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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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3-04-13 10:54:31原文链接地址
投标有效期90天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60000元(人民币元)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33元(人民币元)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时间2023-04-13 10:54:31
递交时间2023-04-13 10:54:31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不动产信息中心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1年11月22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及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

问题1:第四章技术规格书/(一)产品技术要求/门机系统/采用变频控制(VVVF),要求采用原厂原品牌原产地进口产品(原厂原品牌部件需提供单个的型式试验证书或型式试验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疑问:门机系统的型式试验证书或型式试验合格证,几乎所有厂家都无法提供。是否可以用检测报告或检验报告代替。门机原厂原品牌原产地进口部件需提供单个的型式试验证书或型式试验合格证,是指门机进口产地制造商出具的型式试验证书或型式试验合格证?还是国内产地制造商出具的型式试验证书或型式试验合格证?

答:1、门机系统原厂原品牌部件 “需提供单个的型式试验证书或型式试验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修改为“提供门机整机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类报告及门机原产地海关报关清单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是指门机进口产地制造商出具。

问题2:第四章技术规格书/(三)货物具备的技术条件/2.7轿厢: 采用中分门,轿厢内吊顶后净高度≥2.4米。 疑问:与提供的附件/技术参数明细表中的轿厢高度(吊顶后净高)≥2500mm不相符,本项目所有垂直电梯的顶层高度都为4400mm,并且速度为≥1.75m/s。按照标准的厂家技术要求,是无法达到2500mm高的轿厢内净空,一般都为2300mm,建议调整。

答:轿厢高度(吊顶后净高)≥2500mm,电梯顶层高度根据电梯样本进行调整。

问题3:附表四、技术性能及要求评审表/投标产品主要关键部件/投标人所投电梯产品(含乘客电梯、载货电梯)门机整机为原厂原品牌原产地进口产品的,计 6 分(需提供门机整机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类报告及门机原产地海关报关清单复印件。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未提供复印件的,不计分。); 其他计基础分 4 分。疑问:需提供门机整机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类报告,是指门机整机进口原产地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类报告?还是指门机整机国内产地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类报告?

答:指门机整机进口原产地出具。

问题4:第一章/3、投标人资格要求/3.2.1 所投电梯制造商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乘客电梯 B 级及以上资质、曳引式货梯 C 级及以上资质和自动扶梯 C 级及以上资质, 或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资质、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资质和自动扶梯资质, 须附产品型式试验证书其额定速度不小于 1.75m/s、额定载重量乘客电梯不小于 1000KG、载货电梯不小于 1600KG,自动扶梯提升高度不小于 5.1m。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疑问:根据GB25856-2010仅载货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要求,载货电梯是适用额定速度不大于1.0m/s,且不用于运送人员的载货电梯。本项目1#DT4载货电梯载重量要求为1600KG,速度为1.75m/s。 (略) 场上所有的电梯品牌中载货电梯是没有1.75m/s的运行速度的,载重量标准的也都只有1000KG、2000KG、3000KG、4000KG、5000KG。是否可以用客梯代替货梯,或将运行速度由原来的1.75m/s降为1.0m/s,载重量由原来1600KG,调整为1000KG.

答:不修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货梯是根据功能流线确定的,不可用客梯替代,运行速度1.0m/s无法满足消防电梯首层到顶层运行时间不大于60s的要求。

问题5:附表四:技术性能及要求评审表/投标产品整体配置/投标人所投电梯产品(含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 的产品配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计 8 分。没有配置清单、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缺漏项、有负偏离的,每处扣 0.5分,最多扣 2 分。偏离的最多项数≥5 项将导致投标无效。 疑问:偏离的最多项数≥5,是指负偏离数、正偏离数还是正负偏离数之和?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2条规定,投标文件中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6.1 条规定以外的其他技术偏离为一般技术参数(或条款)偏离,“偏离的最多项数≥ 5项将导致投标无效”是指一般技术参数(或条款)负偏离的最多项数≥ 5项将导致投标无效。

问题6: 附表四:技术性能及要求评审表/产品技术研发能力/投标人所投乘客电梯产品制造商,获得过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中心实验室认可证书的,计 12分;(需提供实验室认可证书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复印件,不计分。);其它计基础分 10分。 疑问: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中心实验室是否包含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技术中心实验室?

答:不包含技术中心实验室。

问题7:附件五:商务评分表,5. 制造商实力(0-25):“投标人所投电梯产品制造商获得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颁发的国家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计25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证书拥有单位加盖印章的证书承诺文件,否则本项不计分。)” 质疑:根据我司调查目前电梯产品制造商具有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颁发的国家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证书的仅仅有四个品牌,分别是上海三菱、康力、江南嘉捷、西继迅达,结合附表四的第二项、第三项,不管价格如何,基本可以预测上海三菱中标。所以,本招标文件部分评分标准的设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为了体现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建议招标人增加“投标人所投电梯产品制造商获得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颁发的国家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或投标人所投电梯产品制 (略) 一级相关部门联合颁发的国家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计25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证书拥有单位加盖印章的证书承诺文件,否则本项不计分。)”

答: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附表五:商务评审表中制造商实力(0-25)“投标人所投电梯产品制造商获得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颁发的国家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计25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证书拥有单位加盖印章的证书承诺文件,否则本项不计分。)”修改为:“投标人所投电梯产品制造商获得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颁发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证书,计25分;投标人所投电梯产品制造商获得自 (略) 相关 (略) 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证书,计15分。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证书未体现拥有单位名称,还需提供证书拥有单位加盖印章的证书承诺文件,否则本项不计分。”

二、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为2021年12月15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进行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

招标人: (略) 铁路 (略)

地址: (略) (略) 路73号长沙城投招采合约部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31-*、*(纪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迪 (略)

地 址: (略) 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69号新闻大厦8楼

联系人:周先生、焦女士

联系电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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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3-04-13 10:54:31原文链接地址
投标有效期90天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60000元(人民币元)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33元(人民币元)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时间2023-04-13 10:5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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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不动产信息中心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1年11月22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及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

问题1:第四章技术规格书/(一)产品技术要求/门机系统/采用变频控制(VVVF),要求采用原厂原品牌原产地进口产品(原厂原品牌部件需提供单个的型式试验证书或型式试验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疑问:门机系统的型式试验证书或型式试验合格证,几乎所有厂家都无法提供。是否可以用检测报告或检验报告代替。门机原厂原品牌原产地进口部件需提供单个的型式试验证书或型式试验合格证,是指门机进口产地制造商出具的型式试验证书或型式试验合格证?还是国内产地制造商出具的型式试验证书或型式试验合格证?

答:1、门机系统原厂原品牌部件 “需提供单个的型式试验证书或型式试验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修改为“提供门机整机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类报告及门机原产地海关报关清单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是指门机进口产地制造商出具。

问题2:第四章技术规格书/(三)货物具备的技术条件/2.7轿厢: 采用中分门,轿厢内吊顶后净高度≥2.4米。 疑问:与提供的附件/技术参数明细表中的轿厢高度(吊顶后净高)≥2500mm不相符,本项目所有垂直电梯的顶层高度都为4400mm,并且速度为≥1.75m/s。按照标准的厂家技术要求,是无法达到2500mm高的轿厢内净空,一般都为2300mm,建议调整。

答:轿厢高度(吊顶后净高)≥2500mm,电梯顶层高度根据电梯样本进行调整。

问题3:附表四、技术性能及要求评审表/投标产品主要关键部件/投标人所投电梯产品(含乘客电梯、载货电梯)门机整机为原厂原品牌原产地进口产品的,计 6 分(需提供门机整机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类报告及门机原产地海关报关清单复印件。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未提供复印件的,不计分。); 其他计基础分 4 分。疑问:需提供门机整机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类报告,是指门机整机进口原产地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类报告?还是指门机整机国内产地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类报告?

答:指门机整机进口原产地出具。

问题4:第一章/3、投标人资格要求/3.2.1 所投电梯制造商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乘客电梯 B 级及以上资质、曳引式货梯 C 级及以上资质和自动扶梯 C 级及以上资质, 或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资质、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资质和自动扶梯资质, 须附产品型式试验证书其额定速度不小于 1.75m/s、额定载重量乘客电梯不小于 1000KG、载货电梯不小于 1600KG,自动扶梯提升高度不小于 5.1m。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疑问:根据GB25856-2010仅载货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要求,载货电梯是适用额定速度不大于1.0m/s,且不用于运送人员的载货电梯。本项目1#DT4载货电梯载重量要求为1600KG,速度为1.75m/s。 (略) 场上所有的电梯品牌中载货电梯是没有1.75m/s的运行速度的,载重量标准的也都只有1000KG、2000KG、3000KG、4000KG、5000KG。是否可以用客梯代替货梯,或将运行速度由原来的1.75m/s降为1.0m/s,载重量由原来1600KG,调整为1000KG.

答:不修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货梯是根据功能流线确定的,不可用客梯替代,运行速度1.0m/s无法满足消防电梯首层到顶层运行时间不大于60s的要求。

问题5:附表四:技术性能及要求评审表/投标产品整体配置/投标人所投电梯产品(含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 的产品配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计 8 分。没有配置清单、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缺漏项、有负偏离的,每处扣 0.5分,最多扣 2 分。偏离的最多项数≥5 项将导致投标无效。 疑问:偏离的最多项数≥5,是指负偏离数、正偏离数还是正负偏离数之和?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2条规定,投标文件中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6.1 条规定以外的其他技术偏离为一般技术参数(或条款)偏离,“偏离的最多项数≥ 5项将导致投标无效”是指一般技术参数(或条款)负偏离的最多项数≥ 5项将导致投标无效。

问题6: 附表四:技术性能及要求评审表/产品技术研发能力/投标人所投乘客电梯产品制造商,获得过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中心实验室认可证书的,计 12分;(需提供实验室认可证书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复印件,不计分。);其它计基础分 10分。 疑问: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中心实验室是否包含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技术中心实验室?

答:不包含技术中心实验室。

问题7:附件五:商务评分表,5. 制造商实力(0-25):“投标人所投电梯产品制造商获得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颁发的国家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计25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证书拥有单位加盖印章的证书承诺文件,否则本项不计分。)” 质疑:根据我司调查目前电梯产品制造商具有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颁发的国家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证书的仅仅有四个品牌,分别是上海三菱、康力、江南嘉捷、西继迅达,结合附表四的第二项、第三项,不管价格如何,基本可以预测上海三菱中标。所以,本招标文件部分评分标准的设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为了体现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建议招标人增加“投标人所投电梯产品制造商获得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颁发的国家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或投标人所投电梯产品制 (略) 一级相关部门联合颁发的国家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计25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证书拥有单位加盖印章的证书承诺文件,否则本项不计分。)”

答: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附表五:商务评审表中制造商实力(0-25)“投标人所投电梯产品制造商获得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颁发的国家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计25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证书拥有单位加盖印章的证书承诺文件,否则本项不计分。)”修改为:“投标人所投电梯产品制造商获得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颁发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证书,计25分;投标人所投电梯产品制造商获得自 (略) 相关 (略) 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证书,计15分。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证书未体现拥有单位名称,还需提供证书拥有单位加盖印章的证书承诺文件,否则本项不计分。”

二、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为2021年12月15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进行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

招标人: (略) 铁路 (略)

地址: (略) (略) 路73号长沙城投招采合约部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31-*、*(纪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迪 (略)

地 址: (略) 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69号新闻大厦8楼

联系人:周先生、焦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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