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黎塘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及综合配套项目(建筑工程部分)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更正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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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黎塘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及综合配套项目(建筑工程部分)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更正公告一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宾阳县黎塘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及综合配套项目建筑工程部分工程方案及初步
设计更正公告一
(招标编号:E**)
一内容:
分)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更正公告一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宾阳县黎塘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及综合配套项目建筑工程部分工程方案及初
步设计
二项日编号:E**
三公告内容:
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原招标文件内容更正后招标文件内容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2报价方式本项目投标报价方式选样:在方框内打
固定数报价
即固定单价或固定总价报价方式。
固定单价:每平方米报价:元/m,根据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报价,设计费总建筑
面积(m)中标单价元/m)。
固定总价:元。设计费中标价。
口费率报价
投标费率%。设计费实际批复的投资总额X中标费率。
口其他方式报价:本项目投标报价方式选择:在方框内打
口固定数报价
即固定单价或固定总价报价方式。
固定单价:每平方米报价:元/m,根据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报价,设计费总建筑
面积(m)中标单价元/m)。
固定总价:元。设计费中标价。
口费率报价
投标费率%。设计费实际批复的投资总额X中标费率。
其他方式报价:下浮系数报价,有效报价范围为:20%下浮系数100%。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0.2合同价格形式
本项目采用总价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10.2设计费按2018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中收费标准乘以(1-中标下浮系数
%)计算,
以人民币结算。本工程建安投资暂定为
万元,按此计算设计费暂定为
万元。设计
费最终以项目施工招投中标价作为计费基数计算设计费。
工程设计收费采用插值法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设计费基价
万元:
基本设计费
万元
下浮
%后,最终设计费
万元。
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一1.0: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一1.0:
附加调整系数取一1.0:
中标下浮系数一%:
综上述计算可知,本项目合同价暂定为大写
元整
),包含本合
同约定设计内容的所有相关费用及税费,最终设计费以项目施工招投中标价作为计费基数计
算。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0.5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20%: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7个工作日内,支
付合同价的50%初步设计批复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
在支付每笔设计费时,由发包人直接支付到承包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银行账户。10.5合同
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合同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华:元)。
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20%: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7个工作日内,支
付合同价的50%:初步设计批复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
在支付每笔设计费时,由发包人直接支付到承包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银行账户。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附件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三设计费明细计算表
四设计费支付方式
经发包人设计人双方确认,如果发包人委托设计人负责全过程工程设计服务,各阶段的设
计费比例为:方案设计阶段的设计费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20%,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费占
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30%,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费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40%,施工配合
阶段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10%:如果发包人委托设计人负责部分工程设计服务,则每个阶
段的设计费比例,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具体支付时间如下:
1.本合同生效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作为定金或预付款,计
元,设计合同履行完毕后,定金或预付款抵作部分工程设计费。
2.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
元。
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0%,计

元。
4.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复通过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
元。三设计费明细计算表
(一)设计费总额构成: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浮动系数
%(中标浮动系数),当前暂定工程建安费为
万元。
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无:合同签订前设计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无。
(二)设计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士中标的浮动系数)备注浮动幅度值有%上
浮)或-%下浮。浮动系数范围-100%浮动系数0%。其中工程专业调整系数取1.0,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取1.0,附加调整系数取1.0。该费用已经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工程概算编制规划技术审查费用的相关设计服务及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以中标浮动
系数承包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设计工作的所有内容费用及相关服务。
设计费计价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桂建标*号标准,
计算本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工程设计费结算最终的计费基价以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第一部分工程费用建安投资
根据上述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结算价以按 (略) 有关规定执行审定后为准。待最终结
算价按 (略) 有关规定执行审定后,发包人与设计人按照按 (略) 有关规定执
行审定后重新进行最终结算,对发包人向设计人超付的款项,设计人应在按 (略) 有
关规定执行审定后确定最终结算价之日起30日内返还发包人,逾期返还的,设计人须向发
包人支付应返还款项每日2%的违约金。
四设计费支付方式
经发包人设计人双方确认,如果发包人委托设计人负责全过程工程设计服务,各阶段的设
计费比例为:方案设计阶段的设计费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20%,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费占
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30%,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费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40%,施工配合
阶段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10%:如果发包人委托设计人负责部分工程设计服务,则每个阶
段的设计费比例,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具体支付时间如下:
1.本合同生效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或预付款,

元,设计合同履行完毕后,定金或预付款抵作部分工程设计费。

2.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

元。
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0%,计
元。
4.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复通过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
元。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附件7:
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固定总价,合同价格不予调整。设计文
件未通过审批前的修改不计付设计费用如通过审批后作重大修改变更,设计变更工作量
在原工作量30%内的不计设计费,超出原工作量30%部分按原设计收费标准的50%计取设计
费。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18日9时30分2023年4月28日9时30分
若招标文件中有涉及以上更正内容则全文统一,请按更正后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招标人:广西宾阳县 (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2023年4月12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宾阳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宾阳县 (略)
地址:宾阳县黎塘工业园区宝园路与建园路交叉口
联系人:韦工

话:077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 (略)
地址:宾阳县宾州镇广场步行街西路西排1234号韦迪商往楼111号
联系人:钟园园
电话:0771-*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贵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宾阳县黎塘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及综合配套项目建筑工程部分工程方案及初步
设计更正公告一
(招标编号:E**)
一内容:
分)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更正公告一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宾阳县黎塘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及综合配套项目建筑工程部分工程方案及初
步设计
二项日编号:E**
三公告内容:
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原招标文件内容更正后招标文件内容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2报价方式本项目投标报价方式选样:在方框内打
固定数报价
即固定单价或固定总价报价方式。
固定单价:每平方米报价:元/m,根据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报价,设计费总建筑
面积(m)中标单价元/m)。
固定总价:元。设计费中标价。
口费率报价
投标费率%。设计费实际批复的投资总额X中标费率。
口其他方式报价:本项目投标报价方式选择:在方框内打
口固定数报价
即固定单价或固定总价报价方式。
固定单价:每平方米报价:元/m,根据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报价,设计费总建筑
面积(m)中标单价元/m)。
固定总价:元。设计费中标价。
口费率报价
投标费率%。设计费实际批复的投资总额X中标费率。
其他方式报价:下浮系数报价,有效报价范围为:20%下浮系数100%。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0.2合同价格形式
本项目采用总价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10.2设计费按2018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中收费标准乘以(1-中标下浮系数
%)计算,
以人民币结算。本工程建安投资暂定为
万元,按此计算设计费暂定为
万元。设计
费最终以项目施工招投中标价作为计费基数计算设计费。
工程设计收费采用插值法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设计费基价
万元:
基本设计费
万元
下浮
%后,最终设计费
万元。
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一1.0: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一1.0:
附加调整系数取一1.0:
中标下浮系数一%:
综上述计算可知,本项目合同价暂定为大写
元整
),包含本合
同约定设计内容的所有相关费用及税费,最终设计费以项目施工招投中标价作为计费基数计
算。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0.5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20%: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7个工作日内,支
付合同价的50%初步设计批复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
在支付每笔设计费时,由发包人直接支付到承包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银行账户。10.5合同
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合同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华:元)。
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20%: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7个工作日内,支
付合同价的50%:初步设计批复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
在支付每笔设计费时,由发包人直接支付到承包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银行账户。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附件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三设计费明细计算表
四设计费支付方式
经发包人设计人双方确认,如果发包人委托设计人负责全过程工程设计服务,各阶段的设
计费比例为:方案设计阶段的设计费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20%,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费占
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30%,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费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40%,施工配合
阶段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10%:如果发包人委托设计人负责部分工程设计服务,则每个阶
段的设计费比例,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具体支付时间如下:
1.本合同生效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作为定金或预付款,计
元,设计合同履行完毕后,定金或预付款抵作部分工程设计费。
2.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
元。
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0%,计

元。
4.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复通过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
元。三设计费明细计算表
(一)设计费总额构成: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浮动系数
%(中标浮动系数),当前暂定工程建安费为
万元。
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无:合同签订前设计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无。
(二)设计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士中标的浮动系数)备注浮动幅度值有%上
浮)或-%下浮。浮动系数范围-100%浮动系数0%。其中工程专业调整系数取1.0,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取1.0,附加调整系数取1.0。该费用已经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工程概算编制规划技术审查费用的相关设计服务及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以中标浮动
系数承包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设计工作的所有内容费用及相关服务。
设计费计价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桂建标*号标准,
计算本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工程设计费结算最终的计费基价以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第一部分工程费用建安投资
根据上述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结算价以按 (略) 有关规定执行审定后为准。待最终结
算价按 (略) 有关规定执行审定后,发包人与设计人按照按 (略) 有关规定执
行审定后重新进行最终结算,对发包人向设计人超付的款项,设计人应在按 (略) 有
关规定执行审定后确定最终结算价之日起30日内返还发包人,逾期返还的,设计人须向发
包人支付应返还款项每日2%的违约金。
四设计费支付方式
经发包人设计人双方确认,如果发包人委托设计人负责全过程工程设计服务,各阶段的设
计费比例为:方案设计阶段的设计费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20%,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费占
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30%,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费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40%,施工配合
阶段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10%:如果发包人委托设计人负责部分工程设计服务,则每个阶
段的设计费比例,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具体支付时间如下:
1.本合同生效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或预付款,

元,设计合同履行完毕后,定金或预付款抵作部分工程设计费。

2.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

元。
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0%,计
元。
4.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复通过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
元。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附件7:
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固定总价,合同价格不予调整。设计文
件未通过审批前的修改不计付设计费用如通过审批后作重大修改变更,设计变更工作量
在原工作量30%内的不计设计费,超出原工作量30%部分按原设计收费标准的50%计取设计
费。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18日9时30分2023年4月28日9时30分
若招标文件中有涉及以上更正内容则全文统一,请按更正后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招标人:广西宾阳县 (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2023年4月12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宾阳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宾阳县 (略)
地址:宾阳县黎塘工业园区宝园路与建园路交叉口
联系人:韦工

话:077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 (略)
地址:宾阳县宾州镇广场步行街西路西排1234号韦迪商往楼111号
联系人:钟园园
电话:0771-*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贵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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