚合氯化铝))服务保障 获得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含二供设备星级证书,高于等于5级得0.5分。提供证 (略) 场监管总局官网(中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的截图,并加盖单位鲜公章。(0.5分) 请问投标人:该投标产品是聚合氯化铝,与二供设备无任何联系。若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含聚氯化铝。提供证 (略) 场监管总局官网(中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的截图,并加盖单位鲜公章。能否得分。 答:此处为笔误,已更正;见补遗。 5、质疑一:十标段 第三章评标办法 2.2.4 (1)十标段(药剂(聚合氯化铝)) 材质 投标产品的原材料必须是符合GB/T320规定的工业用合成盐酸和符合GB/T 4294规定的氢氧化铝,不得使用工业废料或副产物,提供具有CANS/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料检测报告,同时提供投标单位与原材料供应商的采购合同。 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料检测报告是需要同时具备CNAS认证和CMA认证还是说提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料检测报告取得CNAS认证或者CMA认证其中之一就可以。 答:其中之一就可以。 6、质疑一:水投集团生产经营大宗物资 技术标准 9 聚合氯化铝技术规范要求 6、具有国家标准,环境、质量、健康认证体系,及省级卫生部门或疾控中心批准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国家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检验报告,且在有效期内。 请问招标人: (略) 疾病控制中心未取得GB 15892-2020聚氯化铝的检验资质,故无法取得该中心的检验报告,能否将疾控中心批准的检验报告修改为第三方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2019年1月1日及以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以及CNAS/CMA认证单位出具的2019年1月1日及以后检测的卫生检测报告。 答:本条已变更,详见补遗。 7、质疑一:水投集团生产经营大宗物资 技术标准 9 聚合氯化铝技术规范要求 6、具有国家标准,环境、质量、健康认证体系,及省级卫生部门或疾控中心批准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国家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检验报告,且在有效期内。 请问招标人: (略) 疾病控制中心未取得GB 15892-2020聚氯化铝的检验资质,故无法取得该中心的检验报告,能否将疾控中心批准的检验报告修改为第三方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2019年1月1日及以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答:本条已随投标人资格变更,详见补遗。 8、质疑一:十标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3.1 招标范围 药剂(聚合氯化铝) (略) 水投集团集采建议性目录中的物资,不属于集采强制性目录中的物资,按水投集团相关规定,采购单位可以不使用中标入围供应商的产品,自行购买其它厂商的产品。 请问招标人:请招标人明确什么情况下采购单位可以不使用中标入围供应商的产品,自行购买其它厂商的产品。 答:采购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9、质疑一:十标段 3.2 十标段(药剂(聚合氯化铝)),投标单位需满足下列条件:投标单位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间以来,每年与供水企业(供水相关的设备终端用户或满足条件的经销商)签订并完成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的年度供货合同金额和发票金额,每年累计均达300万元及以上。 请问招标人:投标人与供水企业在合同履行期间,供水企业变更了企业名称,投标人提供与供水企业签订的300万元及以上合同,相应数量的发票复印件,国家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结果截图以及供水 (略) 场监督管理局《准许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可否认可该业绩有效。 答:可以。须提供采购企业名称前后变更证明。 10、质疑一:十标段 3.2 十标段(药剂(聚合氯化铝)),投标单位需满足下列条件:(2)投标 (略) 级( (略) 或自治区)及以上卫生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省级( (略) 或自治区)及以上疾控中心或获得CNAS/CMA认证单位出具的2019年1月1日及以后检测的卫生检测报告;省级( (略) 或自治区)及以上第三方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2019年1月1日及以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型号具体详见挂网附件中供货清单)。 请问招标人,: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日及以后检测的卫生检测报告是需要同时具备CNAS认证和CMA认证还是说提供的2019年1月1日及以后检测的卫生检测报告取得CNAS认证或者CMA认证其中之一就可以。 答:其中之一就可以。 11、质疑一:十标段 第一章 3.2 十标段(药剂(聚合氯化铝)),投标单位需满足下列条件:(1)投标单位需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聚合氯化铝的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聚合氯化铝生产、销售经营许可范围。 请问招标人:招标人采购的药剂需要符合《GB 15892-2020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标准要求,该标准名称为聚氯化铝和投标产品聚合氯化铝名字不一致,在实际生产和使用中,两者确实为同一种产品,请问招标人,投标人在提供的投标文件中,聚合氯化铝和聚氯化铝两者是否可以通用。 答:两个名称可以通用。 12、 (略) 水投集团2023-2024年大宗物资集中采购项目(不锈钢钢管、药剂(聚合氯化铝))供应商入围招标(九、十标段)不锈钢钢管标段样品疑问:DN150是否需要沟槽,是一端沟槽式还是两端都进行沟槽;2.分水器主管及支管的壁厚要求?3.U型管卡是否需要覆塑? 答:本条已变更,详见补遗。 13、 (略) 水投集团2023-2024年大宗物资集中采购项目(不锈钢钢管、药剂(聚合氯化铝))供应商入围招标(九、十标段)不锈钢钢管标段样品疑问:DN150是否需要沟槽,是一端沟槽式还是两端都进行沟槽;2.分水器主管及支管的壁厚要求? 答:本条已变更,详见补遗。 14、招标文件中无数量,请问报价是报单价吗? 答:物资采购清单及限价表同本答疑补遗一道发出。 15、 (略) 水投集团2023-2024年大宗物资集中采购项目(不锈钢钢管、药剂(聚合氯化铝))供应商入围招标(九、十标段)的样品是否进行、酸洗、抛光处理。 答:需要。请见技术要求。 16、聚合氯化铝技术规范要求中6、具有国家标准,环境、质量、健康认证体系,及省级卫生部门或疾控中心批准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国家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检验报告,且在有效期内。关于要求提供的卫生部门或疾控中心批准的检测报告能否提供满足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报告呢? 答:可以。本条已随投标人资格一并变更,详见补遗。 17、评分办法中,“十标段(药剂(聚合氯化铝))”的“服务保障”分值中,要求“获得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含二供设备星级证书,高于等于5级得0.5分。提供证 (略) 场监管总局官网(中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的截图,并加盖单位鲜公章。(0.5分)”,本标段招标的产品是药剂(聚合氯化铝)并非设备产品,为什么要求提供设备类的星级证书,与招标产品不符。该条款是不是为某些投标人特定的?建议招标人取消该加分条款。谢谢。 答:此处为笔误,已更正;见补遗。 18、评分办法中,“十标段(药剂(聚合氯化铝))”的“企业认证”分值中,要求“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根据我司查询和了解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种类和范围均没有聚合氯化铝,故招标文件中设置该评分条款不合理,建议取消。 答:“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更正为“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详见补遗。 19、问题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间以来,每年与供水企业(供水相关的设备终端用户或满足条件的经销商)签订并完成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的年度供货合同金额和发票金额,每年累计均达300万元及以上。(请问:要求提供的产品业绩是提供聚氯化铝(固体)还是聚氯化铝(液体)呢?)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3)投标人须提供保证产品使用寿命10年以上以及保证5年内不得停产同型号的《产品质量与交付承诺书》。聚氯化铝产品不同于设备管件类,其质保期最长为1年,对于使用寿命10年的要求不符合聚铝产品,是否能根据聚铝产品的实际应用承诺? 3、第三章评标办法:产品成熟度:提供原料采购及产品销售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承诺书原件(请问:原料采购及产品销售证明材料有时间要求吗?) 4、第三章评标办法:材质投标产品的原材料必须是符合GB/T320规定的工业用合成盐酸和符合GB/T 4294规定的氢氧化铝,不得使用工业废料或副产物,提供具有CANS/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料检测报告,同时提供投标单位与原材料供应商的采购合同。(请问:原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提供上年度任意一批次的吗?) 答:1、聚氯化铝(固体),聚氯化铝(液体)均可; 2、本条已变更,详见补遗。 3、2019年至2022年间任一年的原料采购及对应产品销售证明。 4、新国标CB15892-2020实施后任一年的原材料采购合同及期间任一批次检测报告。 二、补充通知 (一)共有部分 1、本项目采购清单及限价已随本补充通知一并发出,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详见附件。 2、本项目九标段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767.*万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零*元*角*分),十标段总报价最高限价为1294.17666万元(大写:*仟*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其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销售额审计报表要求原文为“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须包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附注]”修改为“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须包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附注;三张表须有编制人、审核人和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4、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一、资质要求(5)“[注:投标人与经销商之间的业绩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才被认可(提供相应资料):投标人为合资或进口企业;投标人与经销商已合作3年及以上。(需提供投标人与经销商所签订具体项目的销售合同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发票额;经销商与供水终端用户签订的对应同一具体项目的采供合同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发票额;经销商与供水终端用户的该项目的结算书或结算清单;以及投标人与经销商合作历史证明。)]”变更为“投标人销售给经销商的合同和发票不予认可” 5、评分办法产品成熟度及技术实力“注:投标人可用其母/总公司检测、研发、专利、标准参编等技术实力及生产历史;但投标人必是其母/ (略) ,且一直具有投标产品生产经营范围。 (略) 检测、研发、专利、标准参编等技术实力及生产历史,其子公司一直须具有投标产品生产经营范围。均须提供证明资料。”变更为“注:投标人可用其母/总公司检测、研发、专利、标准参编等技术实力及生产历史;但投标人必是其母/ (略) ,且一直具有投标产品生产经营范围。母公司可用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检测、研发、专利、标准参编等技术实力及生产历史,其子公司一直须具有投标产品生产经营范围。均须提供证明资料。” 6、第一章招标公告2.1项目概况:本项目集中采购入围共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九标段:不锈钢钢管及管件,约810万元;十标段:药剂(聚合氯化铝,符合GB15892-2020),约1300万元;”变更为“九标段:不锈钢钢管及管件,约770万元;十标段:药剂(聚合氯化铝,符合GB15892-2020),约1300万元;” 7、样品清单以本次发布版本为准。 (二)九标段 1、九标段(不锈钢钢管及管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原文为:“投标单位需满足下列条件:(2)投标 (略) 级(直 辖市或自治区)及以上卫生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包括管材、管件、密封圈);省级( (略) 或自治区)及以上疾控中心或获得CNAS/CMA认证单位出具的2019年1月1日及以后检测的卫生检测报告;省级( (略) 或自治区)及以上第三方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2019年1月1日及以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型号具体详见挂网附件中供货清单)(3)投标人须具备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4)提供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2020、2021年财务报表,每年销售额均达到1亿元以上,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5)投标单位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间每年与供水企业(供水相关的设备终端用户或满足条件的经销商)签订并完成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的年度供货合同和发票金额,每年累计金额均达180万元及以上。” 修改为“投标单位需满足下列条件:(原资格要求(1)保持不变。)(2)投标产品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卫生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②省级( (略) 或自治区)及以上疾控中心或获得CNAS/CMA认证的单位出具的投标产品任一型号2019年1月1日及以后检测的卫生检测报告;③省级( (略) 或自治区)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或第三方具有CMA/CNAS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2019年1月1日及以后样品清单所列产品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3)投标人须具备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4)提供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至今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每年销售额均达到1亿元以上,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5)投标单位须提供与上款相同年份的, (略) 签订并完成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供货的年度供货合同和发票;发票金额每年累计金额均达180万元及以上。” 2、九标段:不锈钢管样品提供目录变更为下表
(三)十标段 1、十标段(药剂(聚合氯化铝)),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原文为:“投标单位需满足下列条件:(2)投标 (略) 级( (略) 或自治区)及以上卫生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省级( (略) 或自治区)及以上疾控中心或获得CNAS/CMA认证单位出具的2019年1月1日及以后检测的卫生检测报告;省级( (略) 或自治区)及以上第三方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2019年1月1日及以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型号具体详见挂网附件中供货清单)。(4)提供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2020、2021年财务报表,每年销售额均达到1000万元以上,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5)投标单位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间以来,每年与供水企业(供水相关的设备终端用户或满足条件的经销商)签订并完成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的年度供货合同金额和发票金额,每年累计均达300万元及以上。” 修改为“投标单位需满足下列条件:(原资格要求(1)、(3)保持不变。) (2)投标产品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卫生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②省级( (略) 或自治区)及以上疾控中心或获得CNAS/CMA认证的单位出具的投标产品任一型号2019年1月1日及以后检测的卫生检测报告;③省级( (略) 或自治区)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或第三方具有CMA/CNAS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2019年1月1日及以后样品清单所列产品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4)提供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至今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每年销售额均达到0.1亿元以上,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5)投标单位须提供与上款相同年份的, (略) 签订并完成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供货的年度供货合同和发票;发票金额每年累计金额均达300万元及以上。” 2、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原文为:“2.2.4 (1)十标段(药剂(聚合氯化铝))服务保障 获得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含二供设备星级证书,高于等于5级得0.5分。提供证 (略) 场监管总局官网(中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的截图,并加盖单位鲜公章。(0.5分)”更正为“ 2.2.4 (1)十标段(药剂(聚合氯化铝))服务保障 获得含投标产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星级证书,高于等于5级得0.5分。提供证 (略) 场监管总局官网(中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的截图,并加盖单位鲜公章。(0.5分)” 3、十标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中原文为:“(3)投标人须提供保证产品使用寿命10年以上以及保证5年内不得停产同型号的《产品质量与交付承诺书》”。修改为“(3)投标人须提供保证产品质量的《产品质量与交付承诺书》。” 4、第三章评分办法中“十标段(药剂(聚合氯化铝))”的“企业认证”分值中,要求“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修改为“获得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 5、十标段第三章评标办法企业认证原文为:“(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①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②GB/T29490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以上两项齐全;得2分,缺一项得0分。(2分)”修改为“(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①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②投标产品专利证书;以上两项齐全;得2分,缺一项得0分。(2分)” (四)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5月8日11时00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以上补遗涉及相关对应文件表述之处一并按质疑回复及补充通知进行更正,不再一一更正说明。以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本回复及补充通知内容为准。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 标 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 (略) 2023年4月12日 | ||||||||||||||||||||||||
递交时间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