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庄园D、E区智能化系统集成及安装工程答疑补遗文件
爱心庄园D、E区智能化系统集成及安装工程答疑补遗文件
爱心庄园D、E区智能化系统集成及安装工程
补遗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爱心庄园D、E区智能化系统集成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做出第二次补遗,具体通知如下:
一、将“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调整为: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技术部分 30分; 2.商务部分 10分; 3.投标总报价60 分。 |
二、将“评标办法前附表”2.2.2(1)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调整为:
2.2.2(1) | 技术部分评审标准 | 主要设备技术 标准和要求应 答(30分) | 主要设备技术标准和要求应答根据“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和投标人填报的“技术偏差表”进行评审。 1、起评分: 本项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30分。 2、扣分条款: 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1条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需求的,从起评分中扣除 1 分,扣完为止。 注: 1、投标人须按照“技术偏差表”的格式逐条填写“满足”或“不满足”。若回答“满足”的,须在“响应简述”填写具体响应内容(如参数);若回答“不满足”的,须在“偏离简述”填写偏离内容。 2、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填报“技术偏差表”进行评分,对“不满足”的条目按以上扣分条款扣分。 3、若投标人存在以下3种情形的,均视为“不满足”:①漏填、错填的;②仅回答“满足”,但未在“响应简述”填写具体内容予以证明的; 4、经招标人核实,若发现投标人虚假响应、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
三、将“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调整为:
2.2.2(2) | 商务部分评审标准 | 企业业绩 (10分) | 1、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1个单个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信息系统集成类业绩。在满足资格门槛条件上,每增加1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2、2020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 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1个单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信息系统维护类业绩,每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注:1、若投标人提供的单一合同中同时涵盖信息系统集成和信息系统维护内容的,其中明确信息系统集成金额超过2000万元或信息系统维护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可按上述业绩要求对应计取分值。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证明材料。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
四、将“评标办法前附表”3.2.1(3)投标报价得分(C)调整为:
3.2.1(3) | 投标报价得分(C) | 投标总报价 | 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得本附表第2.2.1项规定分值的满分6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0.2分,每减少1%扣0.1分。 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在偏差范围内,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 投标总报价得分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五、2023年3月29日发布的“爱心庄园D、E区智能化系统集成及安装工程补遗通知”的附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偏差表”作废。
六、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偏差表”以随本次补遗(二)附件一同发布的为准。
七、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为:2023年4月 28日10时00分,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本补遗通知(二)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和第一次答疑、补遗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内容和第一次答疑、补遗与本次发布的补遗通知(二)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补遗通知(二)内容为准。
(略) (略) (略)
重庆国际 (略)
2023年4月13日
爱心庄园D、E区智能化系统集成及安装工程
补遗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爱心庄园D、E区智能化系统集成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做出第二次补遗,具体通知如下:
一、将“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调整为: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技术部分 30分; 2.商务部分 10分; 3.投标总报价60 分。 |
二、将“评标办法前附表”2.2.2(1)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调整为:
2.2.2(1) | 技术部分评审标准 | 主要设备技术 标准和要求应 答(30分) | 主要设备技术标准和要求应答根据“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和投标人填报的“技术偏差表”进行评审。 1、起评分: 本项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30分。 2、扣分条款: 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1条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需求的,从起评分中扣除 1 分,扣完为止。 注: 1、投标人须按照“技术偏差表”的格式逐条填写“满足”或“不满足”。若回答“满足”的,须在“响应简述”填写具体响应内容(如参数);若回答“不满足”的,须在“偏离简述”填写偏离内容。 2、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填报“技术偏差表”进行评分,对“不满足”的条目按以上扣分条款扣分。 3、若投标人存在以下3种情形的,均视为“不满足”:①漏填、错填的;②仅回答“满足”,但未在“响应简述”填写具体内容予以证明的; 4、经招标人核实,若发现投标人虚假响应、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
三、将“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调整为:
2.2.2(2) | 商务部分评审标准 | 企业业绩 (10分) | 1、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1个单个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信息系统集成类业绩。在满足资格门槛条件上,每增加1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2、2020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 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1个单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信息系统维护类业绩,每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注:1、若投标人提供的单一合同中同时涵盖信息系统集成和信息系统维护内容的,其中明确信息系统集成金额超过2000万元或信息系统维护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可按上述业绩要求对应计取分值。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证明材料。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
四、将“评标办法前附表”3.2.1(3)投标报价得分(C)调整为:
3.2.1(3) | 投标报价得分(C) | 投标总报价 | 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得本附表第2.2.1项规定分值的满分6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0.2分,每减少1%扣0.1分。 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在偏差范围内,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 投标总报价得分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五、2023年3月29日发布的“爱心庄园D、E区智能化系统集成及安装工程补遗通知”的附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偏差表”作废。
六、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偏差表”以随本次补遗(二)附件一同发布的为准。
七、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为:2023年4月 28日10时00分,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本补遗通知(二)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和第一次答疑、补遗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内容和第一次答疑、补遗与本次发布的补遗通知(二)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补遗通知(二)内容为准。
(略) (略) (略)
重庆国际 (略)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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