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济高铁聊城西站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电缆及金属母线槽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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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济高铁聊城西站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电缆及金属母线槽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市直

郑济高铁聊城西站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电缆及金属母线槽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CQTCG-2023-1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郑济高铁聊城西站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电缆及金属母线槽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3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内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4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聊城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8001/lchy)

开标时间:2023年4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原采购文件内容:

付款方式:货款支付采用先货后款:货款分期支付,*方收到业主拨付的工程款后,1个月内向*方同比例支付货款。(建设单位合同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工程竣工结算完成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3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变更后公告内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5月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聊城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8001/lchy)

开标时间:2023年5月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变更后采购文件内容:

付款方式:卖方应在买方出具物资结算清单后5天内,按本期结算金额(或买方要求)向买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实际提供物资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天内,最高支付比例不得高于当期货款结算金额的80%,剩于2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物资质量保证期期满后30天内不计息返还卖方,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的保证责任。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纠纷,所有应付款项待纠纷最终解决后 30天内付清。

更正日期:2023年4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东昌府区候营镇北高庄村东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法正 (略)           

地 址: (略) 星光大厦703          

联系方式:06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翠翠

电 话:0635-*/*       

法正 (略)

2023年4月18日

附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市直

郑济高铁聊城西站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电缆及金属母线槽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CQTCG-2023-1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郑济高铁聊城西站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电缆及金属母线槽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3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内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4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聊城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8001/lchy)

开标时间:2023年4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原采购文件内容:

付款方式:货款支付采用先货后款:货款分期支付,*方收到业主拨付的工程款后,1个月内向*方同比例支付货款。(建设单位合同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工程竣工结算完成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3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变更后公告内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5月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聊城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8001/lchy)

开标时间:2023年5月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变更后采购文件内容:

付款方式:卖方应在买方出具物资结算清单后5天内,按本期结算金额(或买方要求)向买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实际提供物资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天内,最高支付比例不得高于当期货款结算金额的80%,剩于2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物资质量保证期期满后30天内不计息返还卖方,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的保证责任。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纠纷,所有应付款项待纠纷最终解决后 30天内付清。

更正日期:2023年4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东昌府区候营镇北高庄村东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法正 (略)           

地 址: (略) 星光大厦703          

联系方式:06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翠翠

电 话:0635-*/*       

法正 (略)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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