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关于2023年雪茄烟晾晒房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答疑通知(一)-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张家界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关于2023年雪茄烟晾晒房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答疑通知(一)-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3-04-19 14:57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3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有关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作出以下回复: 问题1:关于招标文件中第三章的综合评分表中商务部分评审的认证证书第一条“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两化融合管理证书、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省级专精 特新企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等证书”此评分项设定的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 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并且与合同履行无关,供应商是否为高新企业等 与货物的品质和供货的能力无必然关系,存在歧视行为,是变相对某企业设置门槛,这是以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特定投标人的行为,倾向和保护意向中的投标人,限制或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 回复:鉴于本项目对雪茄烟叶晾制技术要求高,要求采用智能智慧化晾制技术,技术专业涉及机械设计与制造、钢结构力学、农学、烟叶烘烤与雪茄烟晾制智慧系统管理相关计算机软硬件设计、智能控温控湿、翻台转仓、昼夜温差进行风热水热调控,该设备需现场安装调试,且需要连续两个月不间断正常运转,因此,对投标单位在体系管理、企业信用、技术研发、生产计划、质量内控,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支持等方面的综合实力有很高要求。所以,招标人对本次招标项目是根据项目本身的要求提出的认证证书要求,不存在歧视行为,也未变相对某企业设置门槛,也不存在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特定投标人,倾向和保护意向中的投标人,限制或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 问题2:关于招标文件中第三章的综合评分表中商务部分评审的认证证书第二条以及第三条要求投标人提供“雪茄烟叶著作证书和热泵烟草烘干机节能证书、认证证书以及雪茄烟叶晾制相关专利证书”这几项评分项存在以下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既然是公开招投标就不能为本招标项目而设定针对性、排他性相关专利证书,明显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违背招标法,变相设置门槛,很强的针对性、排他性,存在为某家企业而设置的行为,倾向和保护意向中的投标人。 回复:鉴于本项目的特殊要求,招标人未将以上证书作为资格条件,而只是作为加减分项。以上相关证书 (略) 的相关实力,是招标人根据自身项目需求为保障项目能顺利、安全、高效实施制定的评分标准。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问题3:关于招标文件中第三章的综合评分表中商务部分评审的业绩评分项第三条要求投标人提供有雪茄晾制科研合作项目和相关业绩,行业内目前只有一到两家有科研合作项目业绩,这点是针对性极强的排他性,所占分值也非常的高,存在倾向和保护意向中的投标人,限制或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 回复:雪茄晾房作为新兴产业,无相关成型设备,需相关企业开展科研攻关,要求投标人提供有雪茄晾制科研合作项目和相关业绩,体现潜在投标人对雪茄晾房的专业性、以及使用的可靠性,符合招标人的项目需求,不存在限制或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39.3本项目采购人为国有企业,除非招标文件明确要求,不适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本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招标文件原定开标时间不变。 招 标 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天策致远 (略) 2023年04月19日 |
递交时间 |
递交时间:2023-04-19 14:57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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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3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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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有关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作出以下回复: 问题1:关于招标文件中第三章的综合评分表中商务部分评审的认证证书第一条“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两化融合管理证书、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省级专精 特新企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等证书”此评分项设定的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 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并且与合同履行无关,供应商是否为高新企业等 与货物的品质和供货的能力无必然关系,存在歧视行为,是变相对某企业设置门槛,这是以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特定投标人的行为,倾向和保护意向中的投标人,限制或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 回复:鉴于本项目对雪茄烟叶晾制技术要求高,要求采用智能智慧化晾制技术,技术专业涉及机械设计与制造、钢结构力学、农学、烟叶烘烤与雪茄烟晾制智慧系统管理相关计算机软硬件设计、智能控温控湿、翻台转仓、昼夜温差进行风热水热调控,该设备需现场安装调试,且需要连续两个月不间断正常运转,因此,对投标单位在体系管理、企业信用、技术研发、生产计划、质量内控,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支持等方面的综合实力有很高要求。所以,招标人对本次招标项目是根据项目本身的要求提出的认证证书要求,不存在歧视行为,也未变相对某企业设置门槛,也不存在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特定投标人,倾向和保护意向中的投标人,限制或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 问题2:关于招标文件中第三章的综合评分表中商务部分评审的认证证书第二条以及第三条要求投标人提供“雪茄烟叶著作证书和热泵烟草烘干机节能证书、认证证书以及雪茄烟叶晾制相关专利证书”这几项评分项存在以下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既然是公开招投标就不能为本招标项目而设定针对性、排他性相关专利证书,明显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违背招标法,变相设置门槛,很强的针对性、排他性,存在为某家企业而设置的行为,倾向和保护意向中的投标人。 回复:鉴于本项目的特殊要求,招标人未将以上证书作为资格条件,而只是作为加减分项。以上相关证书 (略) 的相关实力,是招标人根据自身项目需求为保障项目能顺利、安全、高效实施制定的评分标准。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问题3:关于招标文件中第三章的综合评分表中商务部分评审的业绩评分项第三条要求投标人提供有雪茄晾制科研合作项目和相关业绩,行业内目前只有一到两家有科研合作项目业绩,这点是针对性极强的排他性,所占分值也非常的高,存在倾向和保护意向中的投标人,限制或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 回复:雪茄晾房作为新兴产业,无相关成型设备,需相关企业开展科研攻关,要求投标人提供有雪茄晾制科研合作项目和相关业绩,体现潜在投标人对雪茄晾房的专业性、以及使用的可靠性,符合招标人的项目需求,不存在限制或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39.3本项目采购人为国有企业,除非招标文件明确要求,不适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本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招标文件原定开标时间不变。 招 标 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天策致远 (略) 2023年04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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