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公告]枣阳市平林镇人民政府本级关于平林镇“擦亮小城镇”项目平宋路(三八巷-李家湾)道路刷黑扩宽建设工程终止公告-更正事项
[终止公告]枣阳市平林镇人民政府本级关于平林镇“擦亮小城镇”项目平宋路(三八巷-李家湾)道路刷黑扩宽建设工程终止公告-更正事项
发布时间:2023-04-17 23:0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XYZY-ZFCG*GC-005
2、采购项目名称:平林镇“擦亮小城镇”项目平宋路(三八巷-李家湾)道路刷黑扩宽建设工程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平林镇“擦亮小城镇”项目平宋路(三八巷-李家湾)道路刷黑扩宽建设工程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以废标”,故本次采购作废标处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如需重新组织采购,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另行公告。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平林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 (略) 平林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鸿冠 (略)
地址: (略) 中兴大道幸福天地小区二号楼三楼
联系方式:07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0710-*
发布时间:2023-04-17 23:0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XYZY-ZFCG*GC-005
2、采购项目名称:平林镇“擦亮小城镇”项目平宋路(三八巷-李家湾)道路刷黑扩宽建设工程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平林镇“擦亮小城镇”项目平宋路(三八巷-李家湾)道路刷黑扩宽建设工程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以废标”,故本次采购作废标处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如需重新组织采购,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另行公告。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平林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 (略) 平林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鸿冠 (略)
地址: (略) 中兴大道幸福天地小区二号楼三楼
联系方式:07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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