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林荫大道西延伸段改建工程等三条路市政道路智能交通采购项目项目的公开招标更正公告(JYZF2023G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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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林荫大道西延伸段改建工程等三条路市政道路智能交通采购项目项目的公开招标更正公告(JYZF2023G0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YZF2023G0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林荫大道西延伸段改建工 (略) 政道路智能交通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4月6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2、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

3.4

项目组其他成员

②调试或运维人员至少一人同时具有高处作业和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得 1 分。

更正为:

3.4

项目组其他成员

②调试或运维人员至少一人具有高处作业的得0.5分,最高得0.5分;

③调试或运维人员至少一人具有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得0.5分,最高得0.5分。

(2)附件《林荫大道西延伸段改建工 (略) 政道路智能交通采购项目采购要求》中:

①“八、功能及技术要求 2.2.3、雷视一体机”中“(3)★检测区域:机动车检测距离≥450m,检测车道≥10个;行人检测距离:≥100m;目标距离分辨率:<0.5m(签订合同时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更正为:“(3)检测区域:机动车检测距离≥450m,检测车道≥10个;行人检测距离:≥100m;目标距离分辨率:<0.5m”。

②“八、功能及技术要求”中“所有带★项括号中的内容:签订合同时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更正为:“签订合同时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③“十三、有关说明”中增加“采购人将组织各投标人于2023年4月24日下午14:00在建设大厦( (略) 大桥南路18号)712会议室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因投标人不进行现场勘查或答疑造成需求方案内容缺失或辅材附件费用计算不准等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3)本项目有关时间按以下规定执行: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4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5月4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3、更正日期:2023年4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投标人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文件材料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大桥南路18号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长江路1 (略) 政务服务中心619、621室

项目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0510-*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4月18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YZF2023G0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林荫大道西延伸段改建工 (略) 政道路智能交通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4月6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2、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

3.4

项目组其他成员

②调试或运维人员至少一人同时具有高处作业和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得 1 分。

更正为:

3.4

项目组其他成员

②调试或运维人员至少一人具有高处作业的得0.5分,最高得0.5分;

③调试或运维人员至少一人具有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得0.5分,最高得0.5分。

(2)附件《林荫大道西延伸段改建工 (略) 政道路智能交通采购项目采购要求》中:

①“八、功能及技术要求 2.2.3、雷视一体机”中“(3)★检测区域:机动车检测距离≥450m,检测车道≥10个;行人检测距离:≥100m;目标距离分辨率:<0.5m(签订合同时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更正为:“(3)检测区域:机动车检测距离≥450m,检测车道≥10个;行人检测距离:≥100m;目标距离分辨率:<0.5m”。

②“八、功能及技术要求”中“所有带★项括号中的内容:签订合同时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更正为:“签订合同时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③“十三、有关说明”中增加“采购人将组织各投标人于2023年4月24日下午14:00在建设大厦( (略) 大桥南路18号)712会议室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因投标人不进行现场勘查或答疑造成需求方案内容缺失或辅材附件费用计算不准等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3)本项目有关时间按以下规定执行: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4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5月4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3、更正日期:2023年4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投标人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文件材料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大桥南路18号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长江路1 (略) 政务服务中心619、621室

项目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0510-*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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