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公安局采购一批装备项目(A包)的更正公告
精河县公安局采购一批装备项目(A包)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XZHJTP2023-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精河县公安局采购一批装备项目(A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项目概况 | 精河县公安局采购一批装备项目(A包)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http://www.ccgp-http://**)政采云线上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 04月24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在新疆政府采购政采云线上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 精河县公安局采购一批装备项目(A包)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http://www.ccgp-http://**)政采云线上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 04月24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在新疆政府采购政采云线上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
2 | 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
3 | 开启 | 时间:2023年04月24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 时间:2023年04月24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
4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 |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
5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 |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4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4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
6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 采购清单中要求提供样品的,需在开标前将样品递交至评审地点,否则不得进入下一谈判环节。(用档案袋封装,密封条加盖公章,封面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2023年4月24日11:00前不得开启) | 采购清单中要求提供样品的,需在开标前将样品递交至评审地点,否则不得进入下一谈判环节。(用档案袋封装,密封条加盖公章,封面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2023年4月24日16:00前不得开启) |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精河县公安局
地 址:精河县和平东路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环建(北京) (略)
地 址: (略) 北京路现代中心城12楼
联系方式:0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妙然
电 话:0909-*
附件信息:
253.9K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XZHJTP2023-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精河县公安局采购一批装备项目(A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项目概况 | 精河县公安局采购一批装备项目(A包)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http://www.ccgp-http://**)政采云线上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 04月24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在新疆政府采购政采云线上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 精河县公安局采购一批装备项目(A包)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http://www.ccgp-http://**)政采云线上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 04月24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在新疆政府采购政采云线上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
2 | 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
3 | 开启 | 时间:2023年04月24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 时间:2023年04月24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
4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 |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
5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 |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4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4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
6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 采购清单中要求提供样品的,需在开标前将样品递交至评审地点,否则不得进入下一谈判环节。(用档案袋封装,密封条加盖公章,封面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2023年4月24日11:00前不得开启) | 采购清单中要求提供样品的,需在开标前将样品递交至评审地点,否则不得进入下一谈判环节。(用档案袋封装,密封条加盖公章,封面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2023年4月24日16:00前不得开启) |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精河县公安局
地 址:精河县和平东路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环建(北京) (略)
地 址: (略) 北京路现代中心城12楼
联系方式:0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妙然
电 话: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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