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东延线(长武至灵台)项目地震安全性补充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东延线(长武至灵台)项目地震安全性补充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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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东延线(长武至灵台)项目地震安全性补充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3)公路 |
联系人 | 苏银昌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4-19 09: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4-23 18: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公航旅灵长高速 (略)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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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东延线(长武至灵台)项目地震安全性补充评价报告编制服务001 | LCGS-XEZB-006 | 勘察 | *.0(元) |
公告内容
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东延线(长武至灵台)项目地震安全性补充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致: 各有关服务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略)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2022年)》、 (略) 交通运输厅《 (略) 重点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制度》及《 (略) 发展和改革委 (略) 地震局关 (略) 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1〕820号)等法规、文件,我单位拟对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东延线(长武至灵台)项目地震安全性补充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通过邀请招标遴选服务机构,诚邀贵单位对该项目进行报价。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工程概况: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东延线(长武至灵台)(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级高速公路S28与国家高速公路G70之间的一条联络线,路 (略) 长武县洪家镇长灵村东南,在甘肃凤口主线站和陕西长武主线站之间设洪家枢纽与G70福银高速相接,路 (略) 灵台县西屯镇杨村沟,设枢纽立交与拟建的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二期工程相接(枢纽立交属于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东延线工程内容)。本项目初步设计主线长25.649km,同步建设独店互通连接线2.607km。项目概算金额46.07亿元,建设工期(自开工之日起)42个月。
2. 资金来源:建设资金由政府指定出资人资金、社会投资人及银行贷款资金构成,已落实。
二、招标范围
1. 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略)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2022年)》、《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GB17741-2005)、《公路工程抗震规范》(JTG B02-2013)、《公路隧道抗震设计规范》(JTG/T 2232-01-2019)、《公路桥梁抗震设计规范》(JTG/T2231-01-2020)等相关法规、标准, (略) 交通运输局和中国地震局第二监测中心已签订的《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东延线(长武至灵台)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合同书》及评价报告,对本项目进行地震安全性补充评价,编制补充评价报告;负责将《地震安全性补充评价报告》报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进行专家评审,并按照其要求进行修改,直到通过审查;取得专家评审意见书和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相关后续服务等。
2)服务要求:合同生效、*方提供基础资料齐全后2个月内 (略) 地震局组织专家组评审通过的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如遇特殊情况,时间顺延。
评价报告份数:正式安全性评价报告份数:6份。
2. 服务期限: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合同服务内容全部结束止。
三、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60万元。
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东延线(长武至灵台)项目地震安全性补充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全部工作所需的费用。投 (略) 场行情及自身因素,进行慎重报价。
四、资格、业绩要求
1. 资格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要求 |
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东延线(长武至灵台)项目地震安全性补充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略) 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财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2. 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2018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19日)至少完成过 1 条一级及以上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3. 投入人员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单位人员、设备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 10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至少担任过 1条一级及以上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项目负责人职务。
4. 信誉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凡被交通运 (略)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或 (略) 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a. (略) 交通运输厅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b.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c.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d.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 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f.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格式自拟,投标人需自行提供承诺函)
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按照附件要求格式上传资格证明文件。
五、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竞价时间及地点
1.竞价时间(公告、竞价结束时间一致):2023年4月19日9时00分至2023年4月23日18时00分;
2.竞价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3085/a/login),具体操作下载限额以下阳光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3.被邀请的投标人须在竞价结束时间前完成资格证明文件提交上传及报价工作(具体详见阳光采购平台发布时间)。
4.被邀请的投标人上传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并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签字。
5.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
七、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购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八、其他要求
1. 在招标时限内,投标人完成资格证明材料上传、报价等工作;
2. 投标人报名时需要上传资格证明材料附件,上传至指定位置;
3. 资质审核:招标人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4. 通过资质审查的投标人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提交报价;
5.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通过资质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单位经招标人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后即为中标单位。该报价一经招标人认可,即为签约合同价。
6. 经招标人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后3日内由招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中标公示,未中标单位将不另行通知。
7. 投标人单位可以不对招标人的招标邀请做出报价,但一经给出报价即不可撤回,而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否则该中标单位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所有项目,且招标人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8. 投标人应按要求上传附件资料(格式见附件)。
投标人需按照附件资料中提供的格式上传资格证明材料。竞价结束后7天内将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彩色扫描件PDF版发送至招标人指定电子邮箱:*@*q.com,将纸质版投标文件用 A4 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1 正 1副,注明正副本)邮寄至招标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公航旅灵长高速 (略)
地 址: (略) 灵台县中台镇溪河南路正宇大厦十二楼
联 系 人:苏银昌
联系电话:*
时间:2023年4月18日
附件
(项目名称)
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承诺书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投标人基本情况
四、业绩证明资料
五、拟投入主要人员
六、服务方案
七、其他资料
附件1:投标承诺书
投标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决定参加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东延线(长武至灵台)项目地震安全性补充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贵方签订合同,若我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与贵方签订合同或拒绝与贵方签订合同,贵方有权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成交单位。如果我方未中标,招标人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2. 我方承诺以投标报价完成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工作。
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主要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具有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其他人员均具备相应资格。
5. 我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和上传资格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全称)(盖章)
年 月日
附件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参见阳光交易系统格式)
附件3:投标人基本情况
表3-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单位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电子邮件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资质等级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 | ||||
中级职称 | |||||||
营业执照号 | 各类注册人员 | ||||||
注册资金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
注:在本表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附件4:业绩证明资料
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
序 号 |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委托人名称 | |
委托人地址 | |
委托人电话 | |
项目等级 | |
合同金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标明序号。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公告要求在本表后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件5:拟投入主要人员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填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格式自拟),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本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附件6: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附件7:其他资料
其他资料
1.企业信誉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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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东延线(长武至灵台)项目地震安全性补充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3)公路 |
联系人 | 苏银昌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4-19 09: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4-23 18: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公航旅灵长高速 (略)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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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东延线(长武至灵台)项目地震安全性补充评价报告编制服务001 | LCGS-XEZB-006 | 勘察 | *.0(元) |
公告内容
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东延线(长武至灵台)项目地震安全性补充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致: 各有关服务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略)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2022年)》、 (略) 交通运输厅《 (略) 重点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制度》及《 (略) 发展和改革委 (略) 地震局关 (略) 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1〕820号)等法规、文件,我单位拟对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东延线(长武至灵台)项目地震安全性补充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通过邀请招标遴选服务机构,诚邀贵单位对该项目进行报价。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工程概况: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东延线(长武至灵台)(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级高速公路S28与国家高速公路G70之间的一条联络线,路 (略) 长武县洪家镇长灵村东南,在甘肃凤口主线站和陕西长武主线站之间设洪家枢纽与G70福银高速相接,路 (略) 灵台县西屯镇杨村沟,设枢纽立交与拟建的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二期工程相接(枢纽立交属于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东延线工程内容)。本项目初步设计主线长25.649km,同步建设独店互通连接线2.607km。项目概算金额46.07亿元,建设工期(自开工之日起)42个月。
2. 资金来源:建设资金由政府指定出资人资金、社会投资人及银行贷款资金构成,已落实。
二、招标范围
1. 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略)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2022年)》、《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GB17741-2005)、《公路工程抗震规范》(JTG B02-2013)、《公路隧道抗震设计规范》(JTG/T 2232-01-2019)、《公路桥梁抗震设计规范》(JTG/T2231-01-2020)等相关法规、标准, (略) 交通运输局和中国地震局第二监测中心已签订的《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东延线(长武至灵台)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合同书》及评价报告,对本项目进行地震安全性补充评价,编制补充评价报告;负责将《地震安全性补充评价报告》报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进行专家评审,并按照其要求进行修改,直到通过审查;取得专家评审意见书和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相关后续服务等。
2)服务要求:合同生效、*方提供基础资料齐全后2个月内 (略) 地震局组织专家组评审通过的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如遇特殊情况,时间顺延。
评价报告份数:正式安全性评价报告份数:6份。
2. 服务期限: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合同服务内容全部结束止。
三、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60万元。
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东延线(长武至灵台)项目地震安全性补充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全部工作所需的费用。投 (略) 场行情及自身因素,进行慎重报价。
四、资格、业绩要求
1. 资格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要求 |
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东延线(长武至灵台)项目地震安全性补充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略) 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财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2. 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2018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19日)至少完成过 1 条一级及以上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3. 投入人员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单位人员、设备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 10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至少担任过 1条一级及以上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项目负责人职务。
4. 信誉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凡被交通运 (略)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或 (略) 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a. (略) 交通运输厅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b.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c.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d.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 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f.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格式自拟,投标人需自行提供承诺函)
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按照附件要求格式上传资格证明文件。
五、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竞价时间及地点
1.竞价时间(公告、竞价结束时间一致):2023年4月19日9时00分至2023年4月23日18时00分;
2.竞价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3085/a/login),具体操作下载限额以下阳光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3.被邀请的投标人须在竞价结束时间前完成资格证明文件提交上传及报价工作(具体详见阳光采购平台发布时间)。
4.被邀请的投标人上传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并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签字。
5.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
七、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购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八、其他要求
1. 在招标时限内,投标人完成资格证明材料上传、报价等工作;
2. 投标人报名时需要上传资格证明材料附件,上传至指定位置;
3. 资质审核:招标人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4. 通过资质审查的投标人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提交报价;
5.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通过资质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单位经招标人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后即为中标单位。该报价一经招标人认可,即为签约合同价。
6. 经招标人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后3日内由招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中标公示,未中标单位将不另行通知。
7. 投标人单位可以不对招标人的招标邀请做出报价,但一经给出报价即不可撤回,而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否则该中标单位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所有项目,且招标人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8. 投标人应按要求上传附件资料(格式见附件)。
投标人需按照附件资料中提供的格式上传资格证明材料。竞价结束后7天内将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彩色扫描件PDF版发送至招标人指定电子邮箱:*@*q.com,将纸质版投标文件用 A4 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1 正 1副,注明正副本)邮寄至招标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公航旅灵长高速 (略)
地 址: (略) 灵台县中台镇溪河南路正宇大厦十二楼
联 系 人:苏银昌
联系电话:*
时间:2023年4月18日
附件
(项目名称)
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承诺书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投标人基本情况
四、业绩证明资料
五、拟投入主要人员
六、服务方案
七、其他资料
附件1:投标承诺书
投标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决定参加S28灵台至华亭高速公路东延线(长武至灵台)项目地震安全性补充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贵方签订合同,若我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与贵方签订合同或拒绝与贵方签订合同,贵方有权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成交单位。如果我方未中标,招标人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2. 我方承诺以投标报价完成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工作。
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主要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具有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其他人员均具备相应资格。
5. 我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和上传资格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全称)(盖章)
年 月日
附件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参见阳光交易系统格式)
附件3:投标人基本情况
表3-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单位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电子邮件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资质等级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 | ||||
中级职称 | |||||||
营业执照号 | 各类注册人员 | ||||||
注册资金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
注:在本表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附件4:业绩证明资料
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
序 号 |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委托人名称 | |
委托人地址 | |
委托人电话 | |
项目等级 | |
合同金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标明序号。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公告要求在本表后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件5:拟投入主要人员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填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格式自拟),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本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附件6: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附件7:其他资料
其他资料
1.企业信誉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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