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钱塘院区)一期建设项目设计设计[E3300000007000911001001]第2次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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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钱塘院区)一期建设项目设计设计[E3300000007000911001001]第2次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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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E*1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浙 (略) (略) (略) 区)一期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经浙发改项字〔2023〕65 号文同意建设,并 (略) 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总用地面积360亩,总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建设地址位于 (略) 钱塘区江东片区仓北村地块,北临江东大道快速路,南临河景路,西临头蓬直河,计划于2027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浙 (略) (略) ,资金来源为财 (略) 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 (略)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国信国际工程 (略) ),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 (略) 发展改革委监督。

一、本次招标内容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浙 (略) (略) (略) 区)一期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阶段按一期、二期一次规划设计考虑,二期仅做总平面规划设计和建筑造型设计,建筑平面及功能布局不作要求;因二期地块红线未确定,如后期有调整则需按调整后红线进行修改)、方案优化调整深化(包括重出效果图、二期总平面规划设计和建筑造型设计优化调整)、初步设计(包括设计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主要内容包括各设计阶段的总平面设计、基坑围护设计、建筑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结构设计、钢结构设计、幕墙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装配式装修设计、给排水设计、污废水处理系统设计、电气设计、暖通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人防、消防、公用动力设施和机电设计、医疗专项设计(包括不限于大型医疗设备配套、蒸汽系统、净化工程、医用气体系统、纯水系统、物流传输系统、垃圾收集系统、被服收集系统、放射防护系统、危化品仓库、高压氧舱等设计)、科研教学实验专项设计(包括不限于科研教学实验设备配套、P3实验室、P2动物实验室及其他专业实验室、公共实验平台、实验动物中心、培训教学中心、及相关配套的净化系统、专业气体、生物安全等设计)、“平疫结合”设计、室内外标志标识设计、厨房设计、停机坪设计、室外附属工程及景观绿化设计、室外智能化设计、 (略) 设计、道路广场设计、室外配套综合管网管线设计、配套燃气电信电视系统设计、10KV电力进线设计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所有设计(还包括节能设计、日照分析、绿色建筑设计等);设计过程中的技术经济分析和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各阶段设计调整修改深化(可能进行多轮),配合各类政府审批及专家审查论证,施工期间派驻常驻现场设计代表,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服务,设计变更调整深化,参加竣工验收,配合结算审核、审计等;协助及配合招标人进行招标、编制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为招标人提供咨询意见等),同时本项目设计阶段采用BIM技术,要求BIM模型与施工图同步提交并在施工阶段同步优化调整,在工程竣工后向招标人移交最终完整BIM运维模型。,本次招标? 估算造价/概算投资*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建筑行业*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仅接受依法注册登记的境外设计机构(包括境外设计机构在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直属机构)与境内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建筑行业*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的设计机构组成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境内设计机构;联合体双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工作职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委托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工程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委托合同(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具有上述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多个证明材料就同一内容存在不一致的按委托合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认定;EPC、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包含设计内容的,不作为本次投标设计业绩;以联合体方式共同承接的设计工作业绩仅认可为该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勘察设计项目中全部设计工作由一方承接的,可认可为该成员的业绩);不接受分包合同业绩。注:公共建筑指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包含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但不包括住宅、商住楼、仓储物流项目;下同。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 1、具有(注册或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委托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个合同工程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委托合同,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多个证明材料就同一内容存在不一致的按委托合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认定;EPC、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包含设计内容的,不作为本次投标设计业绩;不接受分包合同业绩。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不 (略) 重点工程招投标违法被行政处罚累计两次及以上的情况;

3、投标文件中拟派从业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4、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5、/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04月11日2023年04月18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 (略) 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 (略) 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04月20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3年04月26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4日 14: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3、?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曙光路140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4、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 (略) 曙光 (略) 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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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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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 (略) 庆春路79号

联系人:余工、朱工(业主)

联系电话:0571-*、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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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浙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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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E*1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浙 (略) (略) (略) 区)一期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经浙发改项字〔2023〕65 号文同意建设,并 (略) 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总用地面积360亩,总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建设地址位于 (略) 钱塘区江东片区仓北村地块,北临江东大道快速路,南临河景路,西临头蓬直河,计划于2027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浙 (略) (略) ,资金来源为财 (略) 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 (略)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国信国际工程 (略) ),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 (略) 发展改革委监督。

一、本次招标内容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浙 (略) (略) (略) 区)一期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阶段按一期、二期一次规划设计考虑,二期仅做总平面规划设计和建筑造型设计,建筑平面及功能布局不作要求;因二期地块红线未确定,如后期有调整则需按调整后红线进行修改)、方案优化调整深化(包括重出效果图、二期总平面规划设计和建筑造型设计优化调整)、初步设计(包括设计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主要内容包括各设计阶段的总平面设计、基坑围护设计、建筑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结构设计、钢结构设计、幕墙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装配式装修设计、给排水设计、污废水处理系统设计、电气设计、暖通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人防、消防、公用动力设施和机电设计、医疗专项设计(包括不限于大型医疗设备配套、蒸汽系统、净化工程、医用气体系统、纯水系统、物流传输系统、垃圾收集系统、被服收集系统、放射防护系统、危化品仓库、高压氧舱等设计)、科研教学实验专项设计(包括不限于科研教学实验设备配套、P3实验室、P2动物实验室及其他专业实验室、公共实验平台、实验动物中心、培训教学中心、及相关配套的净化系统、专业气体、生物安全等设计)、“平疫结合”设计、室内外标志标识设计、厨房设计、停机坪设计、室外附属工程及景观绿化设计、室外智能化设计、 (略) 设计、道路广场设计、室外配套综合管网管线设计、配套燃气电信电视系统设计、10KV电力进线设计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所有设计(还包括节能设计、日照分析、绿色建筑设计等);设计过程中的技术经济分析和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各阶段设计调整修改深化(可能进行多轮),配合各类政府审批及专家审查论证,施工期间派驻常驻现场设计代表,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服务,设计变更调整深化,参加竣工验收,配合结算审核、审计等;协助及配合招标人进行招标、编制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为招标人提供咨询意见等),同时本项目设计阶段采用BIM技术,要求BIM模型与施工图同步提交并在施工阶段同步优化调整,在工程竣工后向招标人移交最终完整BIM运维模型。,本次招标? 估算造价/概算投资*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建筑行业*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仅接受依法注册登记的境外设计机构(包括境外设计机构在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直属机构)与境内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建筑行业*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的设计机构组成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境内设计机构;联合体双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工作职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委托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工程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委托合同(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具有上述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多个证明材料就同一内容存在不一致的按委托合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认定;EPC、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包含设计内容的,不作为本次投标设计业绩;以联合体方式共同承接的设计工作业绩仅认可为该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勘察设计项目中全部设计工作由一方承接的,可认可为该成员的业绩);不接受分包合同业绩。注:公共建筑指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包含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但不包括住宅、商住楼、仓储物流项目;下同。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 1、具有(注册或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委托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个合同工程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委托合同,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多个证明材料就同一内容存在不一致的按委托合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认定;EPC、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包含设计内容的,不作为本次投标设计业绩;不接受分包合同业绩。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不 (略) 重点工程招投标违法被行政处罚累计两次及以上的情况;

3、投标文件中拟派从业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4、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5、/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04月11日2023年04月18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 (略) 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 (略) 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04月20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3年04月26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4日 14: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3、?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曙光路140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4、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 (略) 曙光 (略) 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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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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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 (略) 庆春路79号

联系人:余工、朱工(业主)

联系电话:0571-*、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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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浙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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