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3-1594]广州君通华泰宾馆安全改造项目施工补充公告
[JG2023-1594]广州君通华泰宾馆安全改造项目施工补充公告
广州君通华泰宾馆安全改造项目施工补充公告
广州君通华泰宾馆安全改造项目施工(项目编号:JG2023-1594)已于2023年4月7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就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出修改与补充如下:
一、本招标项目投标登记时间、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等招标日程安排有修改,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备注 |
1 | 招标公告第七条 | / |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
2 | 招标公告第九条第4点 | (1)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 (略) [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函[2021]510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略) 建设厅《 (略) 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略) 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略) 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 (略) [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 (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 (略) [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略) 建设厅《 (略) 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略) 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略) 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
3 | 招标公告第九条第5点 |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4 | 招标公告第九条第10点 | 10、资格审查前,投标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_*.html)。 | 10、资格审查前,投标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_*.html) | |
5 | 招标公告第九条第12点 | 12、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 12、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 |
6 | 招标公告第十五条 |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君通 (略) 异议受理电话:* 地 址: (略) 越秀区融通街1-27 号 |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君通 (略)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 (略) 越秀区融通街1-27 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
7 | 招标公告特别提示 |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 |
8 | 投标人声明第三条 |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9)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1)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 (略) 场主体“黑名单”; (22)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修改后的投标人声明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2。 |
9 | 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 (技术标和经济标同时开标) 1、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4月28日8时45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投标文件解密问题。投标人只用执行一次解密,招标人执行解密次数根据招标文件开标次数确定。 2、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3年4月28日8时30分至2023年4月28日8时45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 (略) 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建议安排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分钟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本项目不设置项目负责人签到环节。 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技术标和经济标同时开标) 1、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5月12日8时45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4开标室( (略) 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在交易中心网站。 注:投标文件解密问题。投标人只用执行一次解密,招标人执行解密次数根据招标文件开标次数确定。 2、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3年5月12日8时30分至 2023年5月12日8时45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4开标室( (略) 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建议安排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分钟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和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
10 | 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修改表声明 | 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下载查阅。 | 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下载查阅。 | |
11 | 招标文件11.2.2(9) |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 |
12 | 招标文件11.2.2(10) | (10)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 (10)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 |
13 | 招标文件27.1条 | 27.1招标人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三天。 | 27.1招标人将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三天。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
14 | 招标文件32.3 | 32.3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行政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政处罚并通报。该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参与招标人后续项目的投标。 | 32.3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行政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政处罚。该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参与招标人后续项目的投标。 | |
15 | 招标文件33条 | 33.投标人信誉的要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限制其投标(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定方法) (1)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 (略) 场主体“黑名单”; (2)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 删除 | |
16 | 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声明 | 声明:本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的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请投标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下载GZZB2018-3范本查阅。 | 声明:本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的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请投标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下载GZZB2018-3范本查阅。 | |
17 | 招标文件36.5.1 | 36.5.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如有项目负责人签到环节,应在项目负责人签到完成后,招标人再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 | 36.5.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 | |
18 | 招标文件可选办法一、三、五41.2.4,可选办法二、四、六、八 42.2.2,招标文件可选办法七41.2.3 | 441.2.3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 41.2.3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参加现场开标或在线开标,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参加现场开标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答复后方可结束开标。 | |
19 | 招标文件可选办法一、二、三、四、五、六、八42.2.1,可选办法七43.1 | 43.1资格审查文件中全部符合附表一《资格审查表》中情形的,为资格审查合格;否则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 资格审查文件中全部符合附表一《资格审查表》中情形的,为资格审查合格;否则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评委发现资格审查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不得直接认定其不通过资格审查。 | |
20 | 招标文件可选办法七44.1 | 44.1技术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被否决的投标人不参与下一阶段评审,不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如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投标人不足N+2名),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 44.1技术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被否决的投标人不参与下一阶段评审,不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则重新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投标人不足N+2家,则重新招标)。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 | |
21 | 招标文件可选办法七46.1 | 46.1经济标的有效性审查:按照投标人总得分排序,依次对投标文件进行经济标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 46.1经济标的有效性审查:按照投标人总得分排序,依次对投标文件进行经济标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 | |
22 | 招标文件附表一:《资格审查表》序号5审查项目 | 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
23 | 招标文件附表一:《资格审查表》序号5需审查的资料 |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24 | 招标文件附表一《资格审查表》备注 | 备注: 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汇总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 备注: 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汇总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3.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资格审查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不得直接认定其不通过资格审查。 | |
25 | 招标文件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备注 | 注:1.本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技术标评审中,响应性、承诺性内容不应作为评分因素,可在该表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标准须具备可操作性。 2.若出现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 3.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4.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5.本表中第4点,投标文件规定格式(即参与评审的格式)为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一、格式三、格式五、格式七、格式九。 | 注:1.本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技术标评审中,响应性、承诺性内容不应作为评分因素,可在该表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标准须具备可操作性。 2.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若出现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 3.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4.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 |
26 | 招标文件附件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备注 | 注:1.本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 2.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3.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4.本表中第4点,投标文件规定格式(即参与评审的格式)为经济标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二、格式三。 | 注:1.本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 2.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3.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4.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 | |
27 | 招标文件附件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企业类似工程业绩”的评审准则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质量合格且金额大于或等于2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30个或以上,得1.4分;20-29个,得0.8分;10-19个,得0.4分;1-9个,得0.2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质量合格且金额大于或等于25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20个或以上,得1.4分;11-19个,得0.8分;6-10个,得0.4分;1-5个,得0.2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
28 | 招标文件附件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工程获奖”的评审准则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 (略) 级 或以上工程质量奖15个或以上的,得1.2分;10-14个,得0.6分;5-9个,得0.3分;1-4个,得0.1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的工程质量奖项情况: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个得0.1分,最多得0.8分; (略) 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个得0.02分,最多得0.24分; (略) 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个得0.01分,最多得0.16分; 本项累计最高得1.2分。 | |
29 | 招标文件附件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人员配置情况”的评审准则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附表四附件《投标人投入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表》的,得2分;每少1人扣1分。此外: (1)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2)质量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3)安全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4)造价负责人: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5)消防负责人:具有通风安全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6)装修工程师:具有建筑装饰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7)机电工程师: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8)暖通工程师:具有暖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9)建筑材料工程师:具有建筑材料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10)测量工程师:具有测量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11)给排水工程师: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12)结构工程师:具有结构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本项最高得14分。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附表四附件《投标人投入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表》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此外: (1)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2)质量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3)安全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4)造价负责人: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5)消防负责人:具有通风安全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6)装修工程师:具有建筑装饰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7)机电工程师: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8)暖通工程师:具有暖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9)建筑材料工程师:具有建筑材料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10)测量工程师:具有测量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11)给排水工程师: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12)结构工程师:具有结构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本项最高得14分。 | |
30 | 招标文件附件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备注1 | 1、【企业类似工程业绩】:①类似工程业绩指建安工程费中标金额2000万元或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②业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已有业绩编号和业绩名称的网页信息截图及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文件、竣工验收文件(或竣工验收报告)上传件打印页,不提供截图或上传件打印页的业绩不予评审认定(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网页信息截图或无提供上传件打印页或截图(上传件)无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不计分),评标委员会对企业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合同文件(不含补充合同)为准。上述证明文件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否则不计分。 | 1、【企业类似工程业绩】:①类似工程业绩指建安工程费中标金额2000万元或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工程业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对应的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资质要求相对应的业绩)。②业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已有业绩编号和业绩名称的网页信息截图及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文件、竣工验收文件(或竣工验收报告)上传件打印页,不提供截图或上传件打印页的业绩不予评审认定(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网页信息截图或无提供上传件打印页或截图(上传件)无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不计分),评标委员会对企业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合同文件(不含补充合同)为准。上述证明文件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否则不计分。 | |
31 | 招标文件附件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备注2 | 2、【工程获奖】:①获奖情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的发证时间为准。③国家级工程质量奖指的是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略) 级工程 (略) 或市级工程相关优质奖项,不包含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同一项目只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得分,不得重复计算;参建及承建的奖项均予以计算得分。④投标人须提交获奖业绩的项目名称、获奖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网页信息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上述资料的均不得分。⑤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获奖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获奖业绩为准。项目名称存在对应获奖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获奖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获奖业绩为准;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获奖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获奖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获奖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获奖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获奖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 2、【工程获奖】:①获奖情况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的发证时间为准。③国家级工程质量奖指的是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略) 级工程质量奖项指: (略)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或学会(行业协会或学会须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提供网页截图)颁发的工程相关优质奖项,不包含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同一项目只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得分,不得重复计算;参建及承建的奖项均予以计算得分。④投标人须提交获奖业绩的项目名称、获奖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网页信息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上述资料的均不得分。⑤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获奖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获奖业绩为准。项目名称存在对应获奖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获奖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获奖业绩为准;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获奖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获奖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获奖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获奖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获奖业绩上传件为依据。⑥奖项是指房建工程业绩获得的奖项。 | 修改后的附件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详见本单补充公告附件1 |
32 | 招标文件第一章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6.1投标保证金 | “20万元人民币,缴纳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略) 担保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 “50万元人民币,缴纳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略) 担保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
三、已进行网上投标登记的投标单位仍然有效,未进行网上投标登记的投标单位可以按本公告的约定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详见本公告节点上传的附件)。
五、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要求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州君通 (略)
2023年4月21日
附件1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准则 |
一、企业资信(6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1.4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质量合格且金额大于或等于25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20个或以上,得1.4分;11-19个,得0.8分;6-10个,得0.4分;1-5个,得0.2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工程获奖 | 1.2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的工程质量奖项情况: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个得0.1分,最多得0.8分; (略) 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个得0.02分,最多得0.24分; (略) 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个得0.01分,最多得0.16分; 本项累计最高得1.2分。 | |
工程研发能力 | 1.2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作为主要完成 (略) 级或以上房建类工法奖项证书,有20项或以上的,得1.2分;有15-19项的,得0.6分;有10-14项的,得0.3分;有5-9项的,得0.1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
财务指标 | 1.2 | 投标人近三年资产负债率平均值情况: (1)平均资产负债率<50%的,得1.2分; (2)50%≤平均资产负债率<60%的,得0.6分; (3)60%≤平均资产负债率<70%的,得0.3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
第三方评价 | 1 | 投标人获得国家税务部门评定的“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自最新评审年度(2021年)往前计算持续年限排名得分: 第1名得1分;第2名得0.7分;第3名得0.4分;第4名得0.2分;第5名及以下的得0.1分; | |
二、项目管理机构能力(14分) | 人员配置情况 | 14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附表四附件《投标人投入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表》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此外: (1)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2)质量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3)安全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4)造价负责人: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5)消防负责人:具有通风安全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6)装修工程师:具有建筑装饰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7)机电工程师: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8)暖通工程师:具有暖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9)建筑材料工程师:具有建筑材料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10)测量工程师:具有测量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11)给排水工程师: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12)结构工程师:具有结构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本项最高得14分。 |
合计 | 20 |
注:
1、【企业类似工程业绩】:①类似工程业绩指建安工程费中标金额2500万元或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工程业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对应的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资质要求相对应的业绩)。②业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已有业绩编号和业绩名称的网页信息截图及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文件、竣工验收文件(或竣工验收报告)上传件打印页,不提供截图或上传件打印页的业绩不予评审认定(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网页信息截图或无提供上传件打印页或截图(上传件)无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不计分),评标委员会对企业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合同文件(不含补充合同)为准。上述证明文件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否则不计分。
2、【工程获奖】:①获奖情况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的发证时间为准。③国家级工程质量奖指的是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略) 级工程质量奖项指: (略)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或学会(行业协会或学会须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提供网页截图)颁发的工程相关优质奖项,不包含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同一项目只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得分,不得重复计算;参建及承建的奖项均予以计算得分。④投标人须提交获奖业绩的项目名称、获奖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网页信息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上述资料的均不得分。⑤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获奖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获奖业绩为准。项目名称存在对应获奖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获奖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获奖业绩为准;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获奖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获奖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获奖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获奖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获奖业绩上传件为依据。⑥奖项是指房建工程业绩获得的奖项。
3、【工程研发能力】:工法奖项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获奖证书为准,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平台内的信息须提交网页信息截图及工法获奖证书扫描件以供核对;没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信息页的,须同时提交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学会(行业协会或学会须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提供网页截图)或其他工法主管部门颁发的工法证书扫描件及可反映工法科技成果成功应用在具体房建项目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扫描件,以上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4、【财务指标】:需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页面;企业资产负债率以企业对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的数据为准,资产负债率X=期(年)末负债总额÷期(年)末资产总额×100%,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5、【第三方评价】:“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须含最新评审年度(2021年度),只计算投标人自身( (略) 、子公司和分支机构),须提交国家 (略) 级税务局网站纳税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及A级纳税人证书扫描件,上述资料显示的纳税人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全称一致。不符合条件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计分。时间以评价年度为准。若排名相同则占用下一名次(如:第一名的连续年份相同的投标人有N个,则该N个投标人并列为第一名,下一名按第N+1名计算,依此类推)。
6、【人员配置情况】:①上述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所有人员须提供职称证书或岗位(注册、资格)证扫描件和近一个月(2023年3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本项目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评分节点不予评审。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应为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其他机构颁发的职称证书将不予认可。(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相关资料的人员,该人员不作为评分依据)。③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附件2:
投标人声明
广州君通 (略)
(略) 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
(略) 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 (略) 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略) 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 (略) 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 (略) (略) 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 (略)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广州君通华泰宾馆安全改造项目施工补充公告
广州君通华泰宾馆安全改造项目施工(项目编号:JG2023-1594)已于2023年4月7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就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出修改与补充如下:
一、本招标项目投标登记时间、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等招标日程安排有修改,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备注 |
1 | 招标公告第七条 | / |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
2 | 招标公告第九条第4点 | (1)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 (略) [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函[2021]510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略) 建设厅《 (略) 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略) 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略) 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 (略) [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 (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 (略) [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略) 建设厅《 (略) 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略) 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略) 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
3 | 招标公告第九条第5点 |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4 | 招标公告第九条第10点 | 10、资格审查前,投标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_*.html)。 | 10、资格审查前,投标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_*.html) | |
5 | 招标公告第九条第12点 | 12、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 12、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 |
6 | 招标公告第十五条 |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君通 (略) 异议受理电话:* 地 址: (略) 越秀区融通街1-27 号 |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君通 (略)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 (略) 越秀区融通街1-27 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
7 | 招标公告特别提示 |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 |
8 | 投标人声明第三条 |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9)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1)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 (略) 场主体“黑名单”; (22)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修改后的投标人声明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2。 |
9 | 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 (技术标和经济标同时开标) 1、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4月28日8时45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投标文件解密问题。投标人只用执行一次解密,招标人执行解密次数根据招标文件开标次数确定。 2、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3年4月28日8时30分至2023年4月28日8时45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 (略) 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建议安排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分钟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本项目不设置项目负责人签到环节。 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技术标和经济标同时开标) 1、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5月12日8时45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4开标室( (略) 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在交易中心网站。 注:投标文件解密问题。投标人只用执行一次解密,招标人执行解密次数根据招标文件开标次数确定。 2、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3年5月12日8时30分至 2023年5月12日8时45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4开标室( (略) 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建议安排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分钟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和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
10 | 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修改表声明 | 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下载查阅。 | 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下载查阅。 | |
11 | 招标文件11.2.2(9) |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 |
12 | 招标文件11.2.2(10) | (10)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 (10)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 |
13 | 招标文件27.1条 | 27.1招标人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三天。 | 27.1招标人将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三天。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
14 | 招标文件32.3 | 32.3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行政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政处罚并通报。该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参与招标人后续项目的投标。 | 32.3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行政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政处罚。该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参与招标人后续项目的投标。 | |
15 | 招标文件33条 | 33.投标人信誉的要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限制其投标(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定方法) (1)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 (略) 场主体“黑名单”; (2)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 删除 | |
16 | 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声明 | 声明:本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的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请投标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下载GZZB2018-3范本查阅。 | 声明:本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的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请投标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下载GZZB2018-3范本查阅。 | |
17 | 招标文件36.5.1 | 36.5.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如有项目负责人签到环节,应在项目负责人签到完成后,招标人再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 | 36.5.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 | |
18 | 招标文件可选办法一、三、五41.2.4,可选办法二、四、六、八 42.2.2,招标文件可选办法七41.2.3 | 441.2.3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 41.2.3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参加现场开标或在线开标,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参加现场开标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答复后方可结束开标。 | |
19 | 招标文件可选办法一、二、三、四、五、六、八42.2.1,可选办法七43.1 | 43.1资格审查文件中全部符合附表一《资格审查表》中情形的,为资格审查合格;否则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 资格审查文件中全部符合附表一《资格审查表》中情形的,为资格审查合格;否则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评委发现资格审查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不得直接认定其不通过资格审查。 | |
20 | 招标文件可选办法七44.1 | 44.1技术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被否决的投标人不参与下一阶段评审,不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如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投标人不足N+2名),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 44.1技术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被否决的投标人不参与下一阶段评审,不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则重新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投标人不足N+2家,则重新招标)。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 | |
21 | 招标文件可选办法七46.1 | 46.1经济标的有效性审查:按照投标人总得分排序,依次对投标文件进行经济标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 46.1经济标的有效性审查:按照投标人总得分排序,依次对投标文件进行经济标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 | |
22 | 招标文件附表一:《资格审查表》序号5审查项目 | 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
23 | 招标文件附表一:《资格审查表》序号5需审查的资料 |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24 | 招标文件附表一《资格审查表》备注 | 备注: 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汇总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 备注: 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汇总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3.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资格审查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不得直接认定其不通过资格审查。 | |
25 | 招标文件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备注 | 注:1.本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技术标评审中,响应性、承诺性内容不应作为评分因素,可在该表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标准须具备可操作性。 2.若出现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 3.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4.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5.本表中第4点,投标文件规定格式(即参与评审的格式)为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一、格式三、格式五、格式七、格式九。 | 注:1.本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技术标评审中,响应性、承诺性内容不应作为评分因素,可在该表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标准须具备可操作性。 2.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若出现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 3.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4.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 |
26 | 招标文件附件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备注 | 注:1.本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 2.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3.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4.本表中第4点,投标文件规定格式(即参与评审的格式)为经济标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二、格式三。 | 注:1.本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 2.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3.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4.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 | |
27 | 招标文件附件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企业类似工程业绩”的评审准则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质量合格且金额大于或等于2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30个或以上,得1.4分;20-29个,得0.8分;10-19个,得0.4分;1-9个,得0.2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质量合格且金额大于或等于25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20个或以上,得1.4分;11-19个,得0.8分;6-10个,得0.4分;1-5个,得0.2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
28 | 招标文件附件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工程获奖”的评审准则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 (略) 级 或以上工程质量奖15个或以上的,得1.2分;10-14个,得0.6分;5-9个,得0.3分;1-4个,得0.1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的工程质量奖项情况: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个得0.1分,最多得0.8分; (略) 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个得0.02分,最多得0.24分; (略) 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个得0.01分,最多得0.16分; 本项累计最高得1.2分。 | |
29 | 招标文件附件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人员配置情况”的评审准则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附表四附件《投标人投入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表》的,得2分;每少1人扣1分。此外: (1)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2)质量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3)安全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4)造价负责人: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5)消防负责人:具有通风安全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6)装修工程师:具有建筑装饰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7)机电工程师: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8)暖通工程师:具有暖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9)建筑材料工程师:具有建筑材料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10)测量工程师:具有测量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11)给排水工程师: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12)结构工程师:具有结构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本项最高得14分。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附表四附件《投标人投入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表》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此外: (1)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2)质量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3)安全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4)造价负责人: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5)消防负责人:具有通风安全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6)装修工程师:具有建筑装饰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7)机电工程师: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8)暖通工程师:具有暖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9)建筑材料工程师:具有建筑材料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10)测量工程师:具有测量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11)给排水工程师: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12)结构工程师:具有结构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本项最高得14分。 | |
30 | 招标文件附件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备注1 | 1、【企业类似工程业绩】:①类似工程业绩指建安工程费中标金额2000万元或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②业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已有业绩编号和业绩名称的网页信息截图及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文件、竣工验收文件(或竣工验收报告)上传件打印页,不提供截图或上传件打印页的业绩不予评审认定(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网页信息截图或无提供上传件打印页或截图(上传件)无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不计分),评标委员会对企业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合同文件(不含补充合同)为准。上述证明文件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否则不计分。 | 1、【企业类似工程业绩】:①类似工程业绩指建安工程费中标金额2000万元或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工程业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对应的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资质要求相对应的业绩)。②业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已有业绩编号和业绩名称的网页信息截图及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文件、竣工验收文件(或竣工验收报告)上传件打印页,不提供截图或上传件打印页的业绩不予评审认定(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网页信息截图或无提供上传件打印页或截图(上传件)无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不计分),评标委员会对企业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合同文件(不含补充合同)为准。上述证明文件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否则不计分。 | |
31 | 招标文件附件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备注2 | 2、【工程获奖】:①获奖情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的发证时间为准。③国家级工程质量奖指的是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略) 级工程 (略) 或市级工程相关优质奖项,不包含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同一项目只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得分,不得重复计算;参建及承建的奖项均予以计算得分。④投标人须提交获奖业绩的项目名称、获奖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网页信息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上述资料的均不得分。⑤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获奖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获奖业绩为准。项目名称存在对应获奖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获奖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获奖业绩为准;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获奖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获奖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获奖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获奖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获奖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 2、【工程获奖】:①获奖情况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的发证时间为准。③国家级工程质量奖指的是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略) 级工程质量奖项指: (略)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或学会(行业协会或学会须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提供网页截图)颁发的工程相关优质奖项,不包含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同一项目只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得分,不得重复计算;参建及承建的奖项均予以计算得分。④投标人须提交获奖业绩的项目名称、获奖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网页信息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上述资料的均不得分。⑤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获奖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获奖业绩为准。项目名称存在对应获奖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获奖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获奖业绩为准;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获奖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获奖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获奖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获奖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获奖业绩上传件为依据。⑥奖项是指房建工程业绩获得的奖项。 | 修改后的附件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详见本单补充公告附件1 |
32 | 招标文件第一章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6.1投标保证金 | “20万元人民币,缴纳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略) 担保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 “50万元人民币,缴纳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略) 担保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
三、已进行网上投标登记的投标单位仍然有效,未进行网上投标登记的投标单位可以按本公告的约定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中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详见本公告节点上传的附件)。
五、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要求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州君通 (略)
2023年4月21日
附件1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准则 |
一、企业资信(6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1.4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质量合格且金额大于或等于25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20个或以上,得1.4分;11-19个,得0.8分;6-10个,得0.4分;1-5个,得0.2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工程获奖 | 1.2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的工程质量奖项情况: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个得0.1分,最多得0.8分; (略) 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个得0.02分,最多得0.24分; (略) 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个得0.01分,最多得0.16分; 本项累计最高得1.2分。 | |
工程研发能力 | 1.2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作为主要完成 (略) 级或以上房建类工法奖项证书,有20项或以上的,得1.2分;有15-19项的,得0.6分;有10-14项的,得0.3分;有5-9项的,得0.1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
财务指标 | 1.2 | 投标人近三年资产负债率平均值情况: (1)平均资产负债率<50%的,得1.2分; (2)50%≤平均资产负债率<60%的,得0.6分; (3)60%≤平均资产负债率<70%的,得0.3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
第三方评价 | 1 | 投标人获得国家税务部门评定的“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自最新评审年度(2021年)往前计算持续年限排名得分: 第1名得1分;第2名得0.7分;第3名得0.4分;第4名得0.2分;第5名及以下的得0.1分; | |
二、项目管理机构能力(14分) | 人员配置情况 | 14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附表四附件《投标人投入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表》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此外: (1)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2)质量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3)安全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4)造价负责人: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5)消防负责人:具有通风安全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6)装修工程师:具有建筑装饰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7)机电工程师: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8)暖通工程师:具有暖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9)建筑材料工程师:具有建筑材料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10)测量工程师:具有测量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11)给排水工程师: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12)结构工程师:具有结构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本项最高得14分。 |
合计 | 20 |
注:
1、【企业类似工程业绩】:①类似工程业绩指建安工程费中标金额2500万元或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工程业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对应的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资质要求相对应的业绩)。②业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已有业绩编号和业绩名称的网页信息截图及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文件、竣工验收文件(或竣工验收报告)上传件打印页,不提供截图或上传件打印页的业绩不予评审认定(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网页信息截图或无提供上传件打印页或截图(上传件)无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不计分),评标委员会对企业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合同文件(不含补充合同)为准。上述证明文件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否则不计分。
2、【工程获奖】:①获奖情况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的发证时间为准。③国家级工程质量奖指的是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略) 级工程质量奖项指: (略)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或学会(行业协会或学会须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提供网页截图)颁发的工程相关优质奖项,不包含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同一项目只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得分,不得重复计算;参建及承建的奖项均予以计算得分。④投标人须提交获奖业绩的项目名称、获奖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网页信息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上述资料的均不得分。⑤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获奖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获奖业绩为准。项目名称存在对应获奖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获奖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获奖业绩为准;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获奖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获奖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获奖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获奖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获奖业绩上传件为依据。⑥奖项是指房建工程业绩获得的奖项。
3、【工程研发能力】:工法奖项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获奖证书为准,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平台内的信息须提交网页信息截图及工法获奖证书扫描件以供核对;没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信息页的,须同时提交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学会(行业协会或学会须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提供网页截图)或其他工法主管部门颁发的工法证书扫描件及可反映工法科技成果成功应用在具体房建项目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扫描件,以上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4、【财务指标】:需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页面;企业资产负债率以企业对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的数据为准,资产负债率X=期(年)末负债总额÷期(年)末资产总额×100%,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5、【第三方评价】:“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须含最新评审年度(2021年度),只计算投标人自身( (略) 、子公司和分支机构),须提交国家 (略) 级税务局网站纳税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及A级纳税人证书扫描件,上述资料显示的纳税人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全称一致。不符合条件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计分。时间以评价年度为准。若排名相同则占用下一名次(如:第一名的连续年份相同的投标人有N个,则该N个投标人并列为第一名,下一名按第N+1名计算,依此类推)。
6、【人员配置情况】:①上述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所有人员须提供职称证书或岗位(注册、资格)证扫描件和近一个月(2023年3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本项目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评分节点不予评审。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应为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其他机构颁发的职称证书将不予认可。(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相关资料的人员,该人员不作为评分依据)。③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附件2:
投标人声明
广州君通 (略)
(略) 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
(略) 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 (略) 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略) 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 (略) 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 (略) (略) 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 (略)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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