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龙湖公园绿地养护项目更正公告BB2023WHCGZ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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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龙湖公园绿地养护项目更正公告BB2023WHCGZ04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B2023WHCGZ04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五河县龙湖公园绿地养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4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相关专业初级职称或高级技工及以上职称”条款现予以删除;

更正日期:2023年4月20日。

2、采购需求略有调整,具体详见附件。

3、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办法:三、技术资信评审评分表

1

企业业绩情况

10分

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每具有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且服务期一年及以上绿化养护项目(且合同履行服务期已满一年及以上)或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绿化工程施工(养护期已满一年及以上)(需提供业绩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得5分,本项满分10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同一项目合同连续服务超过一年,签订多份合同的只能按一份业绩计算。

3

项目负责人业绩

5分

供应商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每具有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且服务期一年及以上绿化养护项目(且合同履行服务期已满一年及以上)或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绿化工程施工(养护期已满一年及以上)(需提供业绩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得2.5分,满分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同一项目合同连续服务超过一年,签订多份合同的只能按一份业绩计算。

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同一项目合同连续服务超过一年,签订多份合同的只能按一份业绩计算,若业绩合同体现不出项目负责人业绩,可提供采购人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现修改为

1

企业业绩情况

10分

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每具有一个服务期一年及以上绿化养护项目(且合同履行服务期已满一年及以上)或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个绿化工程施工(养护期已满一年及以上)(需提供业绩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得5分,本项满分10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同一项目合同连续服务超过一年,签订多份合同的只能按一份业绩计算。

3

项目负责人业绩

5分

供应商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每具有一个服务期一年及以上绿化养护项目(且合同履行服务期已满一年及以上)或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个绿化工程施工(养护期已满一年及以上)(需提供业绩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得2.5分,满分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同一项目合同连续服务超过一年,签订多份合同的只能按一份业绩计算。

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同一项目合同连续服务超过一年,签订多份合同的只能按一份业绩计算,若业绩合同体现不出项目负责人业绩,可提供采购人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更正日期:2023年4月20日

4、原采购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5月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现更正为“2023年5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3年4月20日。

5、原采购文件前附表供应商在线提出询问(澄清、问题)的时间“2023年4月25日8时前”现更正为“2023年5月6日”;原采购文件前附表澄清、答复时间“2023年4月26日17时前”现更正为“2023年5月8日17时前”。

更正日期:2023年4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为方便各潜在供应商查看,现将更正后的“采购需求书”以附件方式上传,采购需求以此附件为准。给各供应商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河县园林管理中心

地址:五河县房管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五河县老财政局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玲(采购人代表)、李敏(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


信息来源:http://**-df4c-11ed-af84-00163e0cccfc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B2023WHCGZ04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五河县龙湖公园绿地养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4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相关专业初级职称或高级技工及以上职称”条款现予以删除;

更正日期:2023年4月20日。

2、采购需求略有调整,具体详见附件。

3、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办法:三、技术资信评审评分表

1

企业业绩情况

10分

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每具有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且服务期一年及以上绿化养护项目(且合同履行服务期已满一年及以上)或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绿化工程施工(养护期已满一年及以上)(需提供业绩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得5分,本项满分10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同一项目合同连续服务超过一年,签订多份合同的只能按一份业绩计算。

3

项目负责人业绩

5分

供应商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每具有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且服务期一年及以上绿化养护项目(且合同履行服务期已满一年及以上)或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绿化工程施工(养护期已满一年及以上)(需提供业绩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得2.5分,满分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同一项目合同连续服务超过一年,签订多份合同的只能按一份业绩计算。

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同一项目合同连续服务超过一年,签订多份合同的只能按一份业绩计算,若业绩合同体现不出项目负责人业绩,可提供采购人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现修改为

1

企业业绩情况

10分

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每具有一个服务期一年及以上绿化养护项目(且合同履行服务期已满一年及以上)或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个绿化工程施工(养护期已满一年及以上)(需提供业绩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得5分,本项满分10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同一项目合同连续服务超过一年,签订多份合同的只能按一份业绩计算。

3

项目负责人业绩

5分

供应商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每具有一个服务期一年及以上绿化养护项目(且合同履行服务期已满一年及以上)或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个绿化工程施工(养护期已满一年及以上)(需提供业绩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得2.5分,满分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同一项目合同连续服务超过一年,签订多份合同的只能按一份业绩计算。

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同一项目合同连续服务超过一年,签订多份合同的只能按一份业绩计算,若业绩合同体现不出项目负责人业绩,可提供采购人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更正日期:2023年4月20日

4、原采购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5月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现更正为“2023年5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3年4月20日。

5、原采购文件前附表供应商在线提出询问(澄清、问题)的时间“2023年4月25日8时前”现更正为“2023年5月6日”;原采购文件前附表澄清、答复时间“2023年4月26日17时前”现更正为“2023年5月8日17时前”。

更正日期:2023年4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为方便各潜在供应商查看,现将更正后的“采购需求书”以附件方式上传,采购需求以此附件为准。给各供应商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河县园林管理中心

地址:五河县房管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五河县老财政局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玲(采购人代表)、李敏(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


信息来源:http://**-df4c-11ed-af84-00163e0ccc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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