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鼎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硕龙口岸岩应通道智能化通关工程-边检和一站式查验设施设备的更正公告一
广西鼎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硕龙口岸岩应通道智能化通关工程-边检和一站式查验设施设备的更正公告一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硕龙口岸岩应通道智能化通关工程-边检和一站式查验设施设备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大新县外事和商务口岸局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4月14日22:5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3月29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4月14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 | ||
采购单位 | 大新县外事和商务口岸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新县桃城镇民生街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7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花山路(嘉苑小区)D组团D-07号一楼、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7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ZC2023-G1-40001-GXDT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硕龙口岸岩应通道智能化通关工程-边检和一站式查验设施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商务条款:付款方式 | (1)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开具面额为合同价款的30%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方指定账户拨付预付款。 (2)货物到场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项目完成安装调试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每次付款前中标供应商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之日起30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拨付。 | 付款进度安排:签订合同后*方开具面额为合同价款的30%发票给*方,*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方指定账户拨付预付款;货物全部到场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项目完成安装调试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项目通过国家口岸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每次付款前*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30日内向*方拨付。 |
2 |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二条 标的质量 | 1.*方所提供标的的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内容必须与*方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相一致,且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否则—切后果由*方承担,且*方有权拒绝接受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 1.*方所提供标的的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内容必须与*方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相一致,且满足项目实施要求,最终通过国家口岸查验主管部门验收,交付*方使用,否则—切后果由*方承担,且*方有权拒绝接受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
3 |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二条 标的质量 | 2.*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公告规定、采购文件或投标文件的承诺。 | 2.*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投标文件的承诺。 |
4 |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 新增项 | 3.4因无法满足口岸查验部门使用需要,为通过国家口岸查验主管部门验收等原因引起的变更,增加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中,由*方承担,合同履约过程中不得再向*方收取任何费用。 |
5 |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 4.付款进度安排: 。 | 付款进度安排:签订合同后*方开具面额为合同价款的30%发票给*方,*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方指定账户拨付预付款;货物全部到场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项目完成安装调试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项目通过国家口岸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每次付款前*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30日内向*方拨付。 |
6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4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2023年5月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01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新县外事和商务口岸局
地 址:大新县桃城镇民生街9号
联系方式: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 (略)
地 址: (略) 花山路(嘉苑小区)D组团D-07号一楼、二楼
联系方式:0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工
电 话:0771-*
附件信息:
1.0M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硕龙口岸岩应通道智能化通关工程-边检和一站式查验设施设备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大新县外事和商务口岸局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4月14日22:5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3月29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4月14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 | ||
采购单位 | 大新县外事和商务口岸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新县桃城镇民生街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7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花山路(嘉苑小区)D组团D-07号一楼、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7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ZC2023-G1-40001-GXDT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硕龙口岸岩应通道智能化通关工程-边检和一站式查验设施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商务条款:付款方式 | (1)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开具面额为合同价款的30%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方指定账户拨付预付款。 (2)货物到场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项目完成安装调试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每次付款前中标供应商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之日起30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拨付。 | 付款进度安排:签订合同后*方开具面额为合同价款的30%发票给*方,*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方指定账户拨付预付款;货物全部到场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项目完成安装调试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项目通过国家口岸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每次付款前*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30日内向*方拨付。 |
2 |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二条 标的质量 | 1.*方所提供标的的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内容必须与*方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相一致,且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否则—切后果由*方承担,且*方有权拒绝接受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 1.*方所提供标的的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内容必须与*方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相一致,且满足项目实施要求,最终通过国家口岸查验主管部门验收,交付*方使用,否则—切后果由*方承担,且*方有权拒绝接受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
3 |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二条 标的质量 | 2.*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公告规定、采购文件或投标文件的承诺。 | 2.*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投标文件的承诺。 |
4 |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 新增项 | 3.4因无法满足口岸查验部门使用需要,为通过国家口岸查验主管部门验收等原因引起的变更,增加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中,由*方承担,合同履约过程中不得再向*方收取任何费用。 |
5 |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 4.付款进度安排: 。 | 付款进度安排:签订合同后*方开具面额为合同价款的30%发票给*方,*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方指定账户拨付预付款;货物全部到场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项目完成安装调试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项目通过国家口岸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每次付款前*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30日内向*方拨付。 |
6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4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2023年5月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01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新县外事和商务口岸局
地 址:大新县桃城镇民生街9号
联系方式: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 (略)
地 址: (略) 花山路(嘉苑小区)D组团D-07号一楼、二楼
联系方式:0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工
电 话: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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