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圆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度隔离栅采购暨供应商入围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甘肃圆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度隔离栅采购暨供应商入围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甘肃公航旅工程 (略) 受甘肃 (略) 的委托,对项目编号为GHL-*的“甘肃 (略) 2023年度隔离栅采购暨供应商入围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首次公告日期为2022年3月17日,现将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1.第一章“5.文件的获取方式及地点”
原内容:
获取时间:2023年3月14日00:00至2023年3月18日24: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无休)
现更正为:
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4月20日00:00至2023年4月25日00: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无休)
2.第一章“6.响应文件的递交”
原内容: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23日09时30分
6.2上传HASH编码截止时间:2023年3月23日09时30分
现更正为: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10日09时30分
6.2上传HASH编码截止时间:2023年5月10日09时30分
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原内容:
8.1本项目付款方式为以下四种方式:
(1)要求采购人预付款后供货,货到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款;
(2)货到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1个月内付款;
(3)货到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3个月内付款;
(4)货到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6个月内付款。
现更正为:
本项目付款方式可为以下两种方式:
(1)货到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周内付款;
(2)货到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6个月后付款。
4.第三章“评审明细表”
原内容:
供应商选择的付款方式:
1.要求采购人预付款后供货,货到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款,不得分;
2.货到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1个月内付款1分;
3.货到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3个月内付款得2分;
4.货到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6个月内付款得4分。
现更正为:
供应商选择的付款方式:
1.货到验收合格,要求采购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周内付款,不得分;
2.货到验收合格,要求采购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6个月后付款得4分。
其他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甘肃 (略)
地址: (略) 安宁区学府路与建宁东路交叉口公航旅大厦7楼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931-*
代理机构:甘肃公航旅工程 (略)
地 址: (略) 安宁区学府路与建宁东路交叉口公航旅大厦5楼
联 系 人:马女士
电 话:*,*,0931-*
监督部门:甘肃公 (略) 纪委办公室
地 址: (略) 城关区东岗西路 621号长业金座8楼
????电 话:0931-*
2023年4月19日
甘肃公航旅工程 (略) 受甘肃 (略) 的委托,对项目编号为GHL-*的“甘肃 (略) 2023年度隔离栅采购暨供应商入围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首次公告日期为2022年3月17日,现将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1.第一章“5.文件的获取方式及地点”
原内容:
获取时间:2023年3月14日00:00至2023年3月18日24: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无休)
现更正为:
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4月20日00:00至2023年4月25日00: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无休)
2.第一章“6.响应文件的递交”
原内容: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23日09时30分
6.2上传HASH编码截止时间:2023年3月23日09时30分
现更正为: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10日09时30分
6.2上传HASH编码截止时间:2023年5月10日09时30分
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原内容:
8.1本项目付款方式为以下四种方式:
(1)要求采购人预付款后供货,货到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款;
(2)货到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1个月内付款;
(3)货到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3个月内付款;
(4)货到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6个月内付款。
现更正为:
本项目付款方式可为以下两种方式:
(1)货到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周内付款;
(2)货到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6个月后付款。
4.第三章“评审明细表”
原内容:
供应商选择的付款方式:
1.要求采购人预付款后供货,货到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款,不得分;
2.货到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1个月内付款1分;
3.货到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3个月内付款得2分;
4.货到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6个月内付款得4分。
现更正为:
供应商选择的付款方式:
1.货到验收合格,要求采购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周内付款,不得分;
2.货到验收合格,要求采购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6个月后付款得4分。
其他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甘肃 (略)
地址: (略) 安宁区学府路与建宁东路交叉口公航旅大厦7楼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931-*
代理机构:甘肃公航旅工程 (略)
地 址: (略) 安宁区学府路与建宁东路交叉口公航旅大厦5楼
联 系 人:马女士
电 话:*,*,0931-*
监督部门:甘肃公 (略) 纪委办公室
地 址: (略) 城关区东岗西路 621号长业金座8楼
????电 话:0931-*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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