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环市公安局清港派出所和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工程的变更公告
关于玉环市公安局清港派出所和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工程的变更公告
关于玉环市公安局清港派出所和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工程的变更公告 (略) 公安局清港派出所和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工程的澄清与修改一、更正内容:招标文件P7 “工期要求:不超过400天(日历天)”修改为“工期要求:不超过350天(日历天)”二、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三、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东瓯 (略) (盖章) 招标人: (略) 公安局(盖章) 监 督 部 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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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玉环市公安局清港派出所和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工程的变更公告 (略) 公安局清港派出所和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工程的澄清与修改一、更正内容:招标文件P7 “工期要求:不超过400天(日历天)”修改为“工期要求:不超过350天(日历天)”二、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三、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东瓯 (略) (盖章) 招标人: (略) 公安局(盖章) 监 督 部 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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