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城市管理局(通许县城市综合执法局)通许县城区基础设施ppp项目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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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许县城市管理局(通许县城市综合执法局)通许县城区基础设施ppp项目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汴通财服务公开招标2023-003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通许县城区基础设施ppp项目监理、工程造价咨询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3年04月12日、《 (略) 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0采购公告1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4月13日 - 2023年04月19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3年04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05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1、本项目一包、二包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为:
附件1(符合政策要求,并申请按小型微型企业投标者提供,不适用者可不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 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企业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变更为
1.附件1(符合政策要求,并申请按小型微型企业投标者提供,不适用者可不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企业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其余内容均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5、更正日期:2023年04月13日16时2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管理局( (略) 综合执法局)
地址:通许县咸平大道西段北侧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开兴 (略)
地址: (略) 通许县裕丰路西段南侧青少年活动中心9楼910室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方式: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方式:037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汴通财服务公开招标2023-003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通许县城区基础设施ppp项目监理、工程造价咨询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3年04月12日、《 (略) 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0采购公告1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4月13日 - 2023年04月19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3年04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05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1、本项目一包、二包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为:
附件1(符合政策要求,并申请按小型微型企业投标者提供,不适用者可不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 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企业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变更为
1.附件1(符合政策要求,并申请按小型微型企业投标者提供,不适用者可不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企业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其余内容均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5、更正日期:2023年04月13日16时2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管理局( (略) 综合执法局)
地址:通许县咸平大道西段北侧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开兴 (略)
地址: (略) 通许县裕丰路西段南侧青少年活动中心9楼910室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方式: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方式: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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