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山根镇人民政府-山根镇官栈河护堤修复工程-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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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山根镇人民政府-山根镇官栈河护堤修复工程-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山根镇官栈河护堤修复工程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市内管道、电缆及其有关工程铺设/ (略) 政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 (略) 山根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4月13日11:37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2日更正日期2023年04月13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工
项目联系电话0898-*
采购单位 (略) 山根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山根镇山根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海南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北区B2(6-9)座17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邹工,089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NDW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山根镇官栈河护堤修复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面修复工程,挡墙工程,临时支护工程等”现更正为:“采购需求:山根镇官栈河护堤修复工程,本项 (略) 山根镇G223国道桥下游河道,对下游河堤护岸单侧毁坏部分进行拆除新建挡墙,并在其上设置防护栏杆,总长为19.4m,墙高约7m左右,采用钢筋混凝土挡墙,并对场地内的水泥路面进行修复,修复面积为150㎡”。

2.原招标文件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现更正为:“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持有建设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的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因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山根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山根镇山根墟        

联系方式:刘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 (略)             

地 址: (略) 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北区B2(6-9)座1707室            

联系方式:邹工,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工

电 话:  089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山根镇官栈河护堤修复工程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市内管道、电缆及其有关工程铺设/ (略) 政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 (略) 山根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4月13日11:37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2日更正日期2023年04月13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工
项目联系电话0898-*
采购单位 (略) 山根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山根镇山根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海南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北区B2(6-9)座17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邹工,089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NDW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山根镇官栈河护堤修复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面修复工程,挡墙工程,临时支护工程等”现更正为:“采购需求:山根镇官栈河护堤修复工程,本项 (略) 山根镇G223国道桥下游河道,对下游河堤护岸单侧毁坏部分进行拆除新建挡墙,并在其上设置防护栏杆,总长为19.4m,墙高约7m左右,采用钢筋混凝土挡墙,并对场地内的水泥路面进行修复,修复面积为150㎡”。

2.原招标文件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现更正为:“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持有建设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的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因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山根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山根镇山根墟        

联系方式:刘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 (略)             

地 址: (略) 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北区B2(6-9)座1707室            

联系方式:邹工,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工

电 话:  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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