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龙下溪支流水质异常成因调查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浦城县龙下溪支流水质异常成因调查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浦城县龙下溪支流水质异常成因调查项目
邀请招标公告
(略) 地 (略) 、 (略) 水文地质工程地 (略) 、中建材 (福建) (略) 、 (略) 现 (略) :
浦城县龙下溪支流水质异常成因调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诚挚邀请贵单位按项目编制要求,参加本次招标,现将本次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内容及要求 | 数量 | 采购单位 |
1 | 浦城县龙下溪支流水质异常成因调查项目 | 根据环境水文地质调查评价结果, 分析评价浦城龙下溪支流水质超标成因,提出地表水、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以及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计划。 | 1 | (略) 浦城生态环境局 |
2.投标人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承接招标内容的国内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已完成三证合一并办理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则可以仅提供新版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水文地质勘察或地质工程勘查等。
2.3报价人若有承接其他地区或企业“污染源调查项目的企业还可提供业绩清单或成功案例,予以优先遴选。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3.招标文件领取(见附件)
4.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密封后,于2023年4月20日12:00(北京时间)前按下列地 (略) 浦城生态环境局,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开标时间、地点
2023年4月20日15:30(北京时间) (略) 浦城生态环境局公开开标。
6.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最低价中标法,最高限价范围内报价最低者确定为中标单位。
7.投标报价最高限价29.5万元(超过29.5万元视为无效投标)。
8.中标人在确认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须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并将方案上交采购人,如不能按时完成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或违约。
9.其他须知
9.1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且中标人必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9.2若受邀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有异议的,请在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书面文本资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提交给采购单位。逾期提出的,采购单位将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浦城生态环境局
地址:浦城县江滨路81号
联系人:黄海涛
联系电话:0599-*
附件:招标文件
(略) 浦城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17日
附件:招标文件
编制服务
报价文件
投标人:
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1、报价单
2、法人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
4、其他承诺
报价单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服务报价(元) | 备注 |
小写: 大写: |
报价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浦城县龙下溪支流水质异常成因调查项目
邀请招标公告
(略) 地 (略) 、 (略) 水文地质工程地 (略) 、中建材 (福建) (略) 、 (略) 现 (略) :
浦城县龙下溪支流水质异常成因调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诚挚邀请贵单位按项目编制要求,参加本次招标,现将本次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内容及要求 | 数量 | 采购单位 |
1 | 浦城县龙下溪支流水质异常成因调查项目 | 根据环境水文地质调查评价结果, 分析评价浦城龙下溪支流水质超标成因,提出地表水、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以及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计划。 | 1 | (略) 浦城生态环境局 |
2.投标人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承接招标内容的国内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已完成三证合一并办理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则可以仅提供新版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水文地质勘察或地质工程勘查等。
2.3报价人若有承接其他地区或企业“污染源调查项目的企业还可提供业绩清单或成功案例,予以优先遴选。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3.招标文件领取(见附件)
4.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密封后,于2023年4月20日12:00(北京时间)前按下列地 (略) 浦城生态环境局,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开标时间、地点
2023年4月20日15:30(北京时间) (略) 浦城生态环境局公开开标。
6.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最低价中标法,最高限价范围内报价最低者确定为中标单位。
7.投标报价最高限价29.5万元(超过29.5万元视为无效投标)。
8.中标人在确认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须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并将方案上交采购人,如不能按时完成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或违约。
9.其他须知
9.1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且中标人必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9.2若受邀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有异议的,请在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书面文本资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提交给采购单位。逾期提出的,采购单位将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浦城生态环境局
地址:浦城县江滨路81号
联系人:黄海涛
联系电话:0599-*
附件:招标文件
(略) 浦城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17日
附件:招标文件
编制服务
报价文件
投标人:
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1、报价单
2、法人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
4、其他承诺
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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