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充免疫活动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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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充免疫活动开始啦!


2023 (略) 赛罕区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及其他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充免疫工作活动开始啦!

为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同时进一步做好麻疹、腮腺炎、风疹防控工作,按照自治区的统一安排, (略) 赛罕区在2023年4月12日-4月21日(第一轮)和2023年5月12日-5月21日(第二轮)期间,开展脊髓灰质炎疫苗和麻腮风疫苗补充免疫工作。如果有儿童同时缺少麻腮风和IPV两种疫苗,两种疫苗均为一剂次或零剂次,建议两种疫苗同时接种。

同时按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略) 教育局要求,在此期间同时开展其他免疫规划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


一.哪些人需要接种?

(一)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充免疫目标人群:

主要针对居住在我区6周岁以下儿童(含流动儿童)。

(1)“零”剂次免疫儿童,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出生,无接种IPV和tOPV疫苗史的儿童,补种1剂次IPV;2019年10月1日后出生、到4月1日满2月龄、无接种IPV和tOPV疫苗史的儿童,补种2剂次IPV。

(2)2019年10月1日后出生,仅有1剂次IPV接种史、到4月1日满3月龄、无tOPV疫苗史的儿童,补种1剂次IPV。

(3)已经完 (略) IPV+DPT+HIB五联疫苗的部分适龄儿童,不在本次补充免疫工作范围。

(注:IPV=脊灰灭活疫苗,tOPV=三价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

(二)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疫苗补充免疫目标人群:

主要针对我区8月龄~3.5周岁儿童(含流动儿童)。

(1)“零”剂次免疫儿童,201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儿童,未按程序完成两剂次麻腮风疫苗接种的,使用麻腮风疫苗补齐。

(2)2021年11月-2022年8月出生(截止2023年4月1日满8月龄-17月龄)未按程序完成1剂次麻腮风疫苗的,使用麻腮风疫苗补齐。

(3)2021年4月-2021年10月出生(截止2023年4月1日满18月龄-24月龄)未按程序完成两剂次麻腮风疫苗接种的,使用麻腮风疫苗补齐。

  1. 常规免疫查漏补种工作目标人群:凡18岁以下儿童未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都需要完成补种。


二.接种疫苗是好事,但是有下列情况要注意啦!

  1. 接种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不能接种:

(1)己知对疫苗的任何成分,包括辅料及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发热者。

  1. 接种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暂时不能接种:

(1)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

(2)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1. 接种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疫苗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不能接种:

(1)已知对含麻疹成分疫苗所含任何成分过敏;

(2)曾患过敏性喉头水肿、过敏性休克、阿瑟氏反应、过敏性紫癫、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严重过敏性疾病。

  1. 接种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疫苗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暂时不能接种:

(1)已注射免疫球蛋白者,至少应间隔3个月以上方可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在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后,至少间隔2周后方可注射免疫球蛋白。

(2)在28天内注射过减毒活疫苗者,可暂缓接种,并在间隔满28天后尽快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

(3)有流感、发热等症状,待恢复健康后进行补种。

(4)正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或处于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

(5)有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

(6)曾患或正患多发性神经炎、格林巴利综合征、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脑病、癫痫等严重神经系统疾病,或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


具体接种详 (略) 赛罕区儿童居住地所在社区卫生服务 (略) 。

接种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2023 (略) 赛罕区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及其他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充免疫工作活动开始啦!

为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同时进一步做好麻疹、腮腺炎、风疹防控工作,按照自治区的统一安排, (略) 赛罕区在2023年4月12日-4月21日(第一轮)和2023年5月12日-5月21日(第二轮)期间,开展脊髓灰质炎疫苗和麻腮风疫苗补充免疫工作。如果有儿童同时缺少麻腮风和IPV两种疫苗,两种疫苗均为一剂次或零剂次,建议两种疫苗同时接种。

同时按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略) 教育局要求,在此期间同时开展其他免疫规划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


一.哪些人需要接种?

(一)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充免疫目标人群:

主要针对居住在我区6周岁以下儿童(含流动儿童)。

(1)“零”剂次免疫儿童,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出生,无接种IPV和tOPV疫苗史的儿童,补种1剂次IPV;2019年10月1日后出生、到4月1日满2月龄、无接种IPV和tOPV疫苗史的儿童,补种2剂次IPV。

(2)2019年10月1日后出生,仅有1剂次IPV接种史、到4月1日满3月龄、无tOPV疫苗史的儿童,补种1剂次IPV。

(3)已经完 (略) IPV+DPT+HIB五联疫苗的部分适龄儿童,不在本次补充免疫工作范围。

(注:IPV=脊灰灭活疫苗,tOPV=三价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

(二)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疫苗补充免疫目标人群:

主要针对我区8月龄~3.5周岁儿童(含流动儿童)。

(1)“零”剂次免疫儿童,201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儿童,未按程序完成两剂次麻腮风疫苗接种的,使用麻腮风疫苗补齐。

(2)2021年11月-2022年8月出生(截止2023年4月1日满8月龄-17月龄)未按程序完成1剂次麻腮风疫苗的,使用麻腮风疫苗补齐。

(3)2021年4月-2021年10月出生(截止2023年4月1日满18月龄-24月龄)未按程序完成两剂次麻腮风疫苗接种的,使用麻腮风疫苗补齐。

  1. 常规免疫查漏补种工作目标人群:凡18岁以下儿童未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都需要完成补种。


二.接种疫苗是好事,但是有下列情况要注意啦!

  1. 接种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不能接种:

(1)己知对疫苗的任何成分,包括辅料及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发热者。

  1. 接种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暂时不能接种:

(1)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

(2)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1. 接种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疫苗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不能接种:

(1)已知对含麻疹成分疫苗所含任何成分过敏;

(2)曾患过敏性喉头水肿、过敏性休克、阿瑟氏反应、过敏性紫癫、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严重过敏性疾病。

  1. 接种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疫苗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暂时不能接种:

(1)已注射免疫球蛋白者,至少应间隔3个月以上方可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在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后,至少间隔2周后方可注射免疫球蛋白。

(2)在28天内注射过减毒活疫苗者,可暂缓接种,并在间隔满28天后尽快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

(3)有流感、发热等症状,待恢复健康后进行补种。

(4)正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或处于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

(5)有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

(6)曾患或正患多发性神经炎、格林巴利综合征、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脑病、癫痫等严重神经系统疾病,或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


具体接种详 (略) 赛罕区儿童居住地所在社区卫生服务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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