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3年凤城市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一批实施项目(边门镇明亮村村组路灯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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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3年凤城市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一批实施项目(边门镇明亮村村组路灯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 (略) 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一批实施项目(边门镇明亮村村组路灯安装项目)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市内管道、电缆及其有关工程铺设/ (略) 政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 (略)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4月24日09:50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3日更正日期2023年04月24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略)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城东路37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任主任*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综合 (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贺女士*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NJY*-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 (略) 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一批实施项目 (边门镇明亮村村组路灯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最高限价(如有):8.* 万元(人民币)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通过现场领取的方式提供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报名资料并获取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地址: (略) 城东路374号        

联系方式:任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略) 综合 (略)             

联系方式:贺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女士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 (略) 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一批实施项目(边门镇明亮村村组路灯安装项目)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市内管道、电缆及其有关工程铺设/ (略) 政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 (略)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4月24日09:50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3日更正日期2023年04月24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略)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城东路37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任主任*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综合 (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贺女士*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NJY*-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 (略) 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一批实施项目 (边门镇明亮村村组路灯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最高限价(如有):8.* 万元(人民币)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通过现场领取的方式提供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报名资料并获取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地址: (略) 城东路374号        

联系方式:任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略) 综合 (略)             

联系方式:贺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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