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 项要求 |
投标文件份数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要求 |
装订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5项要求 |
编页码和小签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0.1款规定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和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1 项要求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0.3 款要求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
投标要求 | 不存在第 3.1.2 项任何一种情形之一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以及“说明”中对投标人的要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成本 | 低于成本报价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0.4款规定进行认定 |
最高限价 | 投标报价(修正价)不得超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2.4项规定的最高限价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施工组织设计:22分 项目管理机构:9分 投标报价:60分 其他评分因素:9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采用有效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的 总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 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S(评标基准价)= (a1 +……+an) /n,a 为有效的投标报价。 注:评标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审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注:偏差率百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4 (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22分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内容齐全,优得2.5-3分;较好得2-2.4分,无得0分。 | 3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施工总平面布置,临时设施合理可行、施工重难点分析突出,优得2.5-3分;施工总平面布置,临时设施基本可行、施工重难点分析合理,得2-2.4分,无得0分。 | 3分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关键及重要部位控制措施明确、详尽,优得3.5-4分;关键及重要部位控制措施明确、可行,得3-3.4分,无得0分。 | 4分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周全、可靠,优得 2.5-3分;较好得2-2.4分,无得0分。 | 3分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措施周全、可靠,文明管理制度完善,优得2.5-3分;措施可行,文明管理制度一般,得2-2.4分,无得0分。 | 3分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进度计划详尽、合理,得2.5-3分;进度计划合理、基本满足,得2-2.4分,无得0分。 | 3分 |
资源配备计划 | 资源配备科学合理,完全满足工程需要,得2.5-3分;资源配备一般,基本满足工程需要,得2-2.4分,无得0分。 | 3分 |
2.2.4(2) |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9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项要求得2分;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 3分 |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项要求得 2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 3分 |
其他主要人员 | 其他主要人员具备: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等所必须的人员,不满足不得分,满足基本条件得3分。 注: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均需提供近 6 个月由投标人为其购买的养老保险或社保证明复印件。 | 3分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60分) | 偏差率 | 作为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得满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其有效报价每增加 1%,扣 0.5分,每低 1%扣 0.25分,不足1%按直线插入法计算,扣完为止。 | 60分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9分) | 地 (略) 场信用评价 | (略)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略) 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 (略) 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川自然资规[2020]2号)有关规定,投标人 (略) 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 (略) 场信用平台信用查询结果的,得基础分3分;在此基础上,投标人取得地 (略) 场信用评价为AAA级、AA级、A级的,分别按3分、2分、1分进行加分;信用评价为BBB级的不加分;信用评价为BB级、B级、C级、D级的,分别按-1分、-2分、-3分、-4分进行减分,扣完为止。尚未在上述信用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视为信用等级为BBB级,提供信用查询结果即得基础分3分。 (略) 自然资源主管 (略) 人民政府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 6分 |
企业类似业绩及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项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业绩得1分(本项满分3分) 注:类似项目业绩是指: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业绩或矿山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生态修复类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 3分 |
3 | 评标程序 | 详见本章3.评标程序 |
3.2.4 |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0.4项规定 |
说明 | 条款号3及相应内容,不得与《省进一步要求》相抵触(本条为示范性内容,提倡招标人直接引用,但招标人如果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应引用“补1:备选投标方案的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