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昆钢主城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一期)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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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昆钢主城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一期)变更公告

(略) (略) 昆钢主城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一期)修正公告

招标人

(略) 人民政府金方街道办事处、安宁 (略)

联系人及电话

张祖根、金德鹏0871-*

项目名称

(略) (略) 昆钢主城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一期)

招标代理机构

(公章)

云南 (略)

联系人及电话

吴凤新*

招标文件修正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04月11日

修正前内容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原为:“2020年至今至少承揽过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4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建筑工程EPC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财务要求”原为:“具有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2021年1 (略) 无需提供上述财务资料。”

3、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原为:“3年,指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原为:“2020年1月1日起至今”;

5、类似项目的“词语定义”原为:“2020年至今合同金额不低于14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建筑工程EPC业绩;”

6、综合评分法实施细则中的“企业类似业绩评分”的评分细则内容原为:“投标人业绩达到资格要求的,得基础分2分,每增加一项2020年至今承揽过的合同金额不低于14000万元的建筑工程EPC业绩加1.5分,分数加满为止。”

7、其他修正内容详见新发出的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原为:“2023-03-31至(北京时间,下同) 2023-04-10 23:59:00;”

9、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原为:2023-04-26 09:00:00

修正后内容

1、删除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财务要求”修正为:“具有自成立以来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2021年1 (略) 无需提供上述财务资料。”

3、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修正为:“自投标单位成立以来”;

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修正为:“自投标单位成立以来”;

5、类似项目的“词语定义”修改为:“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不限年份和合同金额)”;

6、综合评分法实施细则中的“企业类似业绩评分”的评分细则内容修正为:“投标人有一项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不限年份和合同金额)得5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7、其他修正内容详见新发出的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修正为:“2023-04-11至2023-04-18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

9、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正为:2023-05-04 09:00:00

招标人审核

意见

同意修正。

负责人:金德鹏 (招标人公章)

2023年04月11日

注:本表招标人审核同意后,交易中心方可发布。


(略) (略) 昆钢主城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一期)修正公告

招标人

(略) 人民政府金方街道办事处、安宁 (略)

联系人及电话

张祖根、金德鹏0871-*

项目名称

(略) (略) 昆钢主城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一期)

招标代理机构

(公章)

云南 (略)

联系人及电话

吴凤新*

招标文件修正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04月11日

修正前内容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原为:“2020年至今至少承揽过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4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建筑工程EPC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财务要求”原为:“具有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2021年1 (略) 无需提供上述财务资料。”

3、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原为:“3年,指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原为:“2020年1月1日起至今”;

5、类似项目的“词语定义”原为:“2020年至今合同金额不低于14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建筑工程EPC业绩;”

6、综合评分法实施细则中的“企业类似业绩评分”的评分细则内容原为:“投标人业绩达到资格要求的,得基础分2分,每增加一项2020年至今承揽过的合同金额不低于14000万元的建筑工程EPC业绩加1.5分,分数加满为止。”

7、其他修正内容详见新发出的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原为:“2023-03-31至(北京时间,下同) 2023-04-10 23:59:00;”

9、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原为:2023-04-26 09:00:00

修正后内容

1、删除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财务要求”修正为:“具有自成立以来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2021年1 (略) 无需提供上述财务资料。”

3、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修正为:“自投标单位成立以来”;

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修正为:“自投标单位成立以来”;

5、类似项目的“词语定义”修改为:“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不限年份和合同金额)”;

6、综合评分法实施细则中的“企业类似业绩评分”的评分细则内容修正为:“投标人有一项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不限年份和合同金额)得5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7、其他修正内容详见新发出的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修正为:“2023-04-11至2023-04-18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

9、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正为:2023-05-04 09:00:00

招标人审核

意见

同意修正。

负责人:金德鹏 (招标人公章)

2023年04月11日

注:本表招标人审核同意后,交易中心方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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