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线路布设及机房设备采购项目流标并发布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网络线路布设及机房设备采购项目流标并发布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项目于4月8日至12日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公开征集供应商,但截至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报名供应商不足2家,不符合评审条件。为确保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拟将第一次采购作流标处理并再次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网络线路布设及机房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3-YKJZJC-W3010
三、项目内容:拟采购办公专网线路及配套机房设备,同时补充部分点位,共计点位约60个、交换设备3台、安防设备2套、桥架约1000米、网线约3500米。
四、投标(报价)人资质要求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略) 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4月19日至4月21日(08:00—11:30, 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以电话方式通知采购方联系人,并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方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向供应商免费发送谈判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可不提供);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略) 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
六、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27日09:30分(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2.响应文件送至: (略) 。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施老师、何老师
电话:*、*
邮箱:*@*q.com
本项目于4月8日至12日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公开征集供应商,但截至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报名供应商不足2家,不符合评审条件。为确保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拟将第一次采购作流标处理并再次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网络线路布设及机房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3-YKJZJC-W3010
三、项目内容:拟采购办公专网线路及配套机房设备,同时补充部分点位,共计点位约60个、交换设备3台、安防设备2套、桥架约1000米、网线约3500米。
四、投标(报价)人资质要求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略) 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4月19日至4月21日(08:00—11:30, 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以电话方式通知采购方联系人,并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方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向供应商免费发送谈判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可不提供);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略) 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
六、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27日09:30分(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2.响应文件送至: (略) 。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施老师、何老师
电话:*、*
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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