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梅江镇2023年民族村新建茶园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秀山县梅江镇2023年民族村新建茶园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3-04-17 13:18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秀山县梅江镇2023年民族村新建茶园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秀山县梅江镇2023年民族村新建茶园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函〔2023〕3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2023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比选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镇人民政府。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1、茶业基地整地500亩。2、建设泥结石生产便道4.8千米,路面宽4.5米,泥结石10公分。3、建设茶叶灌溉水池4口:其中100立方米1口、80立方米3口(dn80 无缝钢管1000米,dn32pe管1000米)。4、建设泵房1个(含两台多级离心泵)。5、购买及安装电缆200米等。 2.2建设地点:秀山县梅江镇民族村民族、金珠、花香组。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等。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 月17 日起,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http://**)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9 时00 分至2023年4 月24 日9 时30分,地点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秀山县中和镇丹凤路宜欣宜景苑一幢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中怡 (略) 联 系 人:彭老师 电 话:* |
递交时间 |
递交时间:2023-04-17 13:18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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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秀山县梅江镇2023年民族村新建茶园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秀山县梅江镇2023年民族村新建茶园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函〔2023〕3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2023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比选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镇人民政府。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1、茶业基地整地500亩。2、建设泥结石生产便道4.8千米,路面宽4.5米,泥结石10公分。3、建设茶叶灌溉水池4口:其中100立方米1口、80立方米3口(dn80 无缝钢管1000米,dn32pe管1000米)。4、建设泵房1个(含两台多级离心泵)。5、购买及安装电缆200米等。 2.2建设地点:秀山县梅江镇民族村民族、金珠、花香组。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等。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 月17 日起,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http://**)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9 时00 分至2023年4 月24 日9 时30分,地点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秀山县中和镇丹凤路宜欣宜景苑一幢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中怡 (略) 联 系 人:彭老师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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