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都路(菱湖大道-G312)及重要节点品质提升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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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都路(菱湖大道-G312)及重要节点品质提升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吴都路(菱湖大道-G312)及重要节点品质提升工程(项目名称)设计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都路(菱湖大道-G312)及重要节点品质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吴都路(菱湖大道-G312)及重要节点品质提升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锡新行审许[2023]5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新吴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新吴区)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锡太湖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吴都路(菱湖大道-G312)
工程规模:该项目拟在吴都路(菱湖大道-G312)、各区重要交界 (略) 品质,进一步完 (略) 道路建设, (略) 形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人行道改造、绿地改造、景 (略) 家具建设等工程。总投资额约2180万元。
工期:3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59.0万元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管线物探、方案设计、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 (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设计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包括定期巡场、二次深化设计复核),施工期间根据招标人需求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投标人必须配合业主做好相关报建及验收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等服务工作。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确保设计成果通过相关审查,合格标准。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资质]。
财务要求:2019至2021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 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的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所注明专业为准,如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提供毕业证书或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原件扫描件,以毕业证书或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所注明专业为准,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诚信库V7.0信息为准;②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3年1月~2023年3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1月~2023年3月的缴费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21日16:00时至2023年04月27日23:5 (略) 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2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16日9时30分, (略) 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新吴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无锡太湖 (略)
地址:
(略) 新吴区净慧东道70号
地址:
(略) 滨湖区绣溪路59-16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王科
联系人:
张志伟、王梦琰
电话:
0510-*
电话:
0510-*
传真:
传真:
051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江苏, (略) ,滨湖区,新吴区,无锡,0510-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吴都路(菱湖大道-G312)及重要节点品质提升工程(项目名称)设计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都路(菱湖大道-G312)及重要节点品质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吴都路(菱湖大道-G312)及重要节点品质提升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锡新行审许[2023]5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新吴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新吴区)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锡太湖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吴都路(菱湖大道-G312)
工程规模:该项目拟在吴都路(菱湖大道-G312)、各区重要交界 (略) 品质,进一步完 (略) 道路建设, (略) 形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人行道改造、绿地改造、景 (略) 家具建设等工程。总投资额约2180万元。
工期:3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59.0万元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管线物探、方案设计、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 (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设计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包括定期巡场、二次深化设计复核),施工期间根据招标人需求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投标人必须配合业主做好相关报建及验收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等服务工作。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确保设计成果通过相关审查,合格标准。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资质]。
财务要求:2019至2021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 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的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所注明专业为准,如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提供毕业证书或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原件扫描件,以毕业证书或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所注明专业为准,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诚信库V7.0信息为准;②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3年1月~2023年3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1月~2023年3月的缴费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21日16:00时至2023年04月27日23:5 (略) 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2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16日9时30分, (略) 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新吴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无锡太湖 (略)
地址:
(略) 新吴区净慧东道70号
地址:
(略) 滨湖区绣溪路59-16号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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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王科
联系人:
张志伟、王梦琰
电话:
0510-*
电话:
0510-*
传真:
传真:
051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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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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