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关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舟山市表层土壤调查与采样项目的更正公告
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关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舟山市表层土壤调查与采样项目的更正公告
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关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舟山市表层土壤调查与采样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SJY2023-ZFCG-04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第三次全国土 (略) 表层土壤调查与采样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四章 磋商办法及标准、“四、评标内容及标准”、序号11“项目组人员配备方案”中说明 | 说明:上述人员为供应商在职员工,均需 (略) 级土壤三普办颁发的培训证书,且以上三类成员不能重复算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三普培训证书等),以及上述人员最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根据以上证明材料进行评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给分。 | 说明:上述人员为供应商在职员工或聘用协议,均需 (略) 级土壤三普办颁发的培训证书,且以上三类成员不能重复算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人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三普培训证书、最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聘用协议(聘用协议需包含承诺全程参加调查采样,且受聘一家机构不得兼职等内容)等,根据以上证明材料进行评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给分。 |
2 | 付款方式/资金结算 | 1、本项目合同*方为各县(区)及市本级,*方为成交供应商,*方按合同款支付给*方。 2、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合同总价(预算金额)40%的合同款作为预付款。 3、项目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合同总价(预算金额)30%的款项。 4、项目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合同结算后的剩余款项。 | 1、本项目合同*方为各县(区)及市本级,*方为成交供应商,*方按合同款支付给*方。 2、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合同总价(预算金额)40%的合同款作为预付款。 3、项目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合同总价(预算金额)30%的款项。 4、项目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合同结算后的剩余款项。 |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农业农村局
地 址: (略) 新城临长路195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梢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
质疑联系人:陈巧梅
质疑联系方式:05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舟山建银工程 (略)
地 址: (略) 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586号建设大厦D座11楼
传真:0580-*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萍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
质疑联系人:刘晓梦
质疑联系方式:058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 (略) 新城海天大道681号
传真:0580-*
联系人 :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80-*
修正
*
附件信息:
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关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舟山市表层土壤调查与采样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SJY2023-ZFCG-04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第三次全国土 (略) 表层土壤调查与采样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四章 磋商办法及标准、“四、评标内容及标准”、序号11“项目组人员配备方案”中说明 | 说明:上述人员为供应商在职员工,均需 (略) 级土壤三普办颁发的培训证书,且以上三类成员不能重复算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三普培训证书等),以及上述人员最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根据以上证明材料进行评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给分。 | 说明:上述人员为供应商在职员工或聘用协议,均需 (略) 级土壤三普办颁发的培训证书,且以上三类成员不能重复算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人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三普培训证书、最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聘用协议(聘用协议需包含承诺全程参加调查采样,且受聘一家机构不得兼职等内容)等,根据以上证明材料进行评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给分。 |
2 | 付款方式/资金结算 | 1、本项目合同*方为各县(区)及市本级,*方为成交供应商,*方按合同款支付给*方。 2、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合同总价(预算金额)40%的合同款作为预付款。 3、项目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合同总价(预算金额)30%的款项。 4、项目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合同结算后的剩余款项。 | 1、本项目合同*方为各县(区)及市本级,*方为成交供应商,*方按合同款支付给*方。 2、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合同总价(预算金额)40%的合同款作为预付款。 3、项目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合同总价(预算金额)30%的款项。 4、项目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合同结算后的剩余款项。 |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农业农村局
地 址: (略) 新城临长路195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梢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
质疑联系人:陈巧梅
质疑联系方式:05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舟山建银工程 (略)
地 址: (略) 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586号建设大厦D座11楼
传真:0580-*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萍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
质疑联系人:刘晓梦
质疑联系方式:058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 (略) 新城海天大道681号
传真:0580-*
联系人 :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80-*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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