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4 信誉要求:根据 (略) 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信用中国”(网址http://**.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4 信誉要求:根据 (略) 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信用中国”(网址http://**.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4.1 投标人资质 条件、业绩、财务 信誉要求 | 4.信誉要求:根据 (略) 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信用中国”(网址http://**.cn)的查询结果为准)。 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信誉要求:根据 (略) 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信用中国”(网址http://**.cn)的查询结果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如有该情况的,使用该品牌投标的所有投标人均作无效标处理;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招标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备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16条情形在评标阶段以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内容为准,如在中标公示期间接到相关质疑(举报)并确认某投标人存在上述16条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其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的情况上报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备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15条情形在评标阶段以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内容为准,如在中标公示期间接到相关质疑(举报)并确认某投标人存在上述15条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其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的情况上报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 1.评标方法 1.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1.2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形式性审查、响应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其他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的品牌型号相同的,按此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