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蕉村镇巩固拓展脱贫成果项目青云社区茶叶产业核心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更正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3年蕉村镇巩固拓展脱贫成果项目青云社区茶叶产业核心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更正公告

我村2023年蕉村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拟建设青云社区茶叶产业核心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实施意见》(川发改农经﹝2021﹞43号)文件精神,以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的意见》(川办发﹝2012﹞30号)和村民“一事一议”政策的要求,经村项目理事会会议讨论决定,对所建工程进行实行公开竞争,原公告于2023年4月23日上午9点15分公示,由于资金来源错误,原公告作废,现更正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该工程为2023年蕉村镇巩固拓展脱贫成果项目投入的青云社区茶叶产业核心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青云社区3组、5组、6组。

2.资金来源:2023年蕉村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资金29万元。

3.建设主要内容及标准:

(1)新建茶产品质量监测点:新建占地30平方米茶产品质量监测点,地面厚度0.15米,混凝土标号C30;

(2)新建茶叶转运点:新建占地400平方米茶叶转运点一个,厚0.15米,混凝土标号C30(含场地开挖及平整)。

(3)茶园去杂:杂木去除,土地平整150亩。

4.建设方式: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吸纳蕉村镇为主的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向蕉村镇为主的群众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2.9万元。

5.建设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大写:*仟元整)。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同递交投标文件一并收取,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若在投标活动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退还。中标人未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在投标活动中违纪违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招标条件:

(一)投标单位基本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竞争谈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高县衔接资金项目建设的黑名单中;在镇域范围内建设的工程和项目未出现质量问题;不存在2个及以上的项目超过工期至今未完工;且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自2023年4月23日18时00分至2023年4月2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登*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http://**)免费下载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它资料。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和谈判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自2023年4月28日9时30分至2023年4月28日9时40分。

谈判时间:2023年4月28日9时40分。

五、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高县蕉村镇青云社区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蕉村镇青云社区村民委员会,联系电话:*

蕉村镇经发办办公室,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0831-*

特此公告

蕉村镇青云社区村民委员会

2023年4月23日


我村2023年蕉村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拟建设青云社区茶叶产业核心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实施意见》(川发改农经﹝2021﹞43号)文件精神,以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的意见》(川办发﹝2012﹞30号)和村民“一事一议”政策的要求,经村项目理事会会议讨论决定,对所建工程进行实行公开竞争,原公告于2023年4月23日上午9点15分公示,由于资金来源错误,原公告作废,现更正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该工程为2023年蕉村镇巩固拓展脱贫成果项目投入的青云社区茶叶产业核心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青云社区3组、5组、6组。

2.资金来源:2023年蕉村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资金29万元。

3.建设主要内容及标准:

(1)新建茶产品质量监测点:新建占地30平方米茶产品质量监测点,地面厚度0.15米,混凝土标号C30;

(2)新建茶叶转运点:新建占地400平方米茶叶转运点一个,厚0.15米,混凝土标号C30(含场地开挖及平整)。

(3)茶园去杂:杂木去除,土地平整150亩。

4.建设方式: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吸纳蕉村镇为主的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向蕉村镇为主的群众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2.9万元。

5.建设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大写:*仟元整)。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同递交投标文件一并收取,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若在投标活动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退还。中标人未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在投标活动中违纪违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招标条件:

(一)投标单位基本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竞争谈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高县衔接资金项目建设的黑名单中;在镇域范围内建设的工程和项目未出现质量问题;不存在2个及以上的项目超过工期至今未完工;且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自2023年4月23日18时00分至2023年4月2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登*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http://**)免费下载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它资料。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和谈判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自2023年4月28日9时30分至2023年4月28日9时40分。

谈判时间:2023年4月28日9时40分。

五、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高县蕉村镇青云社区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蕉村镇青云社区村民委员会,联系电话:*

蕉村镇经发办办公室,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0831-*

特此公告

蕉村镇青云社区村民委员会

2023年4月23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