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人民医院(东区)物业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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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人民医院(东区)物业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2023QT00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东区)物业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疑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服务需求”人员配备情况表中秩序维护(保安)员,21人,门岗、大厅、巡逻应急、消防监控等安保工作;男性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健康证在有效期内),取得保安员资格证,身高1.65米以上,必须经过培训合格,退*军人(优先),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业务素质和敬业精神,同时应具备并掌握相关消防专业知识,形象良好,身体健康。上述要求(保安)员身体健康(健康证在有效期内),表述不明确,具体是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供健康证,还是承诺中标后上岗前提供有效健康证由业主方查验即可? 建议修改为:秩序维护(保安)员,21人,门岗、大厅、巡逻应急、消防监控等安保工作;男性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健康证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上岗前由采购人查验),取得保安员资格证,身高1.65 米以上,必须经过培训合格,退*军人(优先),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业务素质和敬业精神,同时应具备并掌握相关消防专业知识,形象良好,身体健康。 依据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2017年68号):国家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健康证是《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准入类以外的证书,因此不得作为投标要求、评标依据或中标条件,不可以作为供应商人员的资格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规定的“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2:依据招标文件第一章七、其他补充事宜第2条: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合计22人,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中提供健康证是不合理的,小微企业储备大量闲置人员,无疑是增加成本,不利于小微企业的发展,同时把从业人员数量等规模条件设定为评审因素,属于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五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同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答复: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略) 工作的特殊性,服务人员须持有健康证才能上岗,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健康证(在有效期内)可在成交后签订合同前提供,交由采购人查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成交后提供的保安人员具有健康证(在有效期内)即可。注:原定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推迟至2023年04月18日15点00分。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养城 (略)

地址: (略) 东城人民东路39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金泉 (略)

地址: (略) 蜀山区怀宁路288号置地广场E座办26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涛

电话:*

五、附件
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2023QT00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东区)物业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疑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服务需求”人员配备情况表中秩序维护(保安)员,21人,门岗、大厅、巡逻应急、消防监控等安保工作;男性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健康证在有效期内),取得保安员资格证,身高1.65米以上,必须经过培训合格,退*军人(优先),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业务素质和敬业精神,同时应具备并掌握相关消防专业知识,形象良好,身体健康。上述要求(保安)员身体健康(健康证在有效期内),表述不明确,具体是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供健康证,还是承诺中标后上岗前提供有效健康证由业主方查验即可? 建议修改为:秩序维护(保安)员,21人,门岗、大厅、巡逻应急、消防监控等安保工作;男性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健康证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上岗前由采购人查验),取得保安员资格证,身高1.65 米以上,必须经过培训合格,退*军人(优先),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业务素质和敬业精神,同时应具备并掌握相关消防专业知识,形象良好,身体健康。 依据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2017年68号):国家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健康证是《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准入类以外的证书,因此不得作为投标要求、评标依据或中标条件,不可以作为供应商人员的资格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规定的“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2:依据招标文件第一章七、其他补充事宜第2条: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合计22人,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中提供健康证是不合理的,小微企业储备大量闲置人员,无疑是增加成本,不利于小微企业的发展,同时把从业人员数量等规模条件设定为评审因素,属于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五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同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答复: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略) 工作的特殊性,服务人员须持有健康证才能上岗,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健康证(在有效期内)可在成交后签订合同前提供,交由采购人查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成交后提供的保安人员具有健康证(在有效期内)即可。注:原定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推迟至2023年04月18日15点00分。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养城 (略)

地址: (略) 东城人民东路39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金泉 (略)

地址: (略) 蜀山区怀宁路288号置地广场E座办26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涛

电话:*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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