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某单位2023年度副食品采购招标项目(共2个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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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某单位2023年度副食品采购招标项目(共2个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驻工施招标(2023)0024号

2、项目名称:洛阳某单位2023年度副食品采购招标项目

二、更正信息:招标文件

1、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04月24日9时35分。开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十一。

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05月06日9时35分。开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十一。”

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2投标人提出问题或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由投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提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变更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8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应当视情以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答复。如有必要,在不标明问题查询来源情况下,招标人可将答复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澄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7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达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3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5、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和税金。其他:”变更为“投标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和税金。

★1.供应商报价标准

①有效的优惠率范围:蔬果豆制品类为10%至25%、肉类为10%至20%、水产类为10%至20%、禽蛋类10%至20%、干调干菜干酱糕点类为10%至20%、饮品食用油杂粮类为10%至20%。

②综合优惠率计算方法(全包):综合优惠率(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单品优惠率×采购比重(蔬果豆制品类优惠率×0.30+肉类优惠率×0.35+水产类优惠率×0.10+禽蛋类优惠率×0.15+干调干菜干酱糕点类优惠率×0.05+饮品食用油东粮类优惠率×0.05)。

③供应商中标后,后期副食品供应价格按照投标时递交的品类优惠率执行。”

6、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需求--(6)报价的其他要求“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无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报价。应包括本采购项目所包含的货物、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税金等。”变更为“①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无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报价。应包括本采购项目所包含的货物、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税金等。有效的优惠率范围:蔬果豆制品类为10%至25%、肉类为10%至20%、水产类为10%至20%、禽蛋类10%至20%、干调干菜干酱糕点类为10%至20%、饮品食用油杂粮类为10%至20%。②综合优惠率计算方法(全包):综合优惠率(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单品优惠率×采购比重(蔬果豆制品类优惠率×0.30+肉类优惠率×0.35+水产类优惠率×0.10+禽蛋类优惠率×0.15+干调干菜干酱糕点类优惠率×0.05+饮品食用油东粮类优惠率×0.05)。③供应商中标后,后期副食品供应价格按照投标时递交的品类优惠率执行。”

7、原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评审表--价格“最终报价得分=(基准价/最终报价)×标准分值 基准价=所有有效供应商综合优惠率的平均值”变更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40

评标基准价=1-最高综合优惠率

评标报价=1-投标综合优惠率(投标报价)

投标综合折扣率=1-综合优惠率

备注: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综合折扣率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综合优惠率计算方法:综合优惠率(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单品优惠率×采购比重(蔬果豆制品类优惠率×0.30+肉类优惠率×0.35+水产类优惠率×0.10+禽蛋类优惠率×0.15+干调干菜干酱糕点类优惠率×0.05+饮品食用油东粮类优惠率×0.05)。”

8、增加内容:总则 3.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全部内容后依法真实编制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货物采购的资质条件、能力及荣誉。

三、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该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由此给各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本次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五、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某单位

地址: (略)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 (略)

地址: (略) 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26号楼1单元37层

联系人:仲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仲女士

联系方式:*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驻洛单位项目

监管部门联系人:李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河北 (略)
2023年4月23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驻工施招标(2023)0024号

2、项目名称:洛阳某单位2023年度副食品采购招标项目

二、更正信息:招标文件

1、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04月24日9时35分。开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十一。

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05月06日9时35分。开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十一。”

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2投标人提出问题或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由投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提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变更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8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应当视情以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答复。如有必要,在不标明问题查询来源情况下,招标人可将答复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澄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7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达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3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5、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和税金。其他:”变更为“投标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和税金。

★1.供应商报价标准

①有效的优惠率范围:蔬果豆制品类为10%至25%、肉类为10%至20%、水产类为10%至20%、禽蛋类10%至20%、干调干菜干酱糕点类为10%至20%、饮品食用油杂粮类为10%至20%。

②综合优惠率计算方法(全包):综合优惠率(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单品优惠率×采购比重(蔬果豆制品类优惠率×0.30+肉类优惠率×0.35+水产类优惠率×0.10+禽蛋类优惠率×0.15+干调干菜干酱糕点类优惠率×0.05+饮品食用油东粮类优惠率×0.05)。

③供应商中标后,后期副食品供应价格按照投标时递交的品类优惠率执行。”

6、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需求--(6)报价的其他要求“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无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报价。应包括本采购项目所包含的货物、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税金等。”变更为“①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无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报价。应包括本采购项目所包含的货物、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税金等。有效的优惠率范围:蔬果豆制品类为10%至25%、肉类为10%至20%、水产类为10%至20%、禽蛋类10%至20%、干调干菜干酱糕点类为10%至20%、饮品食用油杂粮类为10%至20%。②综合优惠率计算方法(全包):综合优惠率(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单品优惠率×采购比重(蔬果豆制品类优惠率×0.30+肉类优惠率×0.35+水产类优惠率×0.10+禽蛋类优惠率×0.15+干调干菜干酱糕点类优惠率×0.05+饮品食用油东粮类优惠率×0.05)。③供应商中标后,后期副食品供应价格按照投标时递交的品类优惠率执行。”

7、原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评审表--价格“最终报价得分=(基准价/最终报价)×标准分值 基准价=所有有效供应商综合优惠率的平均值”变更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40

评标基准价=1-最高综合优惠率

评标报价=1-投标综合优惠率(投标报价)

投标综合折扣率=1-综合优惠率

备注: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综合折扣率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综合优惠率计算方法:综合优惠率(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单品优惠率×采购比重(蔬果豆制品类优惠率×0.30+肉类优惠率×0.35+水产类优惠率×0.10+禽蛋类优惠率×0.15+干调干菜干酱糕点类优惠率×0.05+饮品食用油东粮类优惠率×0.05)。”

8、增加内容:总则 3.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全部内容后依法真实编制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货物采购的资质条件、能力及荣誉。

三、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该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由此给各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本次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五、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某单位

地址: (略)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 (略)

地址: (略) 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26号楼1单元37层

联系人:仲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仲女士

联系方式:*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驻洛单位项目

监管部门联系人:李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河北 (略)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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