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西咸新区河新城2023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西咸新区河新城2023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2023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 (略) 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并于2023年5月4日9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CST2023-GP-008H
2、项目名称:西咸新区泾河新城2023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3、预算金额:*.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为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辖区义务阶段17所中小学校采购营养餐(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200日历日(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0)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
(13)《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14) (略) 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
(15)《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19〕41号);
(16)《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7)《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2年任意一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2年任意一月或任意一季度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7)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代理主要产品(米、面、油、奶)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8)书面信用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开标评审将登*“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进行审查。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从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0日每天00:00:00-23:59:59止
地点: (略) 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免费赠送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3年5月4日9时30分
地点: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略) ·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供应商可登录西咸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操作手册,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西咸新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注:(1)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0.00元(人民币)
(2)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西咸新区),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限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西咸新区)系统,直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3)办理CA锁方式(仅供参考):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 (略) 数字证书 (略) 办理 CA 锁,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
(略) 高新三路九号信息港大厦一层101室,咨询电话:* ;
(略) 长安北路 14 号省体育公寓B座一楼,咨询电话:029-*;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文景北路 16 号白桦林国际B座2楼最右12号窗口,电话:029-* 转 80211.
(4)根据《西咸新区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陕西咸财函〔2021〕359号),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招标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略)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实施单位: (略) 西咸新区教育体育局泾河工作部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地址: (略)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中心
联系电话:02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瑞琦
电 话:029-*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天成晟通 (略)
联系地址: (略) 未央区明光路71号旭弘西北广场6层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2023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 (略) 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并于2023年5月4日9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CST2023-GP-008H
2、项目名称:西咸新区泾河新城2023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3、预算金额:*.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为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辖区义务阶段17所中小学校采购营养餐(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200日历日(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0)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
(13)《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14) (略) 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
(15)《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19〕41号);
(16)《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7)《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2年任意一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2年任意一月或任意一季度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7)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代理主要产品(米、面、油、奶)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8)书面信用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开标评审将登*“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进行审查。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从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0日每天00:00:00-23:59:59止
地点: (略) 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免费赠送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3年5月4日9时30分
地点: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略) ·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供应商可登录西咸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操作手册,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西咸新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注:(1)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0.00元(人民币)
(2)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西咸新区),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限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西咸新区)系统,直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3)办理CA锁方式(仅供参考):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 (略) 数字证书 (略) 办理 CA 锁,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
(略) 高新三路九号信息港大厦一层101室,咨询电话:* ;
(略) 长安北路 14 号省体育公寓B座一楼,咨询电话:029-*;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文景北路 16 号白桦林国际B座2楼最右12号窗口,电话:029-* 转 80211.
(4)根据《西咸新区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陕西咸财函〔2021〕359号),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招标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略)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实施单位: (略) 西咸新区教育体育局泾河工作部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地址: (略)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中心
联系电话:02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瑞琦
电 话:029-*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天成晟通 (略)
联系地址: (略) 未央区明光路71号旭弘西北广场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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