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本级]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级例行监测2023年度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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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本级]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级例行监测2023年度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宜春市本级]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级例行监测2023年度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3-04-19]

宜春 (略) (略) 农产 (略) 级例行监测2023年度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大业-YC2023-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农产 (略) 级例行监测2023年度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第三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三条项目服务要求4.时间要求:分别于2022年6月10日、8月10日、10月20日和12月5日前按季度上报监测数据,12月10日前上报例行监测汇总报告和分析报告。现修改为:4.时间要求:分别于2023年6月10日、8月10日、10月20日和12月5日前按季度上报监测数据,12月10日前上报例行监测汇总报告和分析报告。第四条 完成地点时间2.*方须分别于2022年6月10日、8月10日、10月20日和12月5日前按季度上报监测数据,12月10日前上报例行监测汇总报告和分析报告。现修改为:2.*方须分别于2023年6月10日、8月10日、10月20日和12月5日前按季度上报监测数据,12月10日前上报例行监测汇总报告和分析报告。第四部分采购需求技术参数要求4、时间要求:分别于2022年6月10日、8月10日、10月20日和12月5日前按季度上报监测数据,12月10日前上报例行监测汇总报告和分析报告。现修改为:4、时间要求:分别于2023年6月10日、8月10日、10月20日和12月5日前按季度上报监测数据,12月10日前上报例行监测汇总报告和分析报告。商务要求一、完成地点时间2.供应商须分别于2022年5月10日、7月10日、9月20日和12月5日前按季度上报监测数据,12月10日前上报例行监测汇总报告和分析报告。现修改为:2.供应商须分别于2023年6月10日、7月10日、9月20日和12月5日前按季度上报监测数据,12月10日前上报例行监测汇总报告和分析报告。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请投标单位下载答疑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为此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宜阳大厦中座14楼

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春 (略)

地址: (略) 袁州区红林世界城1栋15楼1513室

联系方式:07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玲

电话:0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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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9]

宜春 (略) (略) 农产 (略) 级例行监测2023年度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大业-YC2023-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农产 (略) 级例行监测2023年度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第三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三条项目服务要求4.时间要求:分别于2022年6月10日、8月10日、10月20日和12月5日前按季度上报监测数据,12月10日前上报例行监测汇总报告和分析报告。现修改为:4.时间要求:分别于2023年6月10日、8月10日、10月20日和12月5日前按季度上报监测数据,12月10日前上报例行监测汇总报告和分析报告。第四条 完成地点时间2.*方须分别于2022年6月10日、8月10日、10月20日和12月5日前按季度上报监测数据,12月10日前上报例行监测汇总报告和分析报告。现修改为:2.*方须分别于2023年6月10日、8月10日、10月20日和12月5日前按季度上报监测数据,12月10日前上报例行监测汇总报告和分析报告。第四部分采购需求技术参数要求4、时间要求:分别于2022年6月10日、8月10日、10月20日和12月5日前按季度上报监测数据,12月10日前上报例行监测汇总报告和分析报告。现修改为:4、时间要求:分别于2023年6月10日、8月10日、10月20日和12月5日前按季度上报监测数据,12月10日前上报例行监测汇总报告和分析报告。商务要求一、完成地点时间2.供应商须分别于2022年5月10日、7月10日、9月20日和12月5日前按季度上报监测数据,12月10日前上报例行监测汇总报告和分析报告。现修改为:2.供应商须分别于2023年6月10日、7月10日、9月20日和12月5日前按季度上报监测数据,12月10日前上报例行监测汇总报告和分析报告。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请投标单位下载答疑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为此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宜阳大厦中座14楼

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春 (略)

地址: (略) 袁州区红林世界城1栋15楼1513室

联系方式:07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玲

电话:0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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