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木渎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维修工程补充通知
苏州市木渎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维修工程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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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略) (略) 2023年度维修工程,现补充通知如下:
1、原公告中: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企业须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近3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7万元及以上的土建类公共建筑维修改造工程(须含防水工程),质量为合格。时间以2020年4月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住建部门官网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链接、施工合同、验收证明 (略) (略) 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略) 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等证明资料(上述资料无法证明可提供图纸或清单),原件现场核查。资料提供不全及无法证实项目情况的资格预审不合格。
现修改为: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企业须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近3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7万元及以上的土建类公共建筑维修改造工程(须含防水工程),质量为合格。时间以2020年4月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证明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注:施工合同证明材料 (略) (略) 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略) 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路径(上述资料无法证明可提供图纸或清单),原件现场核查。资料提供不全及无法证实项目情况的资格预审不合格。
2、原提交资格预审材料时间及地点:2023-4-17下午14:30至15:00,现调整为:提交资格预审材料时间及地点:2023-4-18下午14:30至15:00。
原本项目抽取入围时间为2023-4-18,14:30,现调整为:本项目抽取入围时间为2023-4-19,14:30。
原公告发布日期为:2023-4-12 至2023-4-17 ,现调整为: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3-4-12 至2023-4-18
其余事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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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略) (略) 2023年度维修工程,现补充通知如下:
1、原公告中: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企业须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近3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7万元及以上的土建类公共建筑维修改造工程(须含防水工程),质量为合格。时间以2020年4月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住建部门官网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链接、施工合同、验收证明 (略) (略) 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略) 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等证明资料(上述资料无法证明可提供图纸或清单),原件现场核查。资料提供不全及无法证实项目情况的资格预审不合格。
现修改为: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企业须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近3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7万元及以上的土建类公共建筑维修改造工程(须含防水工程),质量为合格。时间以2020年4月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证明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注:施工合同证明材料 (略) (略) 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略) 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路径(上述资料无法证明可提供图纸或清单),原件现场核查。资料提供不全及无法证实项目情况的资格预审不合格。
2、原提交资格预审材料时间及地点:2023-4-17下午14:30至15:00,现调整为:提交资格预审材料时间及地点:2023-4-18下午14:30至15:00。
原本项目抽取入围时间为2023-4-18,14:30,现调整为:本项目抽取入围时间为2023-4-19,14:30。
原公告发布日期为:2023-4-12 至2023-4-17 ,现调整为: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3-4-12 至2023-4-18
其余事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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