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青山灰岩矿区废弃采场一区二区生态修复项目因设计优化变更产生的渣石拍卖公告-k234d920053q00a1021e07m
南召县青山灰岩矿区废弃采场一区二区生态修复项目因设计优化变更产生的渣石拍卖公告-k234d920053q00a1021e07m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南召县青山灰岩矿区废弃采场一区二区生态修复项目因设计优化变更产生的渣石拍卖 | 项目编号: | QT*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3-04-14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3-04-24 |
资产转让方式 : | 整体转让 |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 南召县青山灰岩矿区废弃采场一区二区生态修复项目因设计优化变更产生的渣石约80962m3 | ||
评估价值: | 元 | 评估机构: | 河南 (略)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豫永平估字【2023】3806号 | 评估基准日: | 2023-03-20 |
核准(备案)机构: | 核准(备案)日期 : | ||
核准(备案)号 : | |||
重大事项揭示: |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施工要求: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根据当地政府及治理方的指导意见,按治理工程进度,分批完成石渣的装卸、运输等活动。 2、在实施过程中,需要临时使用国有或集体所有土地,或涉及林权、道路、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或协商,并自担风险,施工期间应遵守相关环保、安全等法律法规要求。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河南 (略) | 法定代表人: | 王金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0D | 经济类型: | 非国有企业 |
注册地址: | (略) (略) (略) 红庙路61号教育佳苑1号楼2208 | ||
批准单位: | 南召县白土岗镇人民政府 | ||
批准形式: | 其他 | ||
批准文件: | 委托拍卖合同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重新挂牌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网络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现场拍卖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本标的委托河南 (略) 进行拍卖,有意竞买者, (略) 审核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电子交易系统报名,并按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领取拍卖资料。 标的成交后,买受人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含标的成交当日) (略) 指定账户交纳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按照总成交价的5%向买受人收取)及履约保证金30万元,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含标的成交当日)2日内与委托人签署合同。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具备建筑材料销售资格; 2、企业法人及企业法人代表无严重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竞买人须在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买,竞买人报 (略) 拍卖资料《拍卖规则》《竞买须知》等各项条款的认可。 | ||
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100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受让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 竞拍成交后,买受人按照拍卖资料中的要求付清拍卖成交款、拍卖佣金。 竞买保证金必须从竞买人银行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且与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系统中录入的银行账户信息完全一致。不接受现金转账,不接受保证金代缴。 处置方式: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未按约定签署《成交确认书》、未按约定与委托人签署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价款的,均视为违约,其所交保证金不予返还。 | ||
相关附件: | 拍卖资料.pdf |
报名手续: | 公告期内提交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交纳保证金须使用在本平台注册登记的账户!) | ||
中心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人电话: | * |
中心地址: | (略) 南召县新汽车站侧对面产业集聚区与综合办公服务平台14楼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南召县青山灰岩矿区废弃采场一区二区生态修复项目因设计优化变更产生的渣石拍卖 | 项目编号: | QT*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3-04-14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3-04-24 |
资产转让方式 : | 整体转让 |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 南召县青山灰岩矿区废弃采场一区二区生态修复项目因设计优化变更产生的渣石约80962m3 | ||
评估价值: | 元 | 评估机构: | 河南 (略)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豫永平估字【2023】3806号 | 评估基准日: | 2023-03-20 |
核准(备案)机构: | 核准(备案)日期 : | ||
核准(备案)号 : | |||
重大事项揭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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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施工要求: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根据当地政府及治理方的指导意见,按治理工程进度,分批完成石渣的装卸、运输等活动。 2、在实施过程中,需要临时使用国有或集体所有土地,或涉及林权、道路、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或协商,并自担风险,施工期间应遵守相关环保、安全等法律法规要求。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河南 (略) | 法定代表人: | 王金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0D | 经济类型: | 非国有企业 |
注册地址: | (略) (略) (略) 红庙路61号教育佳苑1号楼2208 | ||
批准单位: | 南召县白土岗镇人民政府 | ||
批准形式: | 其他 | ||
批准文件: | 委托拍卖合同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重新挂牌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网络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现场拍卖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本标的委托河南 (略) 进行拍卖,有意竞买者, (略) 审核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电子交易系统报名,并按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领取拍卖资料。 标的成交后,买受人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含标的成交当日) (略) 指定账户交纳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按照总成交价的5%向买受人收取)及履约保证金30万元,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含标的成交当日)2日内与委托人签署合同。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具备建筑材料销售资格; 2、企业法人及企业法人代表无严重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竞买人须在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买,竞买人报 (略) 拍卖资料《拍卖规则》《竞买须知》等各项条款的认可。 | ||
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100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受让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 竞拍成交后,买受人按照拍卖资料中的要求付清拍卖成交款、拍卖佣金。 竞买保证金必须从竞买人银行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且与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系统中录入的银行账户信息完全一致。不接受现金转账,不接受保证金代缴。 处置方式: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未按约定签署《成交确认书》、未按约定与委托人签署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价款的,均视为违约,其所交保证金不予返还。 | ||
相关附件: | 拍卖资料.pdf |
报名手续: | 公告期内提交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交纳保证金须使用在本平台注册登记的账户!) | ||
中心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人电话: | * |
中心地址: | (略) 南召县新汽车站侧对面产业集聚区与综合办公服务平台1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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