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滁大道与双城路交叉口东南侧房产开发地块工程施工项目的澄清(答疑)公告
关于苏滁大道与双城路交叉口东南侧房产开发地块工程施工项目的澄清(答疑)公告
关于苏滁大道与双城路交叉口东南侧房产开发地块工程施工项目的澄清(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czgc*-208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启动招标,现将苏滁大道与双城路交叉口东南侧房产开发地块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答疑):
一、项目澄清
1、招标文件中关于共管账户的要求现调整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为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设立共管账户(所在银行必须经招标人认可),本项目工程款付至此共管账户中,中标人须接受并积极配合且共管账户网银复核盾由招标人保管及操作。”。共管账户承诺函作对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本次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
2、本项目设置预付款,具体内容如下:
2.1预付款支付金额:(合同价款-暂列金额)×10%
2.2预付款支付期限: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在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将预付工程款付至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设立的共管账户中。
2.3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首次支付进度款时按月等额扣回,六个月扣完。
3、本项目设置履约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3.1履约担保的形式:支持银行转账、银行保函(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担保保函、商业保险、第三方担保(无条件担保)使用
3.2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款×2%
3.3缴纳时限:签订合同前
3.4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满7日内(最迟不得超过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28天)。
3.5其他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前必须经招标人认可。若采用银行保函,应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型保函(无条件保函)。
3.6联合体参加且中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按上述要求缴纳履约担保。
3.7履约保函格式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执行。
4、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部分内容进行如下调整:
4.1门卫2桩基工程增加:清单第12条WB*送预制钢筋砼桩(试验桩):0.8831m3、清单第13条:WB*送预制钢筋砼桩:2.6494m3、清单第14条:WB*接桩:12个。
4.2 9#楼桩基工程第10条清单桩尖,工程量122套,改为4.4235t;景观工程清单第154条:工程量1937.412m2修改为215.268m2。
4.3 9#楼地上土建工程清单第104条金属门窗套删除;16#楼地上土建工程清单第104条金属门窗套;19#楼地上土建工程清单第104条金属门窗套删除。
4.4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的信息价调整为2023年滁州工程造价信息第3期。
4.5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调整为*.09元,具体详见本次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澄清版)》。
4.6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的上述调整内容具体详见本次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澄清版)》。
5、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内容“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中的“”删除。具体详见本次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
6、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中的第21.12.6项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本次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
7、资信评审-项目经理业绩评审标准中新增“业绩证明材料中能体现出的项目经理姓名须一致,如有不一致的,则须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具体详见本次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
8、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3年5月6日8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解密时间调整为2023年5月6日8时00分至2023年5月6日9时00分。(具体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 。
二、项目答疑
1、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条中,招标人其他要求规定:“招标人视本项目销售情况有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决定是否采用以工抵房的形式抵扣本项目工程款”。 请问: 1、在工程未达到销售条件前,工程款支付是否进行抵扣? 2、若招标人采用以工抵房形式,抵房范围是否包括商业部分? 3、若招标人采用以工抵房形式,所抵房产是否按楼栋或区域整体划分?
答: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视销售情况而定。
2、问:施工组织设计的附图、附表颜色未做要求,是否可采用彩色?附图是否可采用A3页面?
答:施工组织设计的附图、附表可采用彩色。附图可采用A3页面。
3、问:各地对竣工验收报告命名不一,请问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各方盖章齐全)是否认可?
答: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可以,但所提供的材料上须有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五方签字盖章且竣工验收通过日期明确,否则不予认可。
4、问:投标人曾存在未按时足额支付项目工人工资情况,被行政处罚上了信用中国,并进行了罚款,但未被列入“黑名单”、也未被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请问是否符合投标信誉要求,能否参与该项目竞标?
答:请投标人自行结合招标文件附件《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和《“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进行查询。符合信誉要求的,均可以参与本项目竞标。
5、问:本项目施工内容繁多,工程量巨大,十几天的时间难以完成商务标内容,为方便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能否提供软件版控制价文件?
答:本项目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内容满足各潜在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且项目已延期开标,投标人不论从内容还是时间上均能够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故本项目不提供最高投标限价软件版。
6、问:招标文件P4,投标保证金形式:支持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纸质、电子)、保证保险(纸质、电子)、担保机构担保(纸质、电子)。银行保函(纸质、电子)、保证保险(纸质、电子)、担保机构担保(纸质、电子),未给定格式,是否可以按照以下格式开具?
答: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内容未提供格式或未作出要求的,投标时均不作要求。
7、问:本项目工抵房比例高达15%,主流国央企均不能参与。房开项目,工期长达三年,工抵房过高,对工程的进度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均留有隐患,施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进退两难的境地,为了能招大招强招优,恳请招标人能降低工抵房比例,调整为不超过10%?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8、问:因各地区竣工验收文件规定不同, (略) 外承接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含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五方签字盖章的文件资料名称为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若为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则须提供该建设项目(规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同时所提供的材料上须有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五方签字盖章且竣工验收通过日期明确,否则不予认可。
9、问:室外道排工程:清单第32项单价是否有误?
答:已调整,详见本次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澄清版)》。
10、问:室外景观铺装工程:清单第 56 项单价是否有误?
答:无误。
11、问:室外绿化工程:清单第 53 项单价是否有误?
答:已调整,详见本次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澄清版)》。
12、问:招标文件第131页,电梯推荐品牌为:三菱、蒂升、日立。疑义:我司长期合作品牌为奥的斯,制造商: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在品牌规模和定位中均与上述三个推荐品牌定位一致,此次电梯推荐品牌中可否增加奥的斯品牌?
答:电梯推荐品牌增加奥的斯,对应推荐型号为GeN3系列。
13、问:本项目总控制价为*.69元,其中暂列金为*元(含税),扣除暂列金后的控制价为*.69元,请明确异常低价的计算基础是*.69元还是*.69元。
答: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调整为*.09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88元(即*.09*90%)视为异常低价,进行异常低价评审。
14、问:本项目执行异常低价评审,请问“所有供应商提供的合作协议、劳务分包合同、机械分包协议、材料前期低价购买闲置、自有劳务、战略合作等涉及本项目的相关材料、人员、机械、劳务、措施、方案等相关承诺或证明。”能否作为异常低价投标说明的依据?
答:由于本项目体量比较大、施工周期比较长、管理难度大,同时要求“创省优”工程,建设成本势必会加大,所以上述内容均不能作为异常低价投标说明的依据。
15、问:招标文件P16页,要求本项目如采用工抵房形式,抵扣金额不高于本工程合同金额的15%,抵扣比例过大,影响项目施工,建议招标人降低抵扣比例,抵扣金额不高于本工程合同金额的10%。
答:同项目答疑7回复。
16、问:招标文件P8页,计划工期超过20%,计入赶工措施费,费率执行规定费率。若工期提前25%,仅计入5%的赶工措施费还是计入25%的赶工措施费?
答:按2018版《 (略)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规定执行。
17、问:技术标文本是否确定为A4大小,可否为A3大小?
答:招标文件对制作投标文件未作要求的,则无限制,能满足投标文件上传制作并生成投标文件即可。
18、问:技术标附图附表是否可以为彩色?附图附表页面大小是否有限制?
答:附图附表可采用彩色。附图附表页面无大小限制,能满足投标文件上传制作并生成投标文件即可。
19、问:我公司为响应国家社保属地化政策,确保员工能够享受当地的社会福利,自2018年1月以来,我公司将员工社保实施属地化管理,由投标人非 (略) 缴纳的社保,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20、问:招标文件第8页1.3.2 计划工期第2条,“ (略) 场情形,可能存在要求提前完工的情况,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其要求提前完工的工期最多不超过多少天?
答: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视销售情况而定。
21、问:招标文件第18页10.12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中“招标人视本项目销售情况有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决定是否采用以工抵房的形式抵扣本项目工程款。”请问以工抵房的形式抵扣工程款时,工抵房是否取得产权?是否匹配车库?
答: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视销售情况而定。
22、问:招标文件第8页 1.3.2 计划工期“投标人自报的承诺工期为考核标准,每推迟一天,按50000元/天处以违约金,提前不奖励,工期计算以总监的开工令为准。”请问投标人在技术标中响应投标人自报的承诺工期是否符合暗标要求?
答:投标企业制作的技术标部分不得出现可能泄露投标人单位及个人信息的文字、图片、图表(技术标部分不得签章)等有关表述,否则该评分点作零分处理。技术标中的具体内容由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
23、问:招标文件第42页“根据《关于进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建市函〔2020〕1073)等文件精神,本项目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即 最高投标限价(含暂列金额、暂估价))的 90%视为异常低价,进行异常低价评审”。该条款违背了《关于进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建 市函〔2020〕1073)文件中第一条“在招标活动中,建设单位应严格 (略) 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关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并依据工期定额标准确定合理工期,确保工期与造价的适配,不得在招标文件中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或系数,干预或引导投标人缩短工期、以异常低价竞标。”的规定。本着公平原则, (略) 场恶性竞标,建议不执行异常低价评审?
答:本项目执行异常低价评审。
24、问:建筑施工图总设计说明中表示: 请明确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有效面积最小值。
答:图纸已标明,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看。
25、问:建筑施工图总说明中表示: 节能设计说明表示: 请明确外墙保温构造做法。
答:图纸已标明,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看。
26、问:建筑施工图总说明中表示: 请明确厨房防水层上翻要求是否与卫生间相同。
答:厨房防水层上翻300,卫生间采用内墙3作法。
27、问:缺少基坑支护图纸, (略) 提供?
答:本项目无基坑支护。
28、问:楼、电梯A-A剖面图中地上一层防火隔墙宽度尺寸未标注,请明确。
答:平面图已标明,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看。
29、问:室内外装修做法表中封闭阳台无层间保温,与立面图中做法不一致,请明确。
答:无层间保温。
30、问:立面图中关于封闭阳台护窗栏杆做法与平面图采取的图集不一致,请明确。
答:具体详见清单,做法采用22J403图集。
31、问:立面图中存在高度为200挡水坎台,无法按照室内外装修做法表中要求将涂料上翻至300高,请明确。
答:防水上翻做法高度参照装修做法。
32、问:现场东南角存在项目部临时设施位于项目红线内,影响现场施工。请明确具体拆除时间。
答:正在拆除中,不影响本项目后续施工。
33、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第(5)条“招标人视本项目销售情况有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决定是否采用以工抵房的形式抵扣本项目工程款。若采用工抵房形式,抵扣金额不高于本工程合同金额的 15%(原则上,按本项目近三个月各类房屋销售的平均价格抵扣计算,房源由招标人确定),抵扣时间由招标人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可在进度款支付过程中予以抵扣,也可在结算后。届时,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抵扣方式予以拒绝。针对该方面约定,投标时投标人须单独进行承诺(承诺函格式见附件,此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及合同的组成部分),未作出承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参考滁州以往类似工程招标文件,此条款中约定工抵房比例过高,是否应将其中“抵扣金额不高于本工程合同金额的 15%”改为“抵扣金额不高于本工程合同金额的 10%”?
答:同项目答疑7回复。
34、问:本项 (略) 住建厅“建市函〔2020〕1073号”文,进行异常低价评审,请问“所有供应商提供的长期合作协议或承诺优惠价格、劳务分包合同、机械分包协议、材料前期低价购置闲置、自有劳务、战略合作等涉及本项目相关的材料、人员、机械、劳务、措施、方案等相关承诺或证明。”能否作为异常低价投标理由?
答:由于本项目体量比较大、施工周期比较长、管理难度大,同时要求“创省优”工程,建设成本势必会加大,所以上述内容均不能作为异常低价投标说明的依据。
35、问:我公司为响应国家社保属地化政策,确保员工能够享受当地的社会福利,自2018年1月以来,我公司将员工社保实施属地化管理,由投标人非 (略) 缴纳的社保,是否予以认可?
答:同项目答疑19回复。
36、问:第四章第三部分资信标评审中第1条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一个金额为 6 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为 18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住宅工程施工业绩的得2.5分,满分2.5分。”,此条款中业绩有效时间要求较近,具体倾向性,有设置壁垒排除潜在投标人成分,是否应将项目经理业绩有效时间放宽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答:项目经理业绩时间调整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7、问:技术标是否每章设置目录?如果是,目录是否计算页数?目录是否编制页码?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招标文件未提到的投标时均不作要求。
38、问:技术标分为10章,每章是否单独编制起始页码?附图附表不算页数,附图附表是否编制页码?
答:同项目答疑37回复。
39、问:技术标暗标中附图、附表中的文字、图片是否有格式要求?
答:招标文件对制作投标文件未作要求的,则无限制,能满足投标文件上传制作并生成投标文件即可。
40、问:本工程只提供了控制价的表格版本,为了便于编标可否提供控制价的程序文件?
答:同项目答疑5回复。
41、问: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的新建住 (略) 级优质工程奖的得1.5分,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得2.5分,满分2.5分。该奖项时间为近三年的,为 (略) 场竞争,建议招标人将该奖项时间调整为近五年时间内,请招标人予以认可。
答:企业荣誉时间调整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问:我公司项目经理业绩为开发项目业绩,未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发布中标公示,且中标通知书也未加盖招投标管理部门印章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如我公司只提供该业绩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及网址,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业绩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滁州 (略)
地址: (略) 徽州南路1999号苏滁商务中心7楼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城投 (略)
地址: (略) 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20室
联系人:杨韦
联系方式:0550-*210
日期:2023年4月20日
关于苏滁大道与双城路交叉口东南侧房产开发地块工程施工项目的澄清(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czgc*-208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启动招标,现将苏滁大道与双城路交叉口东南侧房产开发地块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答疑):
一、项目澄清
1、招标文件中关于共管账户的要求现调整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为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设立共管账户(所在银行必须经招标人认可),本项目工程款付至此共管账户中,中标人须接受并积极配合且共管账户网银复核盾由招标人保管及操作。”。共管账户承诺函作对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本次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
2、本项目设置预付款,具体内容如下:
2.1预付款支付金额:(合同价款-暂列金额)×10%
2.2预付款支付期限: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在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将预付工程款付至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设立的共管账户中。
2.3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首次支付进度款时按月等额扣回,六个月扣完。
3、本项目设置履约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3.1履约担保的形式:支持银行转账、银行保函(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担保保函、商业保险、第三方担保(无条件担保)使用
3.2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款×2%
3.3缴纳时限:签订合同前
3.4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满7日内(最迟不得超过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28天)。
3.5其他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前必须经招标人认可。若采用银行保函,应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型保函(无条件保函)。
3.6联合体参加且中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按上述要求缴纳履约担保。
3.7履约保函格式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执行。
4、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部分内容进行如下调整:
4.1门卫2桩基工程增加:清单第12条WB*送预制钢筋砼桩(试验桩):0.8831m3、清单第13条:WB*送预制钢筋砼桩:2.6494m3、清单第14条:WB*接桩:12个。
4.2 9#楼桩基工程第10条清单桩尖,工程量122套,改为4.4235t;景观工程清单第154条:工程量1937.412m2修改为215.268m2。
4.3 9#楼地上土建工程清单第104条金属门窗套删除;16#楼地上土建工程清单第104条金属门窗套;19#楼地上土建工程清单第104条金属门窗套删除。
4.4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的信息价调整为2023年滁州工程造价信息第3期。
4.5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调整为*.09元,具体详见本次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澄清版)》。
4.6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的上述调整内容具体详见本次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澄清版)》。
5、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内容“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中的“”删除。具体详见本次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
6、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中的第21.12.6项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本次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
7、资信评审-项目经理业绩评审标准中新增“业绩证明材料中能体现出的项目经理姓名须一致,如有不一致的,则须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具体详见本次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
8、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3年5月6日8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解密时间调整为2023年5月6日8时00分至2023年5月6日9时00分。(具体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 。
二、项目答疑
1、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条中,招标人其他要求规定:“招标人视本项目销售情况有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决定是否采用以工抵房的形式抵扣本项目工程款”。 请问: 1、在工程未达到销售条件前,工程款支付是否进行抵扣? 2、若招标人采用以工抵房形式,抵房范围是否包括商业部分? 3、若招标人采用以工抵房形式,所抵房产是否按楼栋或区域整体划分?
答: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视销售情况而定。
2、问:施工组织设计的附图、附表颜色未做要求,是否可采用彩色?附图是否可采用A3页面?
答:施工组织设计的附图、附表可采用彩色。附图可采用A3页面。
3、问:各地对竣工验收报告命名不一,请问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各方盖章齐全)是否认可?
答: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可以,但所提供的材料上须有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五方签字盖章且竣工验收通过日期明确,否则不予认可。
4、问:投标人曾存在未按时足额支付项目工人工资情况,被行政处罚上了信用中国,并进行了罚款,但未被列入“黑名单”、也未被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请问是否符合投标信誉要求,能否参与该项目竞标?
答:请投标人自行结合招标文件附件《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和《“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进行查询。符合信誉要求的,均可以参与本项目竞标。
5、问:本项目施工内容繁多,工程量巨大,十几天的时间难以完成商务标内容,为方便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能否提供软件版控制价文件?
答:本项目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内容满足各潜在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且项目已延期开标,投标人不论从内容还是时间上均能够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故本项目不提供最高投标限价软件版。
6、问:招标文件P4,投标保证金形式:支持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纸质、电子)、保证保险(纸质、电子)、担保机构担保(纸质、电子)。银行保函(纸质、电子)、保证保险(纸质、电子)、担保机构担保(纸质、电子),未给定格式,是否可以按照以下格式开具?
答: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内容未提供格式或未作出要求的,投标时均不作要求。
7、问:本项目工抵房比例高达15%,主流国央企均不能参与。房开项目,工期长达三年,工抵房过高,对工程的进度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均留有隐患,施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进退两难的境地,为了能招大招强招优,恳请招标人能降低工抵房比例,调整为不超过10%?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8、问:因各地区竣工验收文件规定不同, (略) 外承接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含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五方签字盖章的文件资料名称为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若为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则须提供该建设项目(规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同时所提供的材料上须有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五方签字盖章且竣工验收通过日期明确,否则不予认可。
9、问:室外道排工程:清单第32项单价是否有误?
答:已调整,详见本次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澄清版)》。
10、问:室外景观铺装工程:清单第 56 项单价是否有误?
答:无误。
11、问:室外绿化工程:清单第 53 项单价是否有误?
答:已调整,详见本次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澄清版)》。
12、问:招标文件第131页,电梯推荐品牌为:三菱、蒂升、日立。疑义:我司长期合作品牌为奥的斯,制造商: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在品牌规模和定位中均与上述三个推荐品牌定位一致,此次电梯推荐品牌中可否增加奥的斯品牌?
答:电梯推荐品牌增加奥的斯,对应推荐型号为GeN3系列。
13、问:本项目总控制价为*.69元,其中暂列金为*元(含税),扣除暂列金后的控制价为*.69元,请明确异常低价的计算基础是*.69元还是*.69元。
答: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调整为*.09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88元(即*.09*90%)视为异常低价,进行异常低价评审。
14、问:本项目执行异常低价评审,请问“所有供应商提供的合作协议、劳务分包合同、机械分包协议、材料前期低价购买闲置、自有劳务、战略合作等涉及本项目的相关材料、人员、机械、劳务、措施、方案等相关承诺或证明。”能否作为异常低价投标说明的依据?
答:由于本项目体量比较大、施工周期比较长、管理难度大,同时要求“创省优”工程,建设成本势必会加大,所以上述内容均不能作为异常低价投标说明的依据。
15、问:招标文件P16页,要求本项目如采用工抵房形式,抵扣金额不高于本工程合同金额的15%,抵扣比例过大,影响项目施工,建议招标人降低抵扣比例,抵扣金额不高于本工程合同金额的10%。
答:同项目答疑7回复。
16、问:招标文件P8页,计划工期超过20%,计入赶工措施费,费率执行规定费率。若工期提前25%,仅计入5%的赶工措施费还是计入25%的赶工措施费?
答:按2018版《 (略)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规定执行。
17、问:技术标文本是否确定为A4大小,可否为A3大小?
答:招标文件对制作投标文件未作要求的,则无限制,能满足投标文件上传制作并生成投标文件即可。
18、问:技术标附图附表是否可以为彩色?附图附表页面大小是否有限制?
答:附图附表可采用彩色。附图附表页面无大小限制,能满足投标文件上传制作并生成投标文件即可。
19、问:我公司为响应国家社保属地化政策,确保员工能够享受当地的社会福利,自2018年1月以来,我公司将员工社保实施属地化管理,由投标人非 (略) 缴纳的社保,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20、问:招标文件第8页1.3.2 计划工期第2条,“ (略) 场情形,可能存在要求提前完工的情况,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其要求提前完工的工期最多不超过多少天?
答: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视销售情况而定。
21、问:招标文件第18页10.12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中“招标人视本项目销售情况有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决定是否采用以工抵房的形式抵扣本项目工程款。”请问以工抵房的形式抵扣工程款时,工抵房是否取得产权?是否匹配车库?
答: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视销售情况而定。
22、问:招标文件第8页 1.3.2 计划工期“投标人自报的承诺工期为考核标准,每推迟一天,按50000元/天处以违约金,提前不奖励,工期计算以总监的开工令为准。”请问投标人在技术标中响应投标人自报的承诺工期是否符合暗标要求?
答:投标企业制作的技术标部分不得出现可能泄露投标人单位及个人信息的文字、图片、图表(技术标部分不得签章)等有关表述,否则该评分点作零分处理。技术标中的具体内容由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
23、问:招标文件第42页“根据《关于进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建市函〔2020〕1073)等文件精神,本项目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即 最高投标限价(含暂列金额、暂估价))的 90%视为异常低价,进行异常低价评审”。该条款违背了《关于进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建 市函〔2020〕1073)文件中第一条“在招标活动中,建设单位应严格 (略) 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关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并依据工期定额标准确定合理工期,确保工期与造价的适配,不得在招标文件中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或系数,干预或引导投标人缩短工期、以异常低价竞标。”的规定。本着公平原则, (略) 场恶性竞标,建议不执行异常低价评审?
答:本项目执行异常低价评审。
24、问:建筑施工图总设计说明中表示: 请明确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有效面积最小值。
答:图纸已标明,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看。
25、问:建筑施工图总说明中表示: 节能设计说明表示: 请明确外墙保温构造做法。
答:图纸已标明,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看。
26、问:建筑施工图总说明中表示: 请明确厨房防水层上翻要求是否与卫生间相同。
答:厨房防水层上翻300,卫生间采用内墙3作法。
27、问:缺少基坑支护图纸, (略) 提供?
答:本项目无基坑支护。
28、问:楼、电梯A-A剖面图中地上一层防火隔墙宽度尺寸未标注,请明确。
答:平面图已标明,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看。
29、问:室内外装修做法表中封闭阳台无层间保温,与立面图中做法不一致,请明确。
答:无层间保温。
30、问:立面图中关于封闭阳台护窗栏杆做法与平面图采取的图集不一致,请明确。
答:具体详见清单,做法采用22J403图集。
31、问:立面图中存在高度为200挡水坎台,无法按照室内外装修做法表中要求将涂料上翻至300高,请明确。
答:防水上翻做法高度参照装修做法。
32、问:现场东南角存在项目部临时设施位于项目红线内,影响现场施工。请明确具体拆除时间。
答:正在拆除中,不影响本项目后续施工。
33、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第(5)条“招标人视本项目销售情况有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决定是否采用以工抵房的形式抵扣本项目工程款。若采用工抵房形式,抵扣金额不高于本工程合同金额的 15%(原则上,按本项目近三个月各类房屋销售的平均价格抵扣计算,房源由招标人确定),抵扣时间由招标人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可在进度款支付过程中予以抵扣,也可在结算后。届时,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抵扣方式予以拒绝。针对该方面约定,投标时投标人须单独进行承诺(承诺函格式见附件,此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及合同的组成部分),未作出承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参考滁州以往类似工程招标文件,此条款中约定工抵房比例过高,是否应将其中“抵扣金额不高于本工程合同金额的 15%”改为“抵扣金额不高于本工程合同金额的 10%”?
答:同项目答疑7回复。
34、问:本项 (略) 住建厅“建市函〔2020〕1073号”文,进行异常低价评审,请问“所有供应商提供的长期合作协议或承诺优惠价格、劳务分包合同、机械分包协议、材料前期低价购置闲置、自有劳务、战略合作等涉及本项目相关的材料、人员、机械、劳务、措施、方案等相关承诺或证明。”能否作为异常低价投标理由?
答:由于本项目体量比较大、施工周期比较长、管理难度大,同时要求“创省优”工程,建设成本势必会加大,所以上述内容均不能作为异常低价投标说明的依据。
35、问:我公司为响应国家社保属地化政策,确保员工能够享受当地的社会福利,自2018年1月以来,我公司将员工社保实施属地化管理,由投标人非 (略) 缴纳的社保,是否予以认可?
答:同项目答疑19回复。
36、问:第四章第三部分资信标评审中第1条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一个金额为 6 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为 18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住宅工程施工业绩的得2.5分,满分2.5分。”,此条款中业绩有效时间要求较近,具体倾向性,有设置壁垒排除潜在投标人成分,是否应将项目经理业绩有效时间放宽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答:项目经理业绩时间调整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7、问:技术标是否每章设置目录?如果是,目录是否计算页数?目录是否编制页码?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招标文件未提到的投标时均不作要求。
38、问:技术标分为10章,每章是否单独编制起始页码?附图附表不算页数,附图附表是否编制页码?
答:同项目答疑37回复。
39、问:技术标暗标中附图、附表中的文字、图片是否有格式要求?
答:招标文件对制作投标文件未作要求的,则无限制,能满足投标文件上传制作并生成投标文件即可。
40、问:本工程只提供了控制价的表格版本,为了便于编标可否提供控制价的程序文件?
答:同项目答疑5回复。
41、问: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的新建住 (略) 级优质工程奖的得1.5分,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得2.5分,满分2.5分。该奖项时间为近三年的,为 (略) 场竞争,建议招标人将该奖项时间调整为近五年时间内,请招标人予以认可。
答:企业荣誉时间调整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问:我公司项目经理业绩为开发项目业绩,未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发布中标公示,且中标通知书也未加盖招投标管理部门印章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如我公司只提供该业绩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及网址,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业绩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滁州 (略)
地址: (略) 徽州南路1999号苏滁商务中心7楼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城投 (略)
地址: (略) 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20室
联系人:杨韦
联系方式:0550-*210
日期: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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