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惠家坪小河组滑坡治理工程施工项目更正公告
丹凤县惠家坪小河组滑坡治理工程施工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丹凤县惠家坪小河组滑坡治理工程施工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丹凤县自然资源局 | ||
行政区域 | 丹凤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4月13日15:43 |
首次公告日期 | 0002年11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4月1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妍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4-* | ||
采购单位 | 丹凤县自然资源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丹凤县北新街东段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华鼎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丹凤县龙驹大街创业大厦9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4-*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AZC(2023)008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丹凤县惠家坪小河组滑坡治理工程施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04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将原来公告中合同包最高限价*.00元改为*.81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13日
1.报名时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审阅后退还,复印件存档(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请供应商必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如下: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2022年4月至今任意3个月已缴纳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增值税或所得税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2022年4月至今任意3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相关网页截图(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名称:丹凤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丹凤县北新街东段
联系方式:*
名称:陕西华鼎 (略)
地址:丹凤县龙驹大街创业大厦9楼
联系方式:0914-*
项目联系人:孙妍
电话:0914-*
陕西华鼎 (略)
2023年04月13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丹凤县惠家坪小河组滑坡治理工程施工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丹凤县自然资源局 | ||
行政区域 | 丹凤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4月13日15:43 |
首次公告日期 | 0002年11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4月1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妍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4-* | ||
采购单位 | 丹凤县自然资源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丹凤县北新街东段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华鼎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丹凤县龙驹大街创业大厦9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4-*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AZC(2023)008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丹凤县惠家坪小河组滑坡治理工程施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04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将原来公告中合同包最高限价*.00元改为*.81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13日
1.报名时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审阅后退还,复印件存档(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请供应商必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如下: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2022年4月至今任意3个月已缴纳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增值税或所得税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2022年4月至今任意3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相关网页截图(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名称:丹凤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丹凤县北新街东段
联系方式:*
名称:陕西华鼎 (略)
地址:丹凤县龙驹大街创业大厦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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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孙妍
电话:0914-*
陕西华鼎 (略)
2023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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