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临高县金牌港内湾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变更公告
海南省临高县金牌港内湾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变更公告
(略) 临高县金牌港内湾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变更公告
致各投标人:
海南兴乐 (略) 受长江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武汉) (略) 的委托, (略) 临高县金牌港内湾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于2023年04月07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变更: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勘测资质、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设计单位作为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1)勘测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环保类或环境类或海洋研究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变更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勘测资质、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设计单位作为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1)勘测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含)以上资质或测绘(工程测量)*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级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备以下资格之一:
1.1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环保类或环境类或水利工程类或海洋研究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1.2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环保类或环境类或水利工程类或海洋研究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设计项目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
(1)勘测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
财务要求:
提供2020年-2022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是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新企业以企业注册实际年份为准,成立不满一年的单位不提供)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环保类或环境类或海洋研究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变更为:
(1)勘测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含)以上资质或测绘(工程测量)*级(含)以上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级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
财务要求:
提供2019年-2021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是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新企业以企业注册实际年份为准,成立不满一年的单位不提供)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以下资格之一:
1.1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环保类或环境类或水利工程类或海洋研究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1.2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环保类或环境类或水利工程类或海洋研究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设计项目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三、原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投标报价得分A=A1+A2+A3
其中:投标报价得分以及A1、A2、A3得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1.投标报价得分A=修正投标总报价得分(投标总报价(A1)+勘测设计费得分(A2)+建筑安装工程费得分(A3)。
各项得分占投标报价总分的权重:
修正投标总报价得分权重B1:40%;
勘测设计费得分权重B2:10%;
建筑安装工程费得分权重B3:50%。
2.计算各项平均值Pp:先剔除投标报价最高的10%家(有小数时按上限取整数以X表示)和最低的10%家(有小数时按上限取整数以Y表示),然后进行算术平均(剔除投标报价后的数量应等于计算算术平均的数量),计算得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平均值。
①当n>7时,
Pp=(∑Pi--
)/(n-X-Y)
②当n≤7时,Pp=∑Pi/n
3.计算各项评标基准价Pg
Pg=Pp×(1-Fg%)
Fg为投标竞争率:勘测设计费的投标竞争率为 1%,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投标竞争率为 5%,修正投标总报价投标竞争率=设计费竞争率× 20 %+建筑安装工程费竞争率× 80 %。
计算各项得分:
①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Pg的1%(含1%)扣1分。
报价得分的计分公式为:
修正投标总报价得分(A1)=投标报价总分×B1-[(Pi- Pg)/ Pg]×100×1
勘测设计费得分(A2)=投标报价总分×B2-[(Pi- Pg)/ Pg]×100×1
建筑安装工程费得分(A3)=投标报价总分×B3-[(Pi- Pg)/ Pg]×100×1
②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Pg的1%(含1%)扣0.2分。
修正投标总报价得分(A1)=投标报价总分×B1-[(Pg- Pi)/ Pg]×100×0.2
勘测设计费得分(A2)=投标报价总分×B2-[(Pg- Pi)/ Pg]×100×0.2
建筑安装工程费得分(A3)=投标报价总分×B3-[(Pg- Pi)/ Pg]×100×0.2
变更为:
计算有效报价的平均值时,投标人>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为基准价,如果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5家时,则计算评标基准价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
四、原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A=A1+A2+A3
其中:投标报价得分以及A1、A2、A3得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变更为:
1、各有效投标人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价为基准价,报价得分计算:投标人的投标价Di等于评标基准价D时得满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1分,中间用内插值法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用公式表示如下:
Fi=F -| Di - D |/ D×100×E
公式中:
Fi=投标人的投标价得分;
F=投标价满分30分;
Di=投标人的投标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i > D,则E=0.2;若Di < D,则E=0.1。
五、原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人员配置
2.设计管理人员配置(除设计项目负责人外):至少配备海洋专业、环保工程专业、景观绿化工程各1名,共3名,人员配备齐全得1分,否则不得分;以上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1人得1分,最高得3分;本项满分4分。
变更为:
设计管理人员配置(除设计项目负责人外):至少配备海洋专业或水利类专业、环保工程专业或给水排水专业、景观绿化工程或水土保持专业各1名,共3名,人员配备齐全得1分,否则不得分;以上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1人得1分,最高得3分;本项满分4分。
六、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7. 合同价格与支付”
17.1 合同价格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1)合同价格包括签约合同价以及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的调整;
(2)合同价格包括承包人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规费和税金;
(3)价格清单列出的任何数量仅为估算的工作量,不得将其视为要求承包人实施的工程的实际或准确的工作量。在价格清单中列出的任何工作量和价格数据应仅限用于变更和支付的参考资料,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
合同约定工程的某部分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支付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计量和估价,并据此调整合同价格。
变更为:
17.1 合同价格
(1)见本合同协议书四“合同价格”。
(2)勘测设计费和建安工程费用,根据实际完成工程计量结算,勘测设计要求整体完成,但若因工程规模发生变化,支付比例双方合理协商确定。
七、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07日17时10分至2023年04月14日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http://**.cn/ggzy/)(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
变更为: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07日17时10分至2023年04月21日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http://**.cn/ggzy/)(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
八、原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为“2023年04月28日08时30分,现变更为:2023年05月06日10时30分”。
九、原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国兴大道9号)202开标室,现变更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国兴大道9号)201开标室”。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因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长江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武汉) (略)
地址: (略) 东西湖区金山大道北侧碧海花园203栋2单元1902(12)
联系人:曹工
电 话:027-*
代理机构:海南兴乐 (略)
地 址: (略) 琼山区国兴街道办海府路168号金鹿花园三期4栋1单元303房
联 系 人:周工
电话:0898-*
日期:2023年04月14日
(略) 临高县金牌港内湾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变更公告
致各投标人:
海南兴乐 (略) 受长江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武汉) (略) 的委托, (略) 临高县金牌港内湾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于2023年04月07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变更: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勘测资质、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设计单位作为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1)勘测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环保类或环境类或海洋研究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变更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勘测资质、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设计单位作为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1)勘测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含)以上资质或测绘(工程测量)*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级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备以下资格之一:
1.1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环保类或环境类或水利工程类或海洋研究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1.2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环保类或环境类或水利工程类或海洋研究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设计项目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
(1)勘测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
财务要求:
提供2020年-2022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是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新企业以企业注册实际年份为准,成立不满一年的单位不提供)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环保类或环境类或海洋研究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变更为:
(1)勘测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含)以上资质或测绘(工程测量)*级(含)以上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级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
财务要求:
提供2019年-2021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是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新企业以企业注册实际年份为准,成立不满一年的单位不提供)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以下资格之一:
1.1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环保类或环境类或水利工程类或海洋研究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1.2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环保类或环境类或水利工程类或海洋研究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设计项目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三、原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投标报价得分A=A1+A2+A3
其中:投标报价得分以及A1、A2、A3得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1.投标报价得分A=修正投标总报价得分(投标总报价(A1)+勘测设计费得分(A2)+建筑安装工程费得分(A3)。
各项得分占投标报价总分的权重:
修正投标总报价得分权重B1:40%;
勘测设计费得分权重B2:10%;
建筑安装工程费得分权重B3:50%。
2.计算各项平均值Pp:先剔除投标报价最高的10%家(有小数时按上限取整数以X表示)和最低的10%家(有小数时按上限取整数以Y表示),然后进行算术平均(剔除投标报价后的数量应等于计算算术平均的数量),计算得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平均值。
①当n>7时,
Pp=(∑Pi--
)/(n-X-Y)
②当n≤7时,Pp=∑Pi/n
3.计算各项评标基准价Pg
Pg=Pp×(1-Fg%)
Fg为投标竞争率:勘测设计费的投标竞争率为 1%,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投标竞争率为 5%,修正投标总报价投标竞争率=设计费竞争率× 20 %+建筑安装工程费竞争率× 80 %。
计算各项得分:
①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Pg的1%(含1%)扣1分。
报价得分的计分公式为:
修正投标总报价得分(A1)=投标报价总分×B1-[(Pi- Pg)/ Pg]×100×1
勘测设计费得分(A2)=投标报价总分×B2-[(Pi- Pg)/ Pg]×100×1
建筑安装工程费得分(A3)=投标报价总分×B3-[(Pi- Pg)/ Pg]×100×1
②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Pg的1%(含1%)扣0.2分。
修正投标总报价得分(A1)=投标报价总分×B1-[(Pg- Pi)/ Pg]×100×0.2
勘测设计费得分(A2)=投标报价总分×B2-[(Pg- Pi)/ Pg]×100×0.2
建筑安装工程费得分(A3)=投标报价总分×B3-[(Pg- Pi)/ Pg]×100×0.2
变更为:
计算有效报价的平均值时,投标人>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为基准价,如果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5家时,则计算评标基准价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
四、原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A=A1+A2+A3
其中:投标报价得分以及A1、A2、A3得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变更为:
1、各有效投标人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价为基准价,报价得分计算:投标人的投标价Di等于评标基准价D时得满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1分,中间用内插值法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用公式表示如下:
Fi=F -| Di - D |/ D×100×E
公式中:
Fi=投标人的投标价得分;
F=投标价满分30分;
Di=投标人的投标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i > D,则E=0.2;若Di < D,则E=0.1。
五、原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人员配置
2.设计管理人员配置(除设计项目负责人外):至少配备海洋专业、环保工程专业、景观绿化工程各1名,共3名,人员配备齐全得1分,否则不得分;以上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1人得1分,最高得3分;本项满分4分。
变更为:
设计管理人员配置(除设计项目负责人外):至少配备海洋专业或水利类专业、环保工程专业或给水排水专业、景观绿化工程或水土保持专业各1名,共3名,人员配备齐全得1分,否则不得分;以上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1人得1分,最高得3分;本项满分4分。
六、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7. 合同价格与支付”
17.1 合同价格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1)合同价格包括签约合同价以及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的调整;
(2)合同价格包括承包人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规费和税金;
(3)价格清单列出的任何数量仅为估算的工作量,不得将其视为要求承包人实施的工程的实际或准确的工作量。在价格清单中列出的任何工作量和价格数据应仅限用于变更和支付的参考资料,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
合同约定工程的某部分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支付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计量和估价,并据此调整合同价格。
变更为:
17.1 合同价格
(1)见本合同协议书四“合同价格”。
(2)勘测设计费和建安工程费用,根据实际完成工程计量结算,勘测设计要求整体完成,但若因工程规模发生变化,支付比例双方合理协商确定。
七、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07日17时10分至2023年04月14日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http://**.cn/ggzy/)(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
变更为: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07日17时10分至2023年04月21日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http://**.cn/ggzy/)(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
八、原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为“2023年04月28日08时30分,现变更为:2023年05月06日10时30分”。
九、原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国兴大道9号)202开标室,现变更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国兴大道9号)201开标室”。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因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长江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武汉) (略)
地址: (略) 东西湖区金山大道北侧碧海花园203栋2单元1902(12)
联系人:曹工
电 话:027-*
代理机构:海南兴乐 (略)
地 址: (略) 琼山区国兴街道办海府路168号金鹿花园三期4栋1单元303房
联 系 人:周工
电话:0898-*
日期:2023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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