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度公交驾校保洁外包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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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年度公交驾校保洁外包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JP-2023-ZB0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公交驾校保洁外包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7日 

原公告地址: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04-17/*.html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更正内容:

事项一:

原招标公告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能力和资格 (略) (略) 容管理委 (略) (略) 容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行政许可证。

(9)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更正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事项二:

原招标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能力和资格 (略) (略) 容管理委 (略) (略) 容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行政许可证(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现更正为:

1.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中的其他条款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华 (略) 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华 (略)

地  址: (略) 石景山区万商大厦18层

项目联系人:车晶晶

联系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JP-2023-ZB0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公交驾校保洁外包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7日 

原公告地址: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04-17/*.html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更正内容:

事项一:

原招标公告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能力和资格 (略) (略) 容管理委 (略) (略) 容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行政许可证。

(9)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更正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事项二:

原招标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能力和资格 (略) (略) 容管理委 (略) (略) 容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行政许可证(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现更正为:

1.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中的其他条款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华 (略) 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华 (略)

地  址: (略) 石景山区万商大厦18层

项目联系人:车晶晶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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