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镇蒋山村紫菜育苗基地二期工程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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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亭镇蒋山村紫菜育苗基地二期工程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备案

(略) 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备案表编号:

一、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山亭镇蒋山村紫菜育苗基地二期工程(2#水池、3#车间、4#车间)

建设单位

山亭镇蒋山村村民委员会

施工单位

福建 (略)

监理单位

(略) (略)

设计单位

福建 (略)

合同造价

*元

二、

设计变更申请

1、拟设计变更类别

1.非小规模工程(四类):达到合同价1%-3%(含3%)或金额40-200万元(含200万元)。()

2.小规模工程:增加造价4-40万元(含40万元),且变更后结算总价不超过400万元。(√)

2、拟设计变更理由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2.因资源、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考古及调查、勘察等情况有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3.原设计图纸存在缺陷或错误,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的。()

4.因政策调整、规划变更、征地拆迁等原因导致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5.有关部门检查、省(市)领导调研视察、市政府文件(或纪要、备忘录)作出书面要求的。()

3、拟设计变更内容

因现场地质原因,考虑到施工进度(施工难度大,耽误进度)及整体的质量和使用性,对2#车间(土建部分)、3#车间(土建、装饰装修、水卫部分)、4#车间(土建、装饰装修、水卫部分)设计方案进行调整。

4、预估的造价变更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累计增加工程造价:

1、减少金额:*元

2、增加金额:*元

3、累计增加金额:*+(-*)=57534元

二、

设计变更申请

5、其他附件材料

变更预算,变更图纸,联系单,签证单

6、项目建设及参建单位意见

项目建设单位:(公章)

年月日

项目施工单位:(公章)

年月日

项目设计单位:(公章)

年月日

项目监理单位:(公章)

年月日

三、

项目行政主管部门

备案意见

设计变更报批的同时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设计变更公示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

(非小规模工程四类、小规模工程增加4-40万元且结算总价不超过400万元备案)

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年月日

注:1.本表格一式六份(计算机打印,表格中栏目不够填写时可另附纸说明)。类别和原因在括号内打√即可。2.本表格适用于以下设计变更备案:非小规模工程(四类):达到合同价1%-3%(含3%)或金额40-200万元(含200万元);以及小规模工程:增加造价4-40万元(含40万元)且变更后结算总价不超过400万元。3.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造成的造价变更,在报送审批时允许进行增减对抵;主要材料差价调整部分和工期奖罚金额不纳入累计造价中进行审批。

(略) 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备案表编号:

一、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山亭镇蒋山村紫菜育苗基地二期工程(2#水池、3#车间、4#车间)

建设单位

山亭镇蒋山村村民委员会

施工单位

福建 (略)

监理单位

(略) (略)

设计单位

福建 (略)

合同造价

*元

二、

设计变更申请

1、拟设计变更类别

1.非小规模工程(四类):达到合同价1%-3%(含3%)或金额40-200万元(含200万元)。()

2.小规模工程:增加造价4-40万元(含40万元),且变更后结算总价不超过400万元。(√)

2、拟设计变更理由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2.因资源、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考古及调查、勘察等情况有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3.原设计图纸存在缺陷或错误,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的。()

4.因政策调整、规划变更、征地拆迁等原因导致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5.有关部门检查、省(市)领导调研视察、市政府文件(或纪要、备忘录)作出书面要求的。()

3、拟设计变更内容

因现场地质原因,考虑到施工进度(施工难度大,耽误进度)及整体的质量和使用性,对2#车间(土建部分)、3#车间(土建、装饰装修、水卫部分)、4#车间(土建、装饰装修、水卫部分)设计方案进行调整。

4、预估的造价变更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累计增加工程造价:

1、减少金额:*元

2、增加金额:*元

3、累计增加金额:*+(-*)=57534元

二、

设计变更申请

5、其他附件材料

变更预算,变更图纸,联系单,签证单

6、项目建设及参建单位意见

项目建设单位:(公章)

年月日

项目施工单位:(公章)

年月日

项目设计单位:(公章)

年月日

项目监理单位:(公章)

年月日

三、

项目行政主管部门

备案意见

设计变更报批的同时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设计变更公示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

(非小规模工程四类、小规模工程增加4-40万元且结算总价不超过400万元备案)

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年月日

注:1.本表格一式六份(计算机打印,表格中栏目不够填写时可另附纸说明)。类别和原因在括号内打√即可。2.本表格适用于以下设计变更备案:非小规模工程(四类):达到合同价1%-3%(含3%)或金额40-200万元(含200万元);以及小规模工程:增加造价4-40万元(含40万元)且变更后结算总价不超过400万元。3.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造成的造价变更,在报送审批时允许进行增减对抵;主要材料差价调整部分和工期奖罚金额不纳入累计造价中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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