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二次资源回收项目(一期)多膛炉系统答疑及补充通知-2023-04-1903:04:39
稀土二次资源回收项目(一期)多膛炉系统答疑及补充通知-2023-04-1903:04:39
稀土二次资源回收项目(一期)多膛炉系统答疑及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稀土二次资源回收项目(一期)多膛炉系统(招标编号:E*6001)答疑及补充通知如下:
问题1 付款方式前后矛盾,需要买方澄清:
1.1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与格式,第一节 通用条款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摘录如下:
?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
?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60%:
?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25%。
?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5%。
1.2第四章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第 6 条付款条件,摘录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30 |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预付合同总金额的30% |
2 | 30 | 货到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
3 | 30 | 设备安装完成、调试验收合格各项指标达标并稳定运行30天以上,中标人开具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
4 | 10 | 剩余的合同总金额10%货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并确认无遗留问题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 |
1.3综上两条所述,付款文件冲突; 1.4 结合第四章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第一段解释,我司理解应该执行上文 1.2 中所述有关于专用条款 第 6 条付款条件的条款;也即, 30%30%30%10%的支付条件;依据摘录如下: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 触,应以专用条款为准。” 1.5 由于付款条件涉及到资金占用,与本项目报价息息相关,望买方与代理 公司确认。
答:本项目付款方式为: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30 |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预付合同总金额的30% |
2 | 30 | 货到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
3 | 30 | 设备安装完成、调试验收合格各项指标达标并稳定运行30天以上,中标人开具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
4 | 10 | 剩余的合同总金额10%货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并确认无遗留问题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 |
问题2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 2.2.4 条,摘录如下:
“投标人近 5 年(2018 年 1 月 1 日起算,以合同签订日期 为准)同类
(钕铁硼废料回收行业)业绩的情况(满分 5 分): ①投标人能够提供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含 2,000 万) 元以上的设备采购合同的,每提供一个合 同得 2.5 分,本项满分 5 分。(注:每份合同里不管有多少台,只算一个业绩) 【投标人必须提供合同扫描件等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计分。本项满分 5 分。】” 本条款规定中,与我司和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中的有关技术、商务等需要保密要求相冲突,建议改为:只提供合同首页与盖章签字页。
答:只提供合同首页与盖章签字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3 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第 14 条项目要求,需要买方确认。原文如下: “本项目属于交钥匙工程,卖方提供本项目原料从买方混合破碎机出口起至焙烧后二次冷却设备止,系统预留脱硝装置接口,尾气排放烟囱预留在线监测口及取样口,其中包括整个工艺、设备及布局、废气处理,项目内全部实现自动化控制,并在主控制室预留网口以便后期买方接入 MES系统。” 我方理解为:不包含混合破碎机,包含焙烧后二次冷却设备,冷却设备后端输送的筛分设备、及输送、料仓均不包含。不知是否正确,需买方确认。 接口条件还需明确:是否包含烟囱?烟囱高度要求。
答:不包含混合破碎机,包含二次冷却设备,不包含焙烧后冷却设备后端输送的一切设备。含烟囱,根据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4.2.7要求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15m,排气筒周围半径200m范围内有建筑物时,排气筒高度还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应放置该套多膛炉系统的建筑物高度为23.76m,故该排气筒高度要求为27m。
问题4 第五章供货要求,第6.1.3 出料滚筒冷却器;设备材质为:304 不锈钢。我方建议改为:壳体碳钢、冷却管碳钢喷涂耐磨层。
答:冷却水盘管按304不锈钢制作,其余用碳钢。冷却水质为软水,需要提供至余热锅炉(能源二次利用),避免水质污染。
问题5 6.1.1 焙烧多膛炉:3、缺氧气氛烧结,炉内氧含量可调节范围 18-21%。 建议改为:缺氧气氛烧结,炉内氧含量可调节范围 6-14%。
答:缺氧气氛烧结,炉内氧含量可调节范围8-21%。
问题6 6.2 设备性能要求:3)系统压力监控,保证系统处于微负压状态(每层实现 压力监测点)。 建议改为:系统压力监控,保证系统处于微负压状态(焙烧炉底层实现压力监测点)。
答:系统压力监控,保证系统处于微负压状态(每层实现压力监测点)
问题7 技术指标:出料部分:1)出料氧化率 90%以上(多膛炉出料口) 建议:进料部分:1) 物料特性中增加:进料原料中的稀土含量:**%。只有原料界定明了,才能约束出料。
答:进料原料中的稀土含量:15-30%。
二、补充通知部分:
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货物招标”收费标准的40%计取,由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领取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2、本项目开标室场地使用费(交易服务费)(含招标人及中标人支付部分)均由中标人按实际发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
招标人:福 (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 (略)
2023年4月18日
稀土二次资源回收项目(一期)多膛炉系统答疑及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稀土二次资源回收项目(一期)多膛炉系统(招标编号:E*6001)答疑及补充通知如下:
问题1 付款方式前后矛盾,需要买方澄清:
1.1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与格式,第一节 通用条款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摘录如下:
?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
?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60%:
?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25%。
?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5%。
1.2第四章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第 6 条付款条件,摘录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30 |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预付合同总金额的30% |
2 | 30 | 货到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
3 | 30 | 设备安装完成、调试验收合格各项指标达标并稳定运行30天以上,中标人开具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
4 | 10 | 剩余的合同总金额10%货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并确认无遗留问题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 |
1.3综上两条所述,付款文件冲突; 1.4 结合第四章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第一段解释,我司理解应该执行上文 1.2 中所述有关于专用条款 第 6 条付款条件的条款;也即, 30%30%30%10%的支付条件;依据摘录如下: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 触,应以专用条款为准。” 1.5 由于付款条件涉及到资金占用,与本项目报价息息相关,望买方与代理 公司确认。
答:本项目付款方式为: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30 |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预付合同总金额的30% |
2 | 30 | 货到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
3 | 30 | 设备安装完成、调试验收合格各项指标达标并稳定运行30天以上,中标人开具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
4 | 10 | 剩余的合同总金额10%货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并确认无遗留问题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 |
问题2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 2.2.4 条,摘录如下:
“投标人近 5 年(2018 年 1 月 1 日起算,以合同签订日期 为准)同类
(钕铁硼废料回收行业)业绩的情况(满分 5 分): ①投标人能够提供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含 2,000 万) 元以上的设备采购合同的,每提供一个合 同得 2.5 分,本项满分 5 分。(注:每份合同里不管有多少台,只算一个业绩) 【投标人必须提供合同扫描件等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计分。本项满分 5 分。】” 本条款规定中,与我司和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中的有关技术、商务等需要保密要求相冲突,建议改为:只提供合同首页与盖章签字页。
答:只提供合同首页与盖章签字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3 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第 14 条项目要求,需要买方确认。原文如下: “本项目属于交钥匙工程,卖方提供本项目原料从买方混合破碎机出口起至焙烧后二次冷却设备止,系统预留脱硝装置接口,尾气排放烟囱预留在线监测口及取样口,其中包括整个工艺、设备及布局、废气处理,项目内全部实现自动化控制,并在主控制室预留网口以便后期买方接入 MES系统。” 我方理解为:不包含混合破碎机,包含焙烧后二次冷却设备,冷却设备后端输送的筛分设备、及输送、料仓均不包含。不知是否正确,需买方确认。 接口条件还需明确:是否包含烟囱?烟囱高度要求。
答:不包含混合破碎机,包含二次冷却设备,不包含焙烧后冷却设备后端输送的一切设备。含烟囱,根据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4.2.7要求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15m,排气筒周围半径200m范围内有建筑物时,排气筒高度还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应放置该套多膛炉系统的建筑物高度为23.76m,故该排气筒高度要求为27m。
问题4 第五章供货要求,第6.1.3 出料滚筒冷却器;设备材质为:304 不锈钢。我方建议改为:壳体碳钢、冷却管碳钢喷涂耐磨层。
答:冷却水盘管按304不锈钢制作,其余用碳钢。冷却水质为软水,需要提供至余热锅炉(能源二次利用),避免水质污染。
问题5 6.1.1 焙烧多膛炉:3、缺氧气氛烧结,炉内氧含量可调节范围 18-21%。 建议改为:缺氧气氛烧结,炉内氧含量可调节范围 6-14%。
答:缺氧气氛烧结,炉内氧含量可调节范围8-21%。
问题6 6.2 设备性能要求:3)系统压力监控,保证系统处于微负压状态(每层实现 压力监测点)。 建议改为:系统压力监控,保证系统处于微负压状态(焙烧炉底层实现压力监测点)。
答:系统压力监控,保证系统处于微负压状态(每层实现压力监测点)
问题7 技术指标:出料部分:1)出料氧化率 90%以上(多膛炉出料口) 建议:进料部分:1) 物料特性中增加:进料原料中的稀土含量:**%。只有原料界定明了,才能约束出料。
答:进料原料中的稀土含量:15-30%。
二、补充通知部分:
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货物招标”收费标准的40%计取,由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领取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2、本项目开标室场地使用费(交易服务费)(含招标人及中标人支付部分)均由中标人按实际发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
招标人:福 (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 (略)
2023年4月18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