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三期项目渗滤液等废水处理系统成套设备采购/标段补遗文件02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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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三期项目渗滤液等废水处理系统成套设备采购/标段补遗文件02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三期项目渗滤液等废水处理系统成套设备采购/标段补遗文件02号

递交时间:2023-04-21 14:49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12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155,000,00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三期项目渗滤液等废水处理系统成套设备采购/标段补遗文件02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标段招标文件做如下补遗:

1、《技术规格书》2.2.2投标人供货范围:

投标方需预留本标段以外用电负荷及负荷接口。本标段以外的设备用电负荷约为 1450kw(其中厌氧厨余系统双路,每路约 366kW;消防双路,每路约 30kW;实验室双路,每路约 65kW;地磅房双路,每路约 50kW;初期雨水收集双路,每路约 50kW;检修单路,约 240kW;照明一路,约 20kW;其他动力约50kW,考虑余量 18KW)。上述预估电量及回路要求最终 (略) 实际施工图为准进行调整。(最终以实际为准,按分项、分区设计,并做适当预留)

修改为:

投标人需预留本标段以外用电负荷及负荷接口。本标段以外的设备用电负荷约为 1450kw(其中厌氧厨余系统双路,每路约 366kW;消防双路,每路约 30kW;实验室双路,每路约 65kW;地磅房双路,每路约 50kW;初期雨水收集双路,每路约 50kW;检修单路,约 240kW;照明一路,约 20kW;其他动力约50kW,考虑余量 18KW)。上述预估电量及回路要求最终以主体设计单位实际施工图为准进行调整。(最终以实际为准,按分项、分区设计,并做适当预留,合同价款不因需预留的本标段以外的用电负荷及负荷接口的变化而调整)

2、《技术规格书》1.3.9压缩空气

投标人若需压缩空气,需核实压缩空气源是否满足系统运行要求,并提出所需的压缩空气质量标准和消耗量等相关数据。由招标人最终确定是否可以提供以上内容,如无法提供,由招标人自行采购空压机。

修改为:

投标人若需压缩空气,投标人需核实招标人提供的压缩空气指标是否满足本标段系统运行要求,若满足,则由投标人提出所需的压缩空气消耗量等相关数据,使用招标人提供的压缩空气;若招标人提供的压缩空气指标不满足本标段系统运行要求,则由投标人自行采购空压机。

3、删除《技术规格书》2.3.1总体技术要求中“所有处理单元关键设备均需设置备用”的描述,备用设备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各章节描述。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05月1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千一 (略)

2023年4月21日


递交时间

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三期项目渗滤液等废水处理系统成套设备采购/标段补遗文件02号

递交时间:2023-04-21 14:49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12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155,000,00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三期项目渗滤液等废水处理系统成套设备采购/标段补遗文件02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标段招标文件做如下补遗:

1、《技术规格书》2.2.2投标人供货范围:

投标方需预留本标段以外用电负荷及负荷接口。本标段以外的设备用电负荷约为 1450kw(其中厌氧厨余系统双路,每路约 366kW;消防双路,每路约 30kW;实验室双路,每路约 65kW;地磅房双路,每路约 50kW;初期雨水收集双路,每路约 50kW;检修单路,约 240kW;照明一路,约 20kW;其他动力约50kW,考虑余量 18KW)。上述预估电量及回路要求最终 (略) 实际施工图为准进行调整。(最终以实际为准,按分项、分区设计,并做适当预留)

修改为:

投标人需预留本标段以外用电负荷及负荷接口。本标段以外的设备用电负荷约为 1450kw(其中厌氧厨余系统双路,每路约 366kW;消防双路,每路约 30kW;实验室双路,每路约 65kW;地磅房双路,每路约 50kW;初期雨水收集双路,每路约 50kW;检修单路,约 240kW;照明一路,约 20kW;其他动力约50kW,考虑余量 18KW)。上述预估电量及回路要求最终以主体设计单位实际施工图为准进行调整。(最终以实际为准,按分项、分区设计,并做适当预留,合同价款不因需预留的本标段以外的用电负荷及负荷接口的变化而调整)

2、《技术规格书》1.3.9压缩空气

投标人若需压缩空气,需核实压缩空气源是否满足系统运行要求,并提出所需的压缩空气质量标准和消耗量等相关数据。由招标人最终确定是否可以提供以上内容,如无法提供,由招标人自行采购空压机。

修改为:

投标人若需压缩空气,投标人需核实招标人提供的压缩空气指标是否满足本标段系统运行要求,若满足,则由投标人提出所需的压缩空气消耗量等相关数据,使用招标人提供的压缩空气;若招标人提供的压缩空气指标不满足本标段系统运行要求,则由投标人自行采购空压机。

3、删除《技术规格书》2.3.1总体技术要求中“所有处理单元关键设备均需设置备用”的描述,备用设备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各章节描述。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05月1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千一 (略)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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