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10120230406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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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0120230406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3-04-19 09:43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3,393,706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货物招标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万州滨水区综合改造项目-孙家书房路、滨江路还房二期C、D栋(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答疑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万州滨水区综合改造项目-孙家书房路、滨江路还房二期C、D栋(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答疑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

质疑函本次招标文件技术评分中以下条款“

(2)投标产品(相同型号)整机噪音:电梯曳引驱动运行噪声 ≤70dB(A)得 1 分开关门噪声:≤55dB(A)得 1 分;轿内运行噪声: ≤50dB(A)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此项最高 3 分;

(3)投标产品(相同型号)轿厢振动加速度:垂直最大峰峰值 ≤10cm/s2,得 1.5 分;水平最大峰峰值≤6cm/s2,得 1.5 分;未提供不得分。此项最高 3 分;

(4)投标品牌曳引机原厂原品牌,得 1 分;绝缘等级为 F 级且 外壳防护等级为 IP51 以上的得 1.5 分.此项最高 2.5 分

(5)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平层精度:平层准确度≤3mm 的, 得 1.5 分;平层保持精度≤3mm 的,得 1.5 分;未提供不得分。此 项最高 3 分

(6)门机系统:电动机防护等级>IP51,得 3 分;IP51≥电动 机防护等级≥IP41,得 1.5 分;电动机防护等级<IP41,不得分。 此项最高 3 分。”

上述5条技术评分中明显具有针对性。所有技术参数国标都有明确规定。建议采用国标,调整得分。

(7)电梯智能物联网:投标产品物联网故障报警信息发送时间 ≤1 秒,得 3 分。

无报告体现发送时间≤ 1秒。建议删除。

回答:1、(2)投标产品(相同型号)整机噪音:电梯曳引驱动运行噪声 ≤70dB(A)开关门噪声:≤55dB(A);轿内运行噪声: ≤50dB(A); 经核实,多家外资品牌和国产品牌厂商均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要求,如富士达、日立、永大等。无任何针对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2、(3)投标产品(相同型号)轿厢振动加速度:垂直最大峰峰值 ≤10cm/s2 。经核实,多家外资品牌和国产品牌厂商均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要求,如江南嘉捷、沃克斯迅达、菱王等。水平最大峰峰值≤6cm/s2 :经核实,多家外资品牌和国产品牌厂商均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要求,如奥的斯、西奥、江南嘉捷等。无任何针对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3、(4)投标品牌曳引机原厂原品牌;绝缘等级为 F 级且外壳防护等级为 IP51 以上。经核实,多家外资品牌和国产品牌厂商均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要求,如奥的斯、日立、菱王等。无任何针对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4、(5)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平层精度,经核实,多家外资品牌和国产品牌厂商均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要求,如蒂升、东芝、永大等。该条款已作修改,具体详见“二、补遗部分”。

5、(6)门机系统:该条款为电梯部件的IP防尘防水等级要求,防护等级越高,电梯安全保护性能也越高。经核实,多家外资品牌和国产品牌厂商均能满足此条技术参数的要求,如西奥、奥的斯机电、广日等。无任何针对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6、(7)电梯智能物联网:电梯已经进入智能化时代,电梯智能物联网平台能收集运行数据、实时监控电梯系统的运行状态。要求物联网及时反馈故障报警,所有品牌电梯都可以增加该功能。具有CMA标识【中国计量认证】机构出具的报告可体现该条功能。无任何针对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第三章评分条款相关加分项的设置,几乎可以肯定是围绕*菱和*立电梯定制,具有严重的倾向性,请业主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自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新设定相对公平合理的评分条款。

回答:第三章评分条款加分项,都是为提高电梯品质、提高电梯舒适度、提升电梯安全性能的要求,无任何针对性经核实,多家外资品牌和国产品牌厂商均能满足此条技术参数的要求,详见问题1和问题14的回复。

相关条款已作修改,具体详见“二、补遗部分”。

问题3第三章评分条款相关加分项的设置,几乎可以肯定是围绕*菱和*立电梯定制,具有严重的倾向性,请业主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自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新设定相对公平合理的评分条款。

回答:第三章评分条款加分项,都是为提高电梯品质、提高电梯舒适度、提升电梯安全性能的要求,无任何针对性经核实,多家外资品牌和国产品牌厂商均能满足此条技术参数的要求,详见问题1和问题14的回复。

相关条款已作修改,具体详见“二、补遗部分”。

问题4疑问一:加分项(5) 平层精度及保持度行业内只有及少数厂家能达到招标文件数据,建议修改至: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平层精度:平层准确度≤±3.5mm的,得 1.5 分;平层保持精度≤±3.5mm 的,得 1.5 分;未提供不得分。此项最高 3分

疑问二:加分项(10) 、 (11)具有唯一性及排他性,正规厂家都不会随便出具承诺书,建议修改成:证明文件投标人可以出具承诺书。

回答1、(5)条款已作修改,具体详见“二、补遗部分”。

2、(10)、(11)条款已作修改,具体详见“二、补遗部分”。

问题5我司作为推荐品牌之一,有如下疑问

1、评分办法中 (2)- (5) 噪音指标、振动加速度指标、平层精度指标要求都非常苛刻,大多数推荐品牌常规型号均不能完全满足响应,这些要求有明显的排斥性。根据从业经验和现场电梯实际运行情况来看,这些数据均是不能实际达到的,型式试验报告上面的数据是实验室数据,只是理论上可能实现(就像格力空调宣传的整晚一度电雷同),建议放宽到国家标准范围或者招标人为了从实际出发要求投标品牌的制造商对以上指标出具承诺书,保证电梯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电梯能达到以上某人区间的指标,承诺书加盖制造商单位公章。且接受招标人在电梯验收合格后进行实地查验,如不能满足承诺内容,则招标人有权利要求其限期内整改达到所承诺的标准,如还是不能达到,则招标人有权罚款10-20 万元不等或者要求退货。另外,招标文件的评分办法中应该明确提供的型式试验报告规格应覆盖本次招标的载重、运行速度指标。

2、评分办法中 (10) - (11) 联锁检测功能及技术保障功能应该是电梯具备的基本安全功能,招标文件是为某个特定品牌设定的,目的是为其评标获得高分,从而排斥其他品牌。我司是正规的外资品牌无法提供承诺书,要求取消此部分加分条款。

回答1、第三章评分条款加分项,都是为提高电梯品质、提高电梯舒适度、提升电梯安全性能的要求,无任何针对性。经核实,多家外资品牌和国产品牌厂商均能满足此条技术参数的要求,详见问题1的回复。相关条款已作修改,具体详见“二、补遗部分”。

2、(10)、(11)条款已作修改,具体详见“二、补遗部分”。

问题6招标文件评分部分

投标人在24个月免费保修期的基础上,六大部件(曳引机、控制柜、安全钳、限速器、门电机、缓冲器)的质量保证期为10年,得3分。行业人士都知道,这就是三菱 (略) 的噱头。

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平层精度:平层准确度≤3mm的,得1.5分;平层保持精度≤3mm的,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

日立电梯太保守了,干脆直接写1mm。除了日立谁都不用来投标了。

回答:相关条款已作修改,具体详见“二、补遗部分”。

问题7招标文件产品先进性及安全能效性(30分)

(2)投标产品(相同型号)整机噪音:电梯曳引驱动运行噪声≤70dB(A)得1分;开关门噪声:≤55dB(A)得1分;轿内运行噪声:≤50dB(A)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此项最高3分;

(3)投标产品(相同型号)轿厢振动加速度:垂直最大峰峰值≤10cm/s2,得1.5分;水平最大峰峰值≤6cm/s2,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此项最高3分;

(4)投标品牌曳引机原厂原品牌,得1分;绝缘等级为F级且外壳防护等级为IP51以上的得1.5分.此项最高2.5分

(5)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平层精度:平层准确度≤3mm的,得1.5分;平层保持精度≤3mm的,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

电梯参数这么详细,按国家规范验收的电梯型式试验报告这些数据合格就行。问了好多厂家,只有日立电梯才全部做得到,完全是给日立量身定制的。原来的日立电梯(中国)总裁潘胜燊,根据《参考消息》的报道,其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很可能是泄露国家机密,也就是其已经成为日本间谍,出卖了国家利益。政府安置的还房项目,用日立电梯,招标人就不怕吗?

回答:详见问题1回复,相关条款已作修改,具体详见“二、补遗部分”。

问题8(10)门联锁检测功能:阻绝因进水、受潮、粘连、部件老化或维保不到位导致意外短接门锁回路,而电梯依然可以正常运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得 1 分。 想问一下“导致安全事故发生”还能得分?技术得分项里面2-9条都有点像杭州西奥的参数。这样太明显不太好吧?

回答:1、“(10)门联锁检测功能”条款已作修改,具体详见“二、补遗部分”。

2、技术得分项里面2-9条款加分项,都是为提高电梯品质、提高电梯舒适度、提升电梯安全性能的要求无任何针对性相关条款已作修改,具体详见“二、补遗部分”

问题9投标人在24个月免费保修期的基础上,六大部件(曳引机、控制柜、安全钳、限速器、门电机、缓冲器)的质量保证期为10年,得3分;六大部件(曳引机、控制柜、安全钳、限速器、门电机、缓冲器)质量保证期为5年得1.5分;此项最高得3分。(提供承诺书)。

电梯行业只有三菱电梯才宣传所谓的十年质保,完全不合理 ,请招标人删除。

回答:相关条款已作修改,具体详见“二、补遗部分”。

问题10招标文件第33页 (5)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平层精度:平层准确度≤3mm的,得1.5分;平层保持精度≤3mm的,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此项最高3分

请问平层精度 -3.8mm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回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二、补遗部分”。

问题11(10)门联锁检测功能:阻绝因进水、受潮、粘连、部件老化或维保不到位导致意外短接门锁回路,而电梯依然可以正常运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得1分。

(11)技术保障:具备高强度厅门防脱槽结构设计:从根本上阻绝乘客因意外撞击门板而跌入井道的风险,得1分;具备主动安全保护-开门防溜梯保护技术:阻绝电梯坠落或剪切事故,得1分。此项最高得2分。这个不就是西继迅达的宣传样本嘛。上次死缠烂打强迫*方得逞,这次是复制了成功经验吗!提前预祝*方采购到这么优秀的品牌!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西继迅达(许昌) (略)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西继迅达(许昌) (略)

住所地: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延安路南段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根据举报材料反映的情况,经查实,西继迅达(许昌) (略) 在参与福 (略) 电梯更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500]FJGGZY[GK]*)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西继迅达(许昌) (略) 的相关申辩理由均不成立。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西继迅达(许昌) (略) 作出罚款35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略) 财政厅

2019年5月10日

回答:相关条款已作修改,具体详见“二、补遗部分”。

问题12 (略) 财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许昌)闽财购罚〔2019〕9号

当事人:西继迅达(许昌) (略)

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延安路南段

本机关收到举报函,反映在福 (略) 电梯更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500]FJGGZY[GK]*,下称“本次采购项目”),你公司在投标过程中未如实声明有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存在提供虚假资格声明谋取中标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对上述事项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 (略) 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 (略) 依法享有的权利。本机关于2019年 (略) 提出的陈述、申辩意见。经复核,你公司的陈述、申辩理由缺乏法律依据,不能成立,本机关不予采纳。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实,你公司参加了福 (略) (下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称“省交易中心”)组织的本次采购项目,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人民币*元)。省交易中心于2018年11月2日发布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2018年12月4日发布结果公告,确定你公司为本次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

你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声明,明确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同时提供了“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开标当天资格审查小组现场查询了“信用中国”关于你公司的信用记录,上述 (略) 不存在行政处罚等违法失信记录。

另查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于2018年5月18日作出徐开规建罚字[2018]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处罚决定书载明,你公司在参与徐州高铁站区企业区域总部项目电梯工程投标过程中,存在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被处以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的千分之八,即34311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处罚已于2018年5月18日生效。

上述事实,有本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你公司的投标文件、评标报告、 (略) 《关于对电梯更新采购项目举报事项进行答复说明的回函》、省交易中心《关于对福 (略) 电梯更新采购项目举报事项的答复说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调查的回复》、徐开规建罚字[2018]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材料予以证实。

本机关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属于重大违法记录。根据《 (略)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条规定,你公司受到34311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属于较大数额罚款,属于前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行政处罚决定书》(徐开规建罚字[2018]6号)生效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本次采购项目招标时间为2018年11月2日,你公司受到的上述行政处罚属于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重大违法记录,你公司在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情形下,仍在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中提交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该行为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略) 作出如下处罚:

一、处以本次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即人民币3500元(人民币*元的千分之五);

二、将你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自本处罚决定书生效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你公司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上述罚款缴至下列银行账户:

罚款收款单位: (略) 财政厅 预算级次:省级

收款国库:国 (略) 分库

科目:*其他一般罚没收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 (略) 人民政府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 (略) (略) 鼓 (略) 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略) 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 (略) 强制执行。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略) 财政厅

2019年5月10日

回答:问题与招标无关。

问题13我单位作为推荐品牌之一,请问招标机构和代理机构,招标文件技术评分“(10)门联锁检测功能:阻绝因进水、受潮、粘连、部件老化或维保不到位导致意外短接门锁回路,而电梯依然可以正常运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得1分。

(11)技术保障:具备高强度厅门防脱槽结构设计:从根本上阻绝乘客因意外撞击门板而跌入井道的风险,得1分;具备主动安全保护-开门防溜梯保护技术:阻绝电梯坠落或剪切事故,得1分。此项最高得2分。(10)-(11)项须提供生产商的承诺书。”这两条和许昌西继迅达电梯样本内容一字不差,是拿其他投标人当傻子吗?

万州区有这么多国际一线品牌电梯厂家的服务中心, (略) 可以选用。把西继迅达这种弄虚作假, (略) ,用在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拆迁还房,招标机构还有良心吗!!!

(略) 财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http://**_*.htm

回答:(10)、(11)条款已作修改,具体详见“二、补遗部分”。

问题14招标文件中的2.24项评(8)(9)项是否可以理解为控标(8)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具有 ISO18738-1:2012 电梯舒适度测试,并取得承运品质 Good 级评价,得 3 分。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具有 ISO18738-1:2012 电梯舒适度测试,并取得承运品质 Fair级评价,得 1.5 分。此项最高得 3 分。

(9)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基于 ISO25745-1:2012(2PfG CH0016:2021-01)标准的电梯能效测试,为 A+++,得 3 分;为 A , 得 1.5 分;为 B 及以下的,不得分。此项最高得 3 分。

回答:能效等级认证及运行品质舒适度认证一定程度代表了该产品的节能环保性和产品先进性,完全符合我国节能环保绿色生产的发展理念目前三菱、通力、康力电梯等厂家都有满足(8)、(9)要求的系列产品。无任何针对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补遗部分

1、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技术参数部分评分标准 ”“产品先进性及安全能效性”中:

2.2.4(1)

技术参数部分评分标准(30分)

产品先进性及安全能效性(30分)

(5)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平层精度:平层准确度≤3mm的,得1.5分;平层保持精度≤3mm的,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此项最高3分

(10)门联锁检测功能:阻绝因进水、受潮、粘连、部件老化或维保不到位导致意外短接门锁回路,而电梯依然可以正常运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得1分。

(11)技术保障:具备高强度厅门防脱槽结构设计:从根本上阻绝乘客因意外撞击门板而跌入井道的风险,得1分;具备主动安全保护-开门防溜梯保护技术:阻绝电梯坠落或剪切事故,得1分。此项最高得2分。

注1:(1)-(7)项须提供具有CMA标识【中国计量认证】机构出具的报告,进口部件还须提供报关单。

(8)-(9)项须提供有效证书。

(10)-(11)项须提供生产商的承诺书。

没有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不得分。

注2:上述证明材料均为扫描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扫描件须清晰可辨,且均应加盖投标人合法的电子印章并编入投标文件技术参数部分中。

修改为:

2.2.4(1)

技术参数部分评分标准(27分)

产品先进性及安全能效性(27分)

(5)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平层精度:平层准确度在±4mm以内的,得 1.5 分;平层保持精度在±4mm以内的 的,得 1.5 分;未提供不得分。此项最高 3 分。

注1:(1)-(7)项须提供具有CMA标识【中国计量认证】机构出具的报告,进口部件还须提供报关单。

(8)-(9)项须提供有效证书。

没有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不得分。

注2:上述证明材料均为扫描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扫描件须清晰可辨,且均应加盖投标人合法的电子印章并编入投标文件技术参数部分中。

2、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OO分)

(1)技术参数部分30分;

(2)商务部分10分;

(3)投标报价60分。

修改为: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OO分)

(1)技术参数部分27分;

(2)商务部分7分;

(3)投标报价66分。

3、删除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质量保证(3分)”:

2.2.4(2)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10分)

质量保证(3分)

投标人在24个月免费保修期的基础上,六大部件(曳引机、控制柜、安全钳、限速器、门电机、缓冲器)的质量保证期为10年,得3分;六大部件(曳引机、控制柜、安全钳、限速器、门电机、缓冲器)质量保证期为5年得1.5分;此项最高得3分。(提供承诺书)。

上述证明材料均为扫描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扫描件须清晰可辨,且均应加盖投标人合法的电子印章并编入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四)质量保证”中。

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60分

修改为: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66分

5、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3.2.1(2)

商务部分得分(B)

生产商实力

按本附表2.2.4(2)项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评分。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业绩

应急时间及措施

质量保证

修改为:

3.2.1(2)

商务部分得分(B)

生产商实力

按本附表2.2.4(2)项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评分。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业绩

应急时间及措施

6、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3.2.1

(3)

投标报价得分(C)

投标总报价

投标总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6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

按内插法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投标总报价得分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修改为:

3.2.1

(3)

投标报价得分(C)

投标总报价

投标总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66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

按内插法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投标总报价得分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7、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目录”中 删除“(四)质量保证”。

8、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二、商务部分 ”目录及格式 中 删除“(四)质量保证”。

9、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三、技术参数部分”“(一)技术要求响应表”:

技术要求响应表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

偏离说明

1

控制柜(控制装置)、门机、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轿厢意外移动装置要求为原厂原品牌(由电梯生产商本厂生产,非本厂生产、或贴牌的不得分)

2

投标产品(相同型号)整机噪音:电梯曳引驱动运行噪声≤70dB(A)

投标产品(相同型号)整机噪音:开关门噪声:≤55dB(A)

投标产品(相同型号)整机噪音:;轿内运行噪声:≤50dB(A)

3

投标产品(相同型号)轿厢振动加速度:垂直最大峰峰值≤10cm/s2

投标产品(相同型号)轿厢振动加速度:水平最大峰峰值≤6cm/s2

4

投标品牌曳引机原厂原品牌

投标品牌曳引机绝缘等级为F级且外壳防护等级为IP51以上

5

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平层精度:平层准确度≤3mm的

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平层精度:平层保持精度≤3mm的

6

门机系统:电动机防护等级>IP51

门机系统:IP51≥电动机防护等级≥IP41

门机系统:电动机防护等级<IP41

7

电梯智能物联网:投标产品物联网故障报警信息发送时间≤1秒

8

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具有ISO18738-1:2012电梯舒适度测试,并取得承运品质Good级评价

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具有ISO18738-1:2012电梯舒适度测试,并取得承运品质Fair级评价

9

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基于ISO25745-1:2012(2PfG CH 0016:2021-01) 标准的电梯能效测试,为A+++

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基于ISO25745-1:2012(2PfG CH 0016:2021-01) 标准的电梯能效测试,为为A

10

门联锁检测功能:阻绝因进水、受潮、粘连、部件老化或维保不到位导致意外短接门锁回路,而电梯依然可以正常运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11

技术保障:具备高强度厅门防脱槽结构设计:从根本上阻绝乘客因意外撞击门板而跌入井道的风险

技术保障:具备主动安全保护-开门防溜梯保护技术:阻绝电梯坠落或剪切事故

注:1、投标产品应响应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技术参数部分”条款规定,投标人必须如实写明按产品技术要求对所投产品进行应答,并在技术偏离栏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正偏离、无偏离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负偏离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虚假应答,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技术参数部分”条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按规定提供。

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修改为:

技术要求响应表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

偏离说明

1

控制柜(控制装置)、门机、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轿厢意外移动装置要求为原厂原品牌(由电梯生产商本厂生产,非本厂生产、或贴牌的不得分)

2

投标产品(相同型号)整机噪音:电梯曳引驱动运行噪声≤70dB(A)

投标产品(相同型号)整机噪音:开关门噪声:≤55dB(A)

投标产品(相同型号)整机噪音:;轿内运行噪声:≤50dB(A)

3

投标产品(相同型号)轿厢振动加速度:垂直最大峰峰值≤10cm/s2

投标产品(相同型号)轿厢振动加速度:水平最大峰峰值≤6cm/s2

4

投标品牌曳引机原厂原品牌

投标品牌曳引机绝缘等级为F级且外壳防护等级为IP51以上

5

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平层精度:平层准确度在±4mm以内的

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平层精度:平层保持精度在±4mm以内的

6

门机系统:电动机防护等级>IP51

门机系统:IP51≥电动机防护等级≥IP41

门机系统:电动机防护等级<IP41

7

电梯智能物联网:投标产品物联网故障报警信息发送时间≤1秒

8

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具有ISO18738-1:2012电梯舒适度测试,并取得承运品质Good级评价

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具有ISO18738-1:2012电梯舒适度测试,并取得承运品质Fair级评价

9

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基于ISO25745-1:2012(2PfG CH 0016:2021-01) 标准的电梯能效测试,为A+++

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基于ISO25745-1:2012(2PfG CH 0016:2021-01) 标准的电梯能效测试,为A

注:1、投标产品应响应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技术参数部分”条款规定,投标人必须如实写明按产品技术要求对所投产品进行应答,并在技术偏离栏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正偏离、无偏离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负偏离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虚假应答,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技术参数部分”条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按规定提供。

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23年5 月4 日9时 30分”。

本答疑补遗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答疑补遗不一致时,一律以本答疑补遗为准。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 (略)

2023年4 月18 日

递交时间

**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3-04-19 09:43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3,393,706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货物招标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万州滨水区综合改造项目-孙家书房路、滨江路还房二期C、D栋(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答疑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万州滨水区综合改造项目-孙家书房路、滨江路还房二期C、D栋(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答疑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

质疑函本次招标文件技术评分中以下条款“

(2)投标产品(相同型号)整机噪音:电梯曳引驱动运行噪声 ≤70dB(A)得 1 分开关门噪声:≤55dB(A)得 1 分;轿内运行噪声: ≤50dB(A)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此项最高 3 分;

(3)投标产品(相同型号)轿厢振动加速度:垂直最大峰峰值 ≤10cm/s2,得 1.5 分;水平最大峰峰值≤6cm/s2,得 1.5 分;未提供不得分。此项最高 3 分;

(4)投标品牌曳引机原厂原品牌,得 1 分;绝缘等级为 F 级且 外壳防护等级为 IP51 以上的得 1.5 分.此项最高 2.5 分

(5)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平层精度:平层准确度≤3mm 的, 得 1.5 分;平层保持精度≤3mm 的,得 1.5 分;未提供不得分。此 项最高 3 分

(6)门机系统:电动机防护等级>IP51,得 3 分;IP51≥电动 机防护等级≥IP41,得 1.5 分;电动机防护等级<IP41,不得分。 此项最高 3 分。”

上述5条技术评分中明显具有针对性。所有技术参数国标都有明确规定。建议采用国标,调整得分。

(7)电梯智能物联网:投标产品物联网故障报警信息发送时间 ≤1 秒,得 3 分。

无报告体现发送时间≤ 1秒。建议删除。

回答:1、(2)投标产品(相同型号)整机噪音:电梯曳引驱动运行噪声 ≤70dB(A)开关门噪声:≤55dB(A);轿内运行噪声: ≤50dB(A); 经核实,多家外资品牌和国产品牌厂商均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要求,如富士达、日立、永大等。无任何针对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2、(3)投标产品(相同型号)轿厢振动加速度:垂直最大峰峰值 ≤10cm/s2 。经核实,多家外资品牌和国产品牌厂商均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要求,如江南嘉捷、沃克斯迅达、菱王等。水平最大峰峰值≤6cm/s2 :经核实,多家外资品牌和国产品牌厂商均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要求,如奥的斯、西奥、江南嘉捷等。无任何针对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3、(4)投标品牌曳引机原厂原品牌;绝缘等级为 F 级且外壳防护等级为 IP51 以上。经核实,多家外资品牌和国产品牌厂商均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要求,如奥的斯、日立、菱王等。无任何针对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4、(5)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平层精度,经核实,多家外资品牌和国产品牌厂商均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要求,如蒂升、东芝、永大等。该条款已作修改,具体详见“二、补遗部分”。

5、(6)门机系统:该条款为电梯部件的IP防尘防水等级要求,防护等级越高,电梯安全保护性能也越高。经核实,多家外资品牌和国产品牌厂商均能满足此条技术参数的要求,如西奥、奥的斯机电、广日等。无任何针对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6、(7)电梯智能物联网:电梯已经进入智能化时代,电梯智能物联网平台能收集运行数据、实时监控电梯系统的运行状态。要求物联网及时反馈故障报警,所有品牌电梯都可以增加该功能。具有CMA标识【中国计量认证】机构出具的报告可体现该条功能。无任何针对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第三章评分条款相关加分项的设置,几乎可以肯定是围绕*菱和*立电梯定制,具有严重的倾向性,请业主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自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新设定相对公平合理的评分条款。

回答:第三章评分条款加分项,都是为提高电梯品质、提高电梯舒适度、提升电梯安全性能的要求,无任何针对性经核实,多家外资品牌和国产品牌厂商均能满足此条技术参数的要求,详见问题1和问题14的回复。

相关条款已作修改,具体详见“二、补遗部分”。

问题3第三章评分条款相关加分项的设置,几乎可以肯定是围绕*菱和*立电梯定制,具有严重的倾向性,请业主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自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新设定相对公平合理的评分条款。

回答:第三章评分条款加分项,都是为提高电梯品质、提高电梯舒适度、提升电梯安全性能的要求,无任何针对性经核实,多家外资品牌和国产品牌厂商均能满足此条技术参数的要求,详见问题1和问题14的回复。

相关条款已作修改,具体详见“二、补遗部分”。

问题4疑问一:加分项(5) 平层精度及保持度行业内只有及少数厂家能达到招标文件数据,建议修改至: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平层精度:平层准确度≤±3.5mm的,得 1.5 分;平层保持精度≤±3.5mm 的,得 1.5 分;未提供不得分。此项最高 3分

疑问二:加分项(10) 、 (11)具有唯一性及排他性,正规厂家都不会随便出具承诺书,建议修改成:证明文件投标人可以出具承诺书。

回答1、(5)条款已作修改,具体详见“二、补遗部分”。

2、(10)、(11)条款已作修改,具体详见“二、补遗部分”。

问题5我司作为推荐品牌之一,有如下疑问

1、评分办法中 (2)- (5) 噪音指标、振动加速度指标、平层精度指标要求都非常苛刻,大多数推荐品牌常规型号均不能完全满足响应,这些要求有明显的排斥性。根据从业经验和现场电梯实际运行情况来看,这些数据均是不能实际达到的,型式试验报告上面的数据是实验室数据,只是理论上可能实现(就像格力空调宣传的整晚一度电雷同),建议放宽到国家标准范围或者招标人为了从实际出发要求投标品牌的制造商对以上指标出具承诺书,保证电梯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电梯能达到以上某人区间的指标,承诺书加盖制造商单位公章。且接受招标人在电梯验收合格后进行实地查验,如不能满足承诺内容,则招标人有权利要求其限期内整改达到所承诺的标准,如还是不能达到,则招标人有权罚款10-20 万元不等或者要求退货。另外,招标文件的评分办法中应该明确提供的型式试验报告规格应覆盖本次招标的载重、运行速度指标。

2、评分办法中 (10) - (11) 联锁检测功能及技术保障功能应该是电梯具备的基本安全功能,招标文件是为某个特定品牌设定的,目的是为其评标获得高分,从而排斥其他品牌。我司是正规的外资品牌无法提供承诺书,要求取消此部分加分条款。

回答1、第三章评分条款加分项,都是为提高电梯品质、提高电梯舒适度、提升电梯安全性能的要求,无任何针对性。经核实,多家外资品牌和国产品牌厂商均能满足此条技术参数的要求,详见问题1的回复。相关条款已作修改,具体详见“二、补遗部分”。

2、(10)、(11)条款已作修改,具体详见“二、补遗部分”。

问题6招标文件评分部分

投标人在24个月免费保修期的基础上,六大部件(曳引机、控制柜、安全钳、限速器、门电机、缓冲器)的质量保证期为10年,得3分。行业人士都知道,这就是三菱 (略) 的噱头。

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平层精度:平层准确度≤3mm的,得1.5分;平层保持精度≤3mm的,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

日立电梯太保守了,干脆直接写1mm。除了日立谁都不用来投标了。

回答:相关条款已作修改,具体详见“二、补遗部分”。

问题7招标文件产品先进性及安全能效性(30分)

(2)投标产品(相同型号)整机噪音:电梯曳引驱动运行噪声≤70dB(A)得1分;开关门噪声:≤55dB(A)得1分;轿内运行噪声:≤50dB(A)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此项最高3分;

(3)投标产品(相同型号)轿厢振动加速度:垂直最大峰峰值≤10cm/s2,得1.5分;水平最大峰峰值≤6cm/s2,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此项最高3分;

(4)投标品牌曳引机原厂原品牌,得1分;绝缘等级为F级且外壳防护等级为IP51以上的得1.5分.此项最高2.5分

(5)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平层精度:平层准确度≤3mm的,得1.5分;平层保持精度≤3mm的,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

电梯参数这么详细,按国家规范验收的电梯型式试验报告这些数据合格就行。问了好多厂家,只有日立电梯才全部做得到,完全是给日立量身定制的。原来的日立电梯(中国)总裁潘胜燊,根据《参考消息》的报道,其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很可能是泄露国家机密,也就是其已经成为日本间谍,出卖了国家利益。政府安置的还房项目,用日立电梯,招标人就不怕吗?

回答:详见问题1回复,相关条款已作修改,具体详见“二、补遗部分”。

问题8(10)门联锁检测功能:阻绝因进水、受潮、粘连、部件老化或维保不到位导致意外短接门锁回路,而电梯依然可以正常运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得 1 分。 想问一下“导致安全事故发生”还能得分?技术得分项里面2-9条都有点像杭州西奥的参数。这样太明显不太好吧?

回答:1、“(10)门联锁检测功能”条款已作修改,具体详见“二、补遗部分”。

2、技术得分项里面2-9条款加分项,都是为提高电梯品质、提高电梯舒适度、提升电梯安全性能的要求无任何针对性相关条款已作修改,具体详见“二、补遗部分”

问题9投标人在24个月免费保修期的基础上,六大部件(曳引机、控制柜、安全钳、限速器、门电机、缓冲器)的质量保证期为10年,得3分;六大部件(曳引机、控制柜、安全钳、限速器、门电机、缓冲器)质量保证期为5年得1.5分;此项最高得3分。(提供承诺书)。

电梯行业只有三菱电梯才宣传所谓的十年质保,完全不合理 ,请招标人删除。

回答:相关条款已作修改,具体详见“二、补遗部分”。

问题10招标文件第33页 (5)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平层精度:平层准确度≤3mm的,得1.5分;平层保持精度≤3mm的,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此项最高3分

请问平层精度 -3.8mm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回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二、补遗部分”。

问题11(10)门联锁检测功能:阻绝因进水、受潮、粘连、部件老化或维保不到位导致意外短接门锁回路,而电梯依然可以正常运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得1分。

(11)技术保障:具备高强度厅门防脱槽结构设计:从根本上阻绝乘客因意外撞击门板而跌入井道的风险,得1分;具备主动安全保护-开门防溜梯保护技术:阻绝电梯坠落或剪切事故,得1分。此项最高得2分。这个不就是西继迅达的宣传样本嘛。上次死缠烂打强迫*方得逞,这次是复制了成功经验吗!提前预祝*方采购到这么优秀的品牌!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西继迅达(许昌) (略)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西继迅达(许昌) (略)

住所地: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延安路南段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根据举报材料反映的情况,经查实,西继迅达(许昌) (略) 在参与福 (略) 电梯更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500]FJGGZY[GK]*)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西继迅达(许昌) (略) 的相关申辩理由均不成立。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西继迅达(许昌) (略) 作出罚款35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略) 财政厅

2019年5月10日

回答:相关条款已作修改,具体详见“二、补遗部分”。

问题12 (略) 财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许昌)闽财购罚〔2019〕9号

当事人:西继迅达(许昌) (略)

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延安路南段

本机关收到举报函,反映在福 (略) 电梯更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500]FJGGZY[GK]*,下称“本次采购项目”),你公司在投标过程中未如实声明有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存在提供虚假资格声明谋取中标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对上述事项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 (略) 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 (略) 依法享有的权利。本机关于2019年 (略) 提出的陈述、申辩意见。经复核,你公司的陈述、申辩理由缺乏法律依据,不能成立,本机关不予采纳。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实,你公司参加了福 (略) (下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称“省交易中心”)组织的本次采购项目,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人民币*元)。省交易中心于2018年11月2日发布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2018年12月4日发布结果公告,确定你公司为本次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

你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声明,明确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同时提供了“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开标当天资格审查小组现场查询了“信用中国”关于你公司的信用记录,上述 (略) 不存在行政处罚等违法失信记录。

另查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于2018年5月18日作出徐开规建罚字[2018]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处罚决定书载明,你公司在参与徐州高铁站区企业区域总部项目电梯工程投标过程中,存在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被处以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的千分之八,即34311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处罚已于2018年5月18日生效。

上述事实,有本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你公司的投标文件、评标报告、 (略) 《关于对电梯更新采购项目举报事项进行答复说明的回函》、省交易中心《关于对福 (略) 电梯更新采购项目举报事项的答复说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调查的回复》、徐开规建罚字[2018]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材料予以证实。

本机关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属于重大违法记录。根据《 (略)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条规定,你公司受到34311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属于较大数额罚款,属于前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行政处罚决定书》(徐开规建罚字[2018]6号)生效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本次采购项目招标时间为2018年11月2日,你公司受到的上述行政处罚属于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重大违法记录,你公司在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情形下,仍在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中提交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该行为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略) 作出如下处罚:

一、处以本次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即人民币3500元(人民币*元的千分之五);

二、将你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自本处罚决定书生效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你公司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上述罚款缴至下列银行账户:

罚款收款单位: (略) 财政厅 预算级次:省级

收款国库:国 (略) 分库

科目:*其他一般罚没收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 (略) 人民政府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 (略) (略) 鼓 (略) 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略) 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 (略) 强制执行。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略) 财政厅

2019年5月10日

回答:问题与招标无关。

问题13我单位作为推荐品牌之一,请问招标机构和代理机构,招标文件技术评分“(10)门联锁检测功能:阻绝因进水、受潮、粘连、部件老化或维保不到位导致意外短接门锁回路,而电梯依然可以正常运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得1分。

(11)技术保障:具备高强度厅门防脱槽结构设计:从根本上阻绝乘客因意外撞击门板而跌入井道的风险,得1分;具备主动安全保护-开门防溜梯保护技术:阻绝电梯坠落或剪切事故,得1分。此项最高得2分。(10)-(11)项须提供生产商的承诺书。”这两条和许昌西继迅达电梯样本内容一字不差,是拿其他投标人当傻子吗?

万州区有这么多国际一线品牌电梯厂家的服务中心, (略) 可以选用。把西继迅达这种弄虚作假, (略) ,用在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拆迁还房,招标机构还有良心吗!!!

(略) 财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http://**_*.htm

回答:(10)、(11)条款已作修改,具体详见“二、补遗部分”。

问题14招标文件中的2.24项评(8)(9)项是否可以理解为控标(8)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具有 ISO18738-1:2012 电梯舒适度测试,并取得承运品质 Good 级评价,得 3 分。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具有 ISO18738-1:2012 电梯舒适度测试,并取得承运品质 Fair级评价,得 1.5 分。此项最高得 3 分。

(9)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基于 ISO25745-1:2012(2PfG CH0016:2021-01)标准的电梯能效测试,为 A+++,得 3 分;为 A , 得 1.5 分;为 B 及以下的,不得分。此项最高得 3 分。

回答:能效等级认证及运行品质舒适度认证一定程度代表了该产品的节能环保性和产品先进性,完全符合我国节能环保绿色生产的发展理念目前三菱、通力、康力电梯等厂家都有满足(8)、(9)要求的系列产品。无任何针对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补遗部分

1、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技术参数部分评分标准 ”“产品先进性及安全能效性”中:

2.2.4(1)

技术参数部分评分标准(30分)

产品先进性及安全能效性(30分)

(5)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平层精度:平层准确度≤3mm的,得1.5分;平层保持精度≤3mm的,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此项最高3分

(10)门联锁检测功能:阻绝因进水、受潮、粘连、部件老化或维保不到位导致意外短接门锁回路,而电梯依然可以正常运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得1分。

(11)技术保障:具备高强度厅门防脱槽结构设计:从根本上阻绝乘客因意外撞击门板而跌入井道的风险,得1分;具备主动安全保护-开门防溜梯保护技术:阻绝电梯坠落或剪切事故,得1分。此项最高得2分。

注1:(1)-(7)项须提供具有CMA标识【中国计量认证】机构出具的报告,进口部件还须提供报关单。

(8)-(9)项须提供有效证书。

(10)-(11)项须提供生产商的承诺书。

没有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不得分。

注2:上述证明材料均为扫描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扫描件须清晰可辨,且均应加盖投标人合法的电子印章并编入投标文件技术参数部分中。

修改为:

2.2.4(1)

技术参数部分评分标准(27分)

产品先进性及安全能效性(27分)

(5)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平层精度:平层准确度在±4mm以内的,得 1.5 分;平层保持精度在±4mm以内的 的,得 1.5 分;未提供不得分。此项最高 3 分。

注1:(1)-(7)项须提供具有CMA标识【中国计量认证】机构出具的报告,进口部件还须提供报关单。

(8)-(9)项须提供有效证书。

没有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不得分。

注2:上述证明材料均为扫描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扫描件须清晰可辨,且均应加盖投标人合法的电子印章并编入投标文件技术参数部分中。

2、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OO分)

(1)技术参数部分30分;

(2)商务部分10分;

(3)投标报价60分。

修改为: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OO分)

(1)技术参数部分27分;

(2)商务部分7分;

(3)投标报价66分。

3、删除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质量保证(3分)”:

2.2.4(2)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10分)

质量保证(3分)

投标人在24个月免费保修期的基础上,六大部件(曳引机、控制柜、安全钳、限速器、门电机、缓冲器)的质量保证期为10年,得3分;六大部件(曳引机、控制柜、安全钳、限速器、门电机、缓冲器)质量保证期为5年得1.5分;此项最高得3分。(提供承诺书)。

上述证明材料均为扫描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扫描件须清晰可辨,且均应加盖投标人合法的电子印章并编入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四)质量保证”中。

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60分

修改为: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66分

5、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3.2.1(2)

商务部分得分(B)

生产商实力

按本附表2.2.4(2)项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评分。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业绩

应急时间及措施

质量保证

修改为:

3.2.1(2)

商务部分得分(B)

生产商实力

按本附表2.2.4(2)项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评分。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业绩

应急时间及措施

6、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3.2.1

(3)

投标报价得分(C)

投标总报价

投标总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6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

按内插法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投标总报价得分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修改为:

3.2.1

(3)

投标报价得分(C)

投标总报价

投标总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66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

按内插法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投标总报价得分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7、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目录”中 删除“(四)质量保证”。

8、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二、商务部分 ”目录及格式 中 删除“(四)质量保证”。

9、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三、技术参数部分”“(一)技术要求响应表”:

技术要求响应表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

偏离说明

1

控制柜(控制装置)、门机、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轿厢意外移动装置要求为原厂原品牌(由电梯生产商本厂生产,非本厂生产、或贴牌的不得分)

2

投标产品(相同型号)整机噪音:电梯曳引驱动运行噪声≤70dB(A)

投标产品(相同型号)整机噪音:开关门噪声:≤55dB(A)

投标产品(相同型号)整机噪音:;轿内运行噪声:≤50dB(A)

3

投标产品(相同型号)轿厢振动加速度:垂直最大峰峰值≤10cm/s2

投标产品(相同型号)轿厢振动加速度:水平最大峰峰值≤6cm/s2

4

投标品牌曳引机原厂原品牌

投标品牌曳引机绝缘等级为F级且外壳防护等级为IP51以上

5

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平层精度:平层准确度≤3mm的

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平层精度:平层保持精度≤3mm的

6

门机系统:电动机防护等级>IP51

门机系统:IP51≥电动机防护等级≥IP41

门机系统:电动机防护等级<IP41

7

电梯智能物联网:投标产品物联网故障报警信息发送时间≤1秒

8

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具有ISO18738-1:2012电梯舒适度测试,并取得承运品质Good级评价

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具有ISO18738-1:2012电梯舒适度测试,并取得承运品质Fair级评价

9

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基于ISO25745-1:2012(2PfG CH 0016:2021-01) 标准的电梯能效测试,为A+++

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基于ISO25745-1:2012(2PfG CH 0016:2021-01) 标准的电梯能效测试,为为A

10

门联锁检测功能:阻绝因进水、受潮、粘连、部件老化或维保不到位导致意外短接门锁回路,而电梯依然可以正常运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11

技术保障:具备高强度厅门防脱槽结构设计:从根本上阻绝乘客因意外撞击门板而跌入井道的风险

技术保障:具备主动安全保护-开门防溜梯保护技术:阻绝电梯坠落或剪切事故

注:1、投标产品应响应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技术参数部分”条款规定,投标人必须如实写明按产品技术要求对所投产品进行应答,并在技术偏离栏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正偏离、无偏离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负偏离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虚假应答,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技术参数部分”条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按规定提供。

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修改为:

技术要求响应表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

偏离说明

1

控制柜(控制装置)、门机、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轿厢意外移动装置要求为原厂原品牌(由电梯生产商本厂生产,非本厂生产、或贴牌的不得分)

2

投标产品(相同型号)整机噪音:电梯曳引驱动运行噪声≤70dB(A)

投标产品(相同型号)整机噪音:开关门噪声:≤55dB(A)

投标产品(相同型号)整机噪音:;轿内运行噪声:≤50dB(A)

3

投标产品(相同型号)轿厢振动加速度:垂直最大峰峰值≤10cm/s2

投标产品(相同型号)轿厢振动加速度:水平最大峰峰值≤6cm/s2

4

投标品牌曳引机原厂原品牌

投标品牌曳引机绝缘等级为F级且外壳防护等级为IP51以上

5

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平层精度:平层准确度在±4mm以内的

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平层精度:平层保持精度在±4mm以内的

6

门机系统:电动机防护等级>IP51

门机系统:IP51≥电动机防护等级≥IP41

门机系统:电动机防护等级<IP41

7

电梯智能物联网:投标产品物联网故障报警信息发送时间≤1秒

8

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具有ISO18738-1:2012电梯舒适度测试,并取得承运品质Good级评价

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具有ISO18738-1:2012电梯舒适度测试,并取得承运品质Fair级评价

9

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基于ISO25745-1:2012(2PfG CH 0016:2021-01) 标准的电梯能效测试,为A+++

投标产品(相同型号)基于ISO25745-1:2012(2PfG CH 0016:2021-01) 标准的电梯能效测试,为A

注:1、投标产品应响应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技术参数部分”条款规定,投标人必须如实写明按产品技术要求对所投产品进行应答,并在技术偏离栏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正偏离、无偏离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负偏离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虚假应答,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技术参数部分”条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按规定提供。

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23年5 月4 日9时 30分”。

本答疑补遗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答疑补遗不一致时,一律以本答疑补遗为准。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 (略)

2023年4 月18 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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