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穆阳镇人民政府(葛兰坂桃花岛路灯变)新建工程1000kVA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福安市穆阳镇人民政府(葛兰坂桃花岛路灯变)新建工程1000kVA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穆阳镇人民政府(葛兰坂桃花岛路灯变)新建工程1000kVA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穆阳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4月14日11:1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4月13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4月14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志良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 | ||
采购单位 | (略) 穆阳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穆阳镇中兴街12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3-*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丰泽区泉秀街道成洲社区宝洲街1 (略) 建筑服务产业园办公大楼A10栋2-18(经营场所: (略) 丰泽区泉秀街道灯星社区宝洲街721号万达写字楼A幢1309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3-*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HGC[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穆阳镇人民政府(葛兰坂桃花岛路灯变)新建工程1000kVA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3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第6点: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工程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成交人需提供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工程施工至80%时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含预付款,成交人需提供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3、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通电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
变更为: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工程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作为预付款(成交人需提供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2、工程施工至80%时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含预付款,成交人需提供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3、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通电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
其余内容不变,以原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14日
/
名称: (略) 穆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穆阳镇中兴街126号
联系方式:0593-*
名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丰泽区泉秀街道成洲社区宝洲街1 (略) 建筑服务产业园办公大楼A10栋2-18(经营场所: (略) 丰泽区泉秀街道灯星社区宝洲街721号万达写字楼A幢1309室)
联系方式:0593-*
项目联系人:郑志良
电话:0593-*
福建 (略)
2023年04月14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穆阳镇人民政府(葛兰坂桃花岛路灯变)新建工程1000kVA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穆阳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4月14日11:1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4月13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4月14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志良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 | ||
采购单位 | (略) 穆阳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穆阳镇中兴街12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3-*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丰泽区泉秀街道成洲社区宝洲街1 (略) 建筑服务产业园办公大楼A10栋2-18(经营场所: (略) 丰泽区泉秀街道灯星社区宝洲街721号万达写字楼A幢1309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3-*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HGC[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穆阳镇人民政府(葛兰坂桃花岛路灯变)新建工程1000kVA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3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第6点: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工程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成交人需提供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工程施工至80%时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含预付款,成交人需提供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3、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通电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
变更为: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工程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作为预付款(成交人需提供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2、工程施工至80%时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含预付款,成交人需提供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3、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通电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
其余内容不变,以原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14日
/
名称: (略) 穆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穆阳镇中兴街126号
联系方式:0593-*
名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丰泽区泉秀街道成洲社区宝洲街1 (略) 建筑服务产业园办公大楼A10栋2-18(经营场所: (略) 丰泽区泉秀街道灯星社区宝洲街721号万达写字楼A幢1309室)
联系方式:0593-*
项目联系人:郑志良
电话:0593-*
福建 (略)
2023年04月14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