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虚拟化软件维保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虚拟化软件维保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虚拟化软件维保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4月18日16:5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4月07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4月18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姣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1-*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 (略) 青年路39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盖玉玫09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煤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 (略) 南昌路17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瑞娟0991-*、* 、*@*q.com | ||
附件: | |||
附件1 | 2更正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虚拟化软件维保服务项目).doc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MS2023-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虚拟化软件维保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1页和第38页 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采购人预付30%合同款,中期验收合格后支付40%合同款,服务期满并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30%合同款。每次付款前需采购人提交书面付款申请及相应金额的发票。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5页 3.合同金额: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______)。实现*方合同目的所需*方提供的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差旅费、服务所需设备工具软件等均已包含于合同价中,*方不再另行支付。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8页 违约金约定:1.违约金约定:违约方于违约发生时向守约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0页 3.服务:*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符合*方要求的服务。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0页 4.1 *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的起诉。因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方承担。
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2页 7.服务时间、地点与验收8.1改为7.1;8.2改为7.2;7.3 *方运维人员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工作符合采购人质量管理要求。*方向*方提交验收申请及验收相关材料,并由*方组织完成项目验收相关工作。
7、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5页 13.2 如果*方根据上述第13.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方未能提供的服务,*方应对*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新 (略) 青年路397号
联系方式:盖玉玫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煤 (略) (略)
地 址:新 (略) 南昌路177号
联系方式:王瑞娟0991-*、* 、*@*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姣
电 话: 099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虚拟化软件维保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4月18日16:5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4月07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4月18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姣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1-*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 (略) 青年路39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盖玉玫09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煤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 (略) 南昌路17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瑞娟0991-*、* 、*@*q.com | ||
附件: | |||
附件1 | 2更正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虚拟化软件维保服务项目).doc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MS2023-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虚拟化软件维保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1页和第38页 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采购人预付30%合同款,中期验收合格后支付40%合同款,服务期满并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30%合同款。每次付款前需采购人提交书面付款申请及相应金额的发票。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5页 3.合同金额: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______)。实现*方合同目的所需*方提供的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差旅费、服务所需设备工具软件等均已包含于合同价中,*方不再另行支付。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8页 违约金约定:1.违约金约定:违约方于违约发生时向守约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0页 3.服务:*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符合*方要求的服务。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0页 4.1 *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的起诉。因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方承担。
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2页 7.服务时间、地点与验收8.1改为7.1;8.2改为7.2;7.3 *方运维人员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工作符合采购人质量管理要求。*方向*方提交验收申请及验收相关材料,并由*方组织完成项目验收相关工作。
7、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5页 13.2 如果*方根据上述第13.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方未能提供的服务,*方应对*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新 (略) 青年路397号
联系方式:盖玉玫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煤 (略) (略)
地 址:新 (略) 南昌路177号
联系方式:王瑞娟0991-*、* 、*@*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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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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