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公安局崇州市公安监所医疗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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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公安局崇州市公安监所医疗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监所医疗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服务要求及评审标准。

更正内容:

一、原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其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三)服务要求:2.供应商须派驻驻所管理人员1名、医疗医师6名、护士(注册护士)6名(看守所、拘留所各4名医生,4名护士),应满足下列条件:
(1)看守所、拘留所各分别配备:至少有1名具有从事监所医疗工作经历的医务人员,作为管理人员,并相对固定。至少2名执业医师具有内科或全科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取得医师资格后连续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其中后期如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两所各配置女性全科医生数量不低于1人)。至少4名护士为注册护士,且有从事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更正为:(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其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三)服务要求:2.供应商须派驻驻所管理人员1名、医疗医师6名、护士(注册护士)6名(看守所、拘留所各3名医生,3名护士),应满足下列条件:
(1)供应商在成交后须在看守所、拘留所各分别配备(在服务要求应答表中响应即可,可不在本项目响应文件中列明具体人员)。至少有1名具有从事监所医疗工作经历的医务人员,作为管理人员,并相对固定。至少2名执业医师具有内科或全科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取得医师资格后连续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其中后期如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两所各配置女性全科医生数量不低于1人)。至少4名护士为注册护士,且有从事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二、原磋商文件(第七章 评审办法)业绩:(评分标准)每具有一个类似医疗服务业绩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提供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复印件及支付凭证,加盖供应商鲜章,未提供不得分。
更正为:(第七章 评审办法)业绩:(评分标准)每具有一个类似医疗服务业绩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未提供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计划备案号:*01939[2023]00070;

2、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财政局;联系电话:028-*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崇阳街道西河大道28号

联系方式:彭女士,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锦江区墨香路87号8栋4楼

联系方式:何女士,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028-*

四川 (略)

2023年04月21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监所医疗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服务要求及评审标准。

更正内容:

一、原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其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三)服务要求:2.供应商须派驻驻所管理人员1名、医疗医师6名、护士(注册护士)6名(看守所、拘留所各4名医生,4名护士),应满足下列条件:
(1)看守所、拘留所各分别配备:至少有1名具有从事监所医疗工作经历的医务人员,作为管理人员,并相对固定。至少2名执业医师具有内科或全科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取得医师资格后连续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其中后期如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两所各配置女性全科医生数量不低于1人)。至少4名护士为注册护士,且有从事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更正为:(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其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三)服务要求:2.供应商须派驻驻所管理人员1名、医疗医师6名、护士(注册护士)6名(看守所、拘留所各3名医生,3名护士),应满足下列条件:
(1)供应商在成交后须在看守所、拘留所各分别配备(在服务要求应答表中响应即可,可不在本项目响应文件中列明具体人员)。至少有1名具有从事监所医疗工作经历的医务人员,作为管理人员,并相对固定。至少2名执业医师具有内科或全科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取得医师资格后连续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其中后期如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两所各配置女性全科医生数量不低于1人)。至少4名护士为注册护士,且有从事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二、原磋商文件(第七章 评审办法)业绩:(评分标准)每具有一个类似医疗服务业绩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提供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复印件及支付凭证,加盖供应商鲜章,未提供不得分。
更正为:(第七章 评审办法)业绩:(评分标准)每具有一个类似医疗服务业绩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未提供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计划备案号:*01939[2023]00070;

2、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财政局;联系电话:028-*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崇阳街道西河大道28号

联系方式:彭女士,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锦江区墨香路87号8栋4楼

联系方式:何女士,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028-*

四川 (略)

2023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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