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采购常乐镇大洪河桥(刘铭店桥)改建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采购常乐镇大洪河桥(刘铭店桥)改建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略) 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采购常乐镇大洪河桥(刘铭店桥)改建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NTXY-C2023-0001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采购常乐镇大洪河桥(刘铭店桥)改建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4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公告中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更正为: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4月28日止
2、采购文件中第五部分合同更正为: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方(发包人): ? ? ? ? ? ? ? ? ? ? ? ? ? ? ? ?签订地点:
*方(承包人): ? ? ? ? ? ? ? ? ? ? ? ? ? ? ? ?签订时间:
(略) 海门区常乐镇大洪河桥(刘铭店桥)改建工程项目招标结果、采购单位“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承诺,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
一、项目名称: (略) 海门区常乐镇大洪河桥(刘铭店桥)改建工程项目
二、项目内容:常乐镇大洪河桥(刘铭店桥)改建,详见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三、项目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文明施工、包安全、包工期。
四、合同总价: ? ? ? ? 万元,详见全费用综合单价明细表(固定单价)。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1 | 基础钢筋(含灌注桩、承台、桩系梁、沉桩、沉井等)-1 | 光圆钢筋(HPB235、HPB300) | kg | 3401.4 | ||
2 | 基础钢筋(含灌注桩、承台、桩系梁、沉桩、沉井等)-2 | 带肋钢筋(HRB335、HRB400) | kg | 11605 | ||
3 | 下部结构钢筋-1 | 光圆钢筋(HPB235、HPB300) | kg | 49.76 | ||
4 | 下部结构钢筋-2 | 带肋钢筋(HRB335、HRB400) | kg | 8016.76 | ||
5 | 上部结构钢筋-1 | 光圆钢筋(HPB235、HPB300) | kg | 357.84 | ||
6 | 上部结构钢筋-2 | 带肋钢筋(HRB335、HRB400) | kg | 4153.18 | ||
7 | 附属结构钢筋-1 | 光圆钢筋(HPB235、HPB300) | kg | 1628.87 | ||
8 | 附属结构钢筋-2 | 带肋钢筋(HRB335、HRB400) | kg | 8217.47 | ||
9 | 钻孔灌注桩-1 | *上钻孔灌注桩φ1.0m | m | 108 | ||
10 | 钻孔灌注桩-2 | 水中钻孔灌注桩φ1.0m | m | 132 | ||
11 | 结构混凝土工程-1 | 盖梁混凝土C30 | m3 | 28.24 | ||
12 | 结构混凝土工程-2 | 台帽混凝土C30(含C20砼垫层) | m3 | 34.86 | ||
13 | 桥梁上部结构现浇整体化混凝土 | 铰缝C50 | m3 | 12 | ||
14 | 现浇混凝土附属结构-1 | 支座垫石C30 | m3 | 2.3 | ||
15 | 现浇混凝土附属结构-2 | 挡块C30(含橡胶块) | m3 | 1.08 | ||
16 | 现浇混凝土附属结构-3 | 护栏座C30 | m3 | 23.04 | ||
17 | 现浇混凝土附属结构-4 | 搭板C30(含C20砼垫层及与牛腿联结处的处理) | m3 | 24.16 | ||
18 | 预应力混凝土工程 | 购置安装成品预应力板梁(含梁底预埋钢板,不含护栏、伸缩缝等的锚固钢筋) | m3 | 77.89 | ||
19 | 桥面铺装 | C50防水砼铺装(厚10~14.5cm;桥面刻纹) | m3 | 23.2 | ||
20 | 桥面排水 | φ10cmPVC管 | 个 | 16 | ||
21 | 桥梁支座-1 | 板式橡胶支座GBZY150*35(CR) | 个 | 56 | ||
22 | 桥梁支座-2 | 板式橡胶支座GBZY200*42(CR) | 个 | 28 | ||
23 | 桥梁接缝和伸缩装置 | 模数式伸缩装置SQ-III(40)型 | m | 13.2 | ||
24 | 防护工程-1 | C25砼预制实心六角块 | m3 | 58.9 | ||
25 | 防护工程-2 | C25素砼(含踏步) | m3 | 108.3 | ||
26 | 防护工程-3 | 挖土方 | m3 | 100 | ||
27 | 防护工程-4 | 填6%石灰土 | m3 | 541.6 | ||
28 | 防护工程-5 | 砂砾垫层 | m3 | 2 | ||
29 | 桥头接线-1 | 挖除老路 | m3 | 447.5 | ||
30 | 桥头接线-2 | 下掺15cm6%石灰土 | m3 | 41.7 | ||
31 | 桥头接线-3 | 15cm6%石灰土 | m3 | 41.7 | ||
32 | 桥头接线-4 | 18cm6%石灰土 | m3 | 187.9 | ||
33 | 桥头接线-5 | 18cmC20混凝土 | ?O | 254.7 | ||
34 | 桥头接线-6 | 20cm混凝土路面(fr≥4.0MPa) | ?O | 1101.6 | ||
35 | 桥头接线-7 | 清表 | m3 | 198.3 | ||
36 | 桥头接线-8 | 路肩培土 | m3 | 189.2 | ||
37 | 桥头接线-9 | 沥青铣刨路面 | ?O | 853 | ||
38 | 安全设施-1 | 单柱式标志(三角形700mm) | 个 | 2 | ||
39 | 安全设施-2 | 单柱式标志(八角形600mm) | 个 | 2 | ||
40 | 安全设施-3 | 单柱式标志(2×φ600mm) | 个 | 2 | ||
41 | 安全设施-4 | 双柱式标志(600*1420mm) | 个 | 2 | ||
42 | 安全设施-5 | 单柱式标志(桥铭牌530×340mm) | 个 | 2 | ||
43 | 安全设施-6 | 道口标柱(φ89*1200) | 根 | 8 | ||
44 | 安全设施-7 | Gr-C-4E波形梁护栏(含端头处理) | m | 112 | ||
45 | 路面标线 | 路面标线 | ?O | 38 | ||
小计:人民币(元) |
五、项目组管理成员:
序号 | 岗位 | 姓名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证书编号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
2 | 技术负责人 | |||||
3 | 施工员 | |||||
4 | 质量员 | |||||
5 | 安全员 |
所有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因特殊原因确需人员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方,将变动相关人员资料交由*方审核,并经*方同意方可变更。*方未经*方许可,擅自更换上述施工管理人员的,按违约责任的约定处理。
六、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 ? ? ?年 ? ? ?月 ? ? ?日。
计划竣工日期: ? ? ?年 ? ? ?月 ? ?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 ? ? ?日历天。
七、质量要求:合格
八、技术标准:*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相关行业标准要求;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按照相关专业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实施,满足国家或相关行业标准,确保达到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并且通过竣工验收。
所有材料均由*方负责采购,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主要材料必须提供有效的合格证(质保书)和有关检测报告,严禁“三无”产品和低劣材料进场,如发现不合格,*方有权拒绝使用,*方承担一切损失。
九、质保期:本项目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 ? ?年(按承诺年限填写),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在质量保修期内,*方应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接到业主维修通知后48小时内未回应或72小时内未进行维修的,每次扣合同金额的1%,连续2次,*方不进行维修,*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余款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
十、施工安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方要严把安全关,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由*方自行负责。
本工程全费用单价已经包含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方施工前,必须向*方提交安全文明措施方案,并严格实施,做好安全文明措施。如发生施工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均由*方自行承担责任,如造成*方被索赔的,*方有权向*方追偿,因追偿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保险费等均由*方承担。
十一、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 ? ? ? ?万元,在履约结束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返还。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或不能一次性验收通过的或发生施工事故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
十二、验收:由*方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组织验收。*方全部工程施工完毕后,向*方提出验收申请,验收不合格的,由*方负责整改,如造成工期延误的,需承担延误工期的责任。全部验收合格并交付前,由*方负责对施工项目的看护和管理,因看护和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坏或事故,*方负责修复及承担责任,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再另行计算。
十三、其他要求:
(1)本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扬尘防治等相关施工规范和管理规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施工人员和通行人员做好安全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区域生活环境和卫生环境影响。
(2)*方同意以政府审计报告审计的价格作为结算依据。*方应对申报的竣工结算的真实性、正确性负责,工程结算审核核减率在5%内的,审计费由*方承担;核减率等于或超过5%的,审计费由*方全部承担, (略) 海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海政办发[2022]10号文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承包人应承担的审计费及违约金由发包人在支付承包人工程款时直接扣除。
十三、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价款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合同方式确定。
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①材料价格涨跌、国家政策性调整;
②工程实施期间,遇到*方以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的阻挠施工所发生的费用;
③招标文件中已明确由*方承担的费用;
④工程费用、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管理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他措施费、各类保险费以及规费、税金以及所有安全费用及扬尘纠纷问题等全部费用在内,结算时, (略) 场涨跌因素和政策性调整因素,全费用综合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⑤所有涉及的检验、检测费由施工单位自理。
*方已预见上述合同价款中风险并足额把风险费用计入含有价格的项目中,结算时全费用综合单价不作调整,工程量按实结算。
2、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80%,余款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双方一致确认以*方审计结论为双方工程款结算依据,并受*方审计报告约束,工程款的支付以承包方开具发票并交发包方财务入账为必要条件。承包人收取工程款应首先确保农民工工资100%足额发放。
3、承包人同意,因其违反本合同约定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扣款,由发包人直接自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十四、违约责任:
1、除*方和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外,*方未按合同工期完成本合同工程的,*方应向*方按照1000元/日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延误工期超过10天的*方有权解除合同,其完成的合格工程量一律按80%进行结算,*方退场,*方实际损失(含间接损失)大于违约金的,*方按*方实际损失赔偿;
2、若*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则根据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按每起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10%;
3、工程竣工验收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达不到,则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必须负责返工、修理,并承担修复至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所有费用;所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经返工、修理后,仍不能消除质量缺陷或隐患,不能达到设计和施工要求的,*方有权终止合同,*方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后应无条件退场,结算价款按应予计量工程量的80%计算。并且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方承担。
4、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施工现场“五大员”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经发包人并经有关监督部门书面批准的除外),否则视同违约,*方有权终止合同。项目管理组成员在施工期间必须到岗到位,未经*方同意,每月缺勤累计达到20人次的,愿按每少出勤1人·天500元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不得调整;每月缺勤累计达到30人次的视同违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在本工程竣工前,*方在投标书中所安排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不得参与其他工程的投标报名,项目部的所有人员不得到其他工程兼职,否则,一经发现,视作违约,按每发现一人次按500元计算违约金,该违约金不得调整。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可终止合同,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若*方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质量和安全等问题引起群众集体投诉、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则承包人愿接受按合同价0.2%计算违约金,该违约金不得调整;
5、若*方未经*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管理组其他成员,则*方愿按更换每人每次按合同价0.2%的扣款并责令整改。
6、若*方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质量和安全等问题引起群众集体投诉、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方自行负责;
7、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施工内容需调整,必须先与*方联系,获得*方同意后,方可变更,如发现*方擅自变更施工内容,每次处以违约金1万元;
8、若*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返还,并承担妥善处理善后直至允许开工的所有费用,并接受按合同价1%的扣款;
9、工程竣工验收前,*方应将所有施工垃圾清理出场。*方代为清理的,用工费从*方工程款中扣除。
10、*方不得将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或出借资质给第三人挂靠,如违反*方有权要求*方承担工程款总额20%的违约金,可直接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并没收*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11、本项目整体评定合格,但是单位工程质量工艺控制较差,如钢保和率低于90%、构筑物表面细微裂缝多、混凝土表面气泡多等,承包方承担5000-10000元的赔偿金。
12、本项目因主控 (略) 、市、区检查通报,承包方分别承担3万、2万、1万元的赔偿金。
13、本项目交工验收后,内业资料归档不及时或缺失重要资料,承包方承担10万元的赔偿金。
14、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审计的,承包方承担所产生的赔偿金。
十五、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 (略) 提起诉讼,败诉方承担胜诉方所有的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函费、差旅费等。
十六、本项目委托监理的职权:监理单位除按规定和本合同以及投标文件确认的内容进行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投资的控制管理外,还对*方通过本合同的技术、管理、主要人员、以及投入的主要设备情况和材料的数量与质量等进行监理。
十七、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⒉ 本合同条款;
⒉ 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和供方应标文件;
⒊ 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供需双方签署的全部文字和图片资料;
⒋ 供需双方其它按规定约定事宜。
十八、本合同内容如有冲突,以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方投标文件为准。
十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方(需方)(盖章): ? ? ? ? ? ? ? ?*方(供方)(盖章):
?地址: ? ? ? ? ? ? ? ? ? ? ? ? ? ?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 ? ? ? ? ? ? ?法定(授权)代表人:
? ? ? ? ? ? ? ? ? ? ? ? ? ? ? ? ? ? ?开户银行:
? ? ? ? ? ? ? ? ? ? ? ? ? ? ? ? ? ? ?账号: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 ? ?
地址: (略) 海门区常乐镇常青路88号 ? ?
联系方式: 陈先生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南通星宇 (略)
地 址: (略) 海门区南海东路765号东
联系方式: 张女士 * ? ? ? ?
五、更正日期
2023年4月23日
(略) 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采购常乐镇大洪河桥(刘铭店桥)改建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NTXY-C2023-0001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采购常乐镇大洪河桥(刘铭店桥)改建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4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公告中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更正为: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4月28日止
2、采购文件中第五部分合同更正为: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方(发包人): ? ? ? ? ? ? ? ? ? ? ? ? ? ? ? ?签订地点:
*方(承包人): ? ? ? ? ? ? ? ? ? ? ? ? ? ? ? ?签订时间:
(略) 海门区常乐镇大洪河桥(刘铭店桥)改建工程项目招标结果、采购单位“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承诺,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
一、项目名称: (略) 海门区常乐镇大洪河桥(刘铭店桥)改建工程项目
二、项目内容:常乐镇大洪河桥(刘铭店桥)改建,详见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三、项目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文明施工、包安全、包工期。
四、合同总价: ? ? ? ? 万元,详见全费用综合单价明细表(固定单价)。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1 | 基础钢筋(含灌注桩、承台、桩系梁、沉桩、沉井等)-1 | 光圆钢筋(HPB235、HPB300) | kg | 3401.4 | ||
2 | 基础钢筋(含灌注桩、承台、桩系梁、沉桩、沉井等)-2 | 带肋钢筋(HRB335、HRB400) | kg | 11605 | ||
3 | 下部结构钢筋-1 | 光圆钢筋(HPB235、HPB300) | kg | 49.76 | ||
4 | 下部结构钢筋-2 | 带肋钢筋(HRB335、HRB400) | kg | 8016.76 | ||
5 | 上部结构钢筋-1 | 光圆钢筋(HPB235、HPB300) | kg | 357.84 | ||
6 | 上部结构钢筋-2 | 带肋钢筋(HRB335、HRB400) | kg | 4153.18 | ||
7 | 附属结构钢筋-1 | 光圆钢筋(HPB235、HPB300) | kg | 1628.87 | ||
8 | 附属结构钢筋-2 | 带肋钢筋(HRB335、HRB400) | kg | 8217.47 | ||
9 | 钻孔灌注桩-1 | *上钻孔灌注桩φ1.0m | m | 108 | ||
10 | 钻孔灌注桩-2 | 水中钻孔灌注桩φ1.0m | m | 132 | ||
11 | 结构混凝土工程-1 | 盖梁混凝土C30 | m3 | 28.24 | ||
12 | 结构混凝土工程-2 | 台帽混凝土C30(含C20砼垫层) | m3 | 34.86 | ||
13 | 桥梁上部结构现浇整体化混凝土 | 铰缝C50 | m3 | 12 | ||
14 | 现浇混凝土附属结构-1 | 支座垫石C30 | m3 | 2.3 | ||
15 | 现浇混凝土附属结构-2 | 挡块C30(含橡胶块) | m3 | 1.08 | ||
16 | 现浇混凝土附属结构-3 | 护栏座C30 | m3 | 23.04 | ||
17 | 现浇混凝土附属结构-4 | 搭板C30(含C20砼垫层及与牛腿联结处的处理) | m3 | 24.16 | ||
18 | 预应力混凝土工程 | 购置安装成品预应力板梁(含梁底预埋钢板,不含护栏、伸缩缝等的锚固钢筋) | m3 | 77.89 | ||
19 | 桥面铺装 | C50防水砼铺装(厚10~14.5cm;桥面刻纹) | m3 | 23.2 | ||
20 | 桥面排水 | φ10cmPVC管 | 个 | 16 | ||
21 | 桥梁支座-1 | 板式橡胶支座GBZY150*35(CR) | 个 | 56 | ||
22 | 桥梁支座-2 | 板式橡胶支座GBZY200*42(CR) | 个 | 28 | ||
23 | 桥梁接缝和伸缩装置 | 模数式伸缩装置SQ-III(40)型 | m | 13.2 | ||
24 | 防护工程-1 | C25砼预制实心六角块 | m3 | 58.9 | ||
25 | 防护工程-2 | C25素砼(含踏步) | m3 | 108.3 | ||
26 | 防护工程-3 | 挖土方 | m3 | 100 | ||
27 | 防护工程-4 | 填6%石灰土 | m3 | 541.6 | ||
28 | 防护工程-5 | 砂砾垫层 | m3 | 2 | ||
29 | 桥头接线-1 | 挖除老路 | m3 | 447.5 | ||
30 | 桥头接线-2 | 下掺15cm6%石灰土 | m3 | 41.7 | ||
31 | 桥头接线-3 | 15cm6%石灰土 | m3 | 41.7 | ||
32 | 桥头接线-4 | 18cm6%石灰土 | m3 | 187.9 | ||
33 | 桥头接线-5 | 18cmC20混凝土 | ?O | 254.7 | ||
34 | 桥头接线-6 | 20cm混凝土路面(fr≥4.0MPa) | ?O | 1101.6 | ||
35 | 桥头接线-7 | 清表 | m3 | 198.3 | ||
36 | 桥头接线-8 | 路肩培土 | m3 | 189.2 | ||
37 | 桥头接线-9 | 沥青铣刨路面 | ?O | 853 | ||
38 | 安全设施-1 | 单柱式标志(三角形700mm) | 个 | 2 | ||
39 | 安全设施-2 | 单柱式标志(八角形600mm) | 个 | 2 | ||
40 | 安全设施-3 | 单柱式标志(2×φ600mm) | 个 | 2 | ||
41 | 安全设施-4 | 双柱式标志(600*1420mm) | 个 | 2 | ||
42 | 安全设施-5 | 单柱式标志(桥铭牌530×340mm) | 个 | 2 | ||
43 | 安全设施-6 | 道口标柱(φ89*1200) | 根 | 8 | ||
44 | 安全设施-7 | Gr-C-4E波形梁护栏(含端头处理) | m | 112 | ||
45 | 路面标线 | 路面标线 | ?O | 38 | ||
小计:人民币(元) |
五、项目组管理成员:
序号 | 岗位 | 姓名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证书编号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
2 | 技术负责人 | |||||
3 | 施工员 | |||||
4 | 质量员 | |||||
5 | 安全员 |
所有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因特殊原因确需人员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方,将变动相关人员资料交由*方审核,并经*方同意方可变更。*方未经*方许可,擅自更换上述施工管理人员的,按违约责任的约定处理。
六、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 ? ? ?年 ? ? ?月 ? ? ?日。
计划竣工日期: ? ? ?年 ? ? ?月 ? ?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 ? ? ?日历天。
七、质量要求:合格
八、技术标准:*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相关行业标准要求;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按照相关专业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实施,满足国家或相关行业标准,确保达到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并且通过竣工验收。
所有材料均由*方负责采购,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主要材料必须提供有效的合格证(质保书)和有关检测报告,严禁“三无”产品和低劣材料进场,如发现不合格,*方有权拒绝使用,*方承担一切损失。
九、质保期:本项目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 ? ?年(按承诺年限填写),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在质量保修期内,*方应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接到业主维修通知后48小时内未回应或72小时内未进行维修的,每次扣合同金额的1%,连续2次,*方不进行维修,*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余款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
十、施工安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方要严把安全关,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由*方自行负责。
本工程全费用单价已经包含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方施工前,必须向*方提交安全文明措施方案,并严格实施,做好安全文明措施。如发生施工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均由*方自行承担责任,如造成*方被索赔的,*方有权向*方追偿,因追偿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保险费等均由*方承担。
十一、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 ? ? ? ?万元,在履约结束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返还。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或不能一次性验收通过的或发生施工事故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
十二、验收:由*方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组织验收。*方全部工程施工完毕后,向*方提出验收申请,验收不合格的,由*方负责整改,如造成工期延误的,需承担延误工期的责任。全部验收合格并交付前,由*方负责对施工项目的看护和管理,因看护和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坏或事故,*方负责修复及承担责任,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再另行计算。
十三、其他要求:
(1)本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扬尘防治等相关施工规范和管理规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施工人员和通行人员做好安全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区域生活环境和卫生环境影响。
(2)*方同意以政府审计报告审计的价格作为结算依据。*方应对申报的竣工结算的真实性、正确性负责,工程结算审核核减率在5%内的,审计费由*方承担;核减率等于或超过5%的,审计费由*方全部承担, (略) 海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海政办发[2022]10号文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承包人应承担的审计费及违约金由发包人在支付承包人工程款时直接扣除。
十三、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价款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合同方式确定。
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①材料价格涨跌、国家政策性调整;
②工程实施期间,遇到*方以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的阻挠施工所发生的费用;
③招标文件中已明确由*方承担的费用;
④工程费用、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管理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他措施费、各类保险费以及规费、税金以及所有安全费用及扬尘纠纷问题等全部费用在内,结算时, (略) 场涨跌因素和政策性调整因素,全费用综合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⑤所有涉及的检验、检测费由施工单位自理。
*方已预见上述合同价款中风险并足额把风险费用计入含有价格的项目中,结算时全费用综合单价不作调整,工程量按实结算。
2、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80%,余款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双方一致确认以*方审计结论为双方工程款结算依据,并受*方审计报告约束,工程款的支付以承包方开具发票并交发包方财务入账为必要条件。承包人收取工程款应首先确保农民工工资100%足额发放。
3、承包人同意,因其违反本合同约定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扣款,由发包人直接自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十四、违约责任:
1、除*方和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外,*方未按合同工期完成本合同工程的,*方应向*方按照1000元/日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延误工期超过10天的*方有权解除合同,其完成的合格工程量一律按80%进行结算,*方退场,*方实际损失(含间接损失)大于违约金的,*方按*方实际损失赔偿;
2、若*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则根据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按每起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10%;
3、工程竣工验收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达不到,则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必须负责返工、修理,并承担修复至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所有费用;所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经返工、修理后,仍不能消除质量缺陷或隐患,不能达到设计和施工要求的,*方有权终止合同,*方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后应无条件退场,结算价款按应予计量工程量的80%计算。并且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方承担。
4、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施工现场“五大员”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经发包人并经有关监督部门书面批准的除外),否则视同违约,*方有权终止合同。项目管理组成员在施工期间必须到岗到位,未经*方同意,每月缺勤累计达到20人次的,愿按每少出勤1人·天500元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不得调整;每月缺勤累计达到30人次的视同违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在本工程竣工前,*方在投标书中所安排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不得参与其他工程的投标报名,项目部的所有人员不得到其他工程兼职,否则,一经发现,视作违约,按每发现一人次按500元计算违约金,该违约金不得调整。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可终止合同,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若*方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质量和安全等问题引起群众集体投诉、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则承包人愿接受按合同价0.2%计算违约金,该违约金不得调整;
5、若*方未经*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管理组其他成员,则*方愿按更换每人每次按合同价0.2%的扣款并责令整改。
6、若*方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质量和安全等问题引起群众集体投诉、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方自行负责;
7、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施工内容需调整,必须先与*方联系,获得*方同意后,方可变更,如发现*方擅自变更施工内容,每次处以违约金1万元;
8、若*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返还,并承担妥善处理善后直至允许开工的所有费用,并接受按合同价1%的扣款;
9、工程竣工验收前,*方应将所有施工垃圾清理出场。*方代为清理的,用工费从*方工程款中扣除。
10、*方不得将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或出借资质给第三人挂靠,如违反*方有权要求*方承担工程款总额20%的违约金,可直接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并没收*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11、本项目整体评定合格,但是单位工程质量工艺控制较差,如钢保和率低于90%、构筑物表面细微裂缝多、混凝土表面气泡多等,承包方承担5000-10000元的赔偿金。
12、本项目因主控 (略) 、市、区检查通报,承包方分别承担3万、2万、1万元的赔偿金。
13、本项目交工验收后,内业资料归档不及时或缺失重要资料,承包方承担10万元的赔偿金。
14、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审计的,承包方承担所产生的赔偿金。
十五、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 (略) 提起诉讼,败诉方承担胜诉方所有的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函费、差旅费等。
十六、本项目委托监理的职权:监理单位除按规定和本合同以及投标文件确认的内容进行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投资的控制管理外,还对*方通过本合同的技术、管理、主要人员、以及投入的主要设备情况和材料的数量与质量等进行监理。
十七、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⒉ 本合同条款;
⒉ 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和供方应标文件;
⒊ 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供需双方签署的全部文字和图片资料;
⒋ 供需双方其它按规定约定事宜。
十八、本合同内容如有冲突,以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方投标文件为准。
十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方(需方)(盖章): ? ? ? ? ? ? ? ?*方(供方)(盖章):
?地址: ? ? ? ? ? ? ? ? ? ? ? ? ? ?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 ? ? ? ? ? ? ?法定(授权)代表人:
? ? ? ? ? ? ? ? ? ? ? ? ? ? ? ? ? ? ?开户银行:
? ? ? ? ? ? ? ? ? ? ? ? ? ? ? ? ? ? ?账号: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 ? ?
地址: (略) 海门区常乐镇常青路88号 ? ?
联系方式: 陈先生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南通星宇 (略)
地 址: (略) 海门区南海东路765号东
联系方式: 张女士 * ? ? ? ?
五、更正日期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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