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保险销售什邡市房产出售评估服务采购项目【重新采购】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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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保险销售什邡市房产出售评估服务采购项目【重新采购】变更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 (略) (略) 房产出售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 (略) (略) 房产出售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实施地点: (略) 。

3、采购内容:房产出售价格评估,房产信息详见附件材料。

4、服务期限: 30天

4、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完成评估报告

5、其他:/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主体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资产评估服务资质;

(2)为浙江交通集团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库内供应商

(3)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0年 1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 (略) 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4月18日12时0分。采购人将于2023年4月18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12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4月21日14时00分。

6、其他要求:/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名称:浙商 (略)

联系地址: (略) 西湖区环城西路89号武林大厦6楼

联系人:吴登林

联系电话:0571-*/*

2.监督部门:浙商 (略) 纪检巡查部

地址: (略) 西湖区环城西路89号武林大厦7楼

电话:0571-*

3.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 (略) (略) 房产出售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 (略) (略) 房产出售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实施地点: (略) 。

3、采购内容:房产出售价格评估,房产信息详见附件材料。

4、服务期限: 30天

4、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完成评估报告

5、其他:/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主体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资产评估服务资质;

(2)为浙江交通集团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库内供应商

(3)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0年 1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 (略) 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4月18日12时0分。采购人将于2023年4月18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12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4月21日14时00分。

6、其他要求:/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名称:浙商 (略)

联系地址: (略) 西湖区环城西路89号武林大厦6楼

联系人:吴登林

联系电话:0571-*/*

2.监督部门:浙商 (略) 纪检巡查部

地址: (略) 西湖区环城西路89号武林大厦7楼

电话:0571-*

3.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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