苕溪尾闾河道整治提标工程用地预审及土地报批和测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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苕溪尾闾河道整治提标工程用地预审及土地报批和测绘服务

苕溪尾闾河道整治提标工程用地预审及土地报批和测绘服务

项目编号:A*1(SFW-002S)

答疑补充文件

致各投标人:

苕溪尾闾河道整治提标工程用地预审及土地报批和测绘服务招标文件,现作如下答疑补充:

1.问:招标文件P23页资信评分表投标人资信能力中一栏中规定“(1) (略) 级及以上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准*级及以上机构资格证书的,得1分”这一条设置不合理,是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应该取消。质疑理由:《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01]5号)第二点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中规定:“各地、各部门不得设置备案、登记、注册、缴纳相关费用、设立办事机构(分公司)、特定资质(资格)、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奖项等不合理条件,或将上述不合理条件转化为信用评价指标,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本项目实施的资格条件都不需要具备土地规划资格证书,但招标文件将这个特定的资格证书作为加分条件,明显违背了文件的精神,属于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应予取消。

答: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做好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6]93号)文件约定:编制土地规划机构推荐名录,面向全社会开展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工作,这是深化土地规划编制机构资质认证工作的一项有效措施,也是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应给予大力支持;在开展各级土地规划编制、设计、咨询等工作中优先考虑中国土地学会、各省级土地学会及其他社团组织评选推荐出来的土地规划机构。

中国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管理办法》第二条约定:凡从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耕地保护规划、土地生态建设规划、土地整治工程规划以及其他土地专项规划编制、设计、论证、咨询等业务的机构,均可自愿申请参加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进入土地规划机构推荐名录,需要编制土地规划或咨询相关业务的单位可优先从土地规划机构推荐名录中选择。

本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用地预审和土地报批,根据《关于支持做好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和《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管理办法》精神,优先考虑评选推荐出来的土地规划机构,而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非行政许可准入资质,不宜将其设置为资格条件,因此将其设置为评标办法资信评分内容。

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的设置符合《关于支持做好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和《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管理办法》精神,同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相适应且和合同履行有关,不存在设置特定资质(资格)。同时对所有潜在投标人采取同样的评分标准,不存在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亦不存在《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5号)“各地、各部门不得设置备案、登记、注册、缴纳相关费用、设立办事机构(分公司)、特定资质(资格)、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奖项等不合理条件,或将上述不合理条件转化为信用评价指标,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情形。

本款资信评分不作调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略) (略)

万邦 (略)

2023年4月18日

*-72450-656-招标文件公示

苕溪尾闾河道整治提标工程用地预审及土地报批和测绘服务

项目编号:A*1(SFW-002S)

答疑补充文件

致各投标人:

苕溪尾闾河道整治提标工程用地预审及土地报批和测绘服务招标文件,现作如下答疑补充:

1.问:招标文件P23页资信评分表投标人资信能力中一栏中规定“(1) (略) 级及以上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准*级及以上机构资格证书的,得1分”这一条设置不合理,是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应该取消。质疑理由:《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01]5号)第二点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中规定:“各地、各部门不得设置备案、登记、注册、缴纳相关费用、设立办事机构(分公司)、特定资质(资格)、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奖项等不合理条件,或将上述不合理条件转化为信用评价指标,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本项目实施的资格条件都不需要具备土地规划资格证书,但招标文件将这个特定的资格证书作为加分条件,明显违背了文件的精神,属于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应予取消。

答: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做好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6]93号)文件约定:编制土地规划机构推荐名录,面向全社会开展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工作,这是深化土地规划编制机构资质认证工作的一项有效措施,也是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应给予大力支持;在开展各级土地规划编制、设计、咨询等工作中优先考虑中国土地学会、各省级土地学会及其他社团组织评选推荐出来的土地规划机构。

中国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管理办法》第二条约定:凡从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耕地保护规划、土地生态建设规划、土地整治工程规划以及其他土地专项规划编制、设计、论证、咨询等业务的机构,均可自愿申请参加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进入土地规划机构推荐名录,需要编制土地规划或咨询相关业务的单位可优先从土地规划机构推荐名录中选择。

本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用地预审和土地报批,根据《关于支持做好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和《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管理办法》精神,优先考虑评选推荐出来的土地规划机构,而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非行政许可准入资质,不宜将其设置为资格条件,因此将其设置为评标办法资信评分内容。

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的设置符合《关于支持做好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和《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管理办法》精神,同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相适应且和合同履行有关,不存在设置特定资质(资格)。同时对所有潜在投标人采取同样的评分标准,不存在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亦不存在《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5号)“各地、各部门不得设置备案、登记、注册、缴纳相关费用、设立办事机构(分公司)、特定资质(资格)、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奖项等不合理条件,或将上述不合理条件转化为信用评价指标,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情形。

本款资信评分不作调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略) (略)

万邦 (略)

2023年4月18日

*-72450-656-招标文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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